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31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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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1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一近年,因公共卫生事件、宏观环境及行业波动等因素的影响,家电行业竞争激烈,公司积极调整发展战略,持续对公司产业布局进行调整和优化。为了更好的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公司顺应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的趋势,加大对高端装备及新能源相关产品的研发投入,促进新能源市场布局,拓宽公司未来的发展空间,同时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结合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4年2月8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动化生产电源连接线组件项目”变更为“新能源及特种装备电缆组件项目”,保荐机构也出具了相应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9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7月19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由监事会主席李泳娟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过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也认为本次续聘的审计机构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具有相关的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的质量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8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已于2024年7月19日以电话、邮件等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全体独立董事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冯就景先生主持,全部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过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过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过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并出具了相应的同意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本议案已经过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的评估报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资委及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开展的审计工作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在资质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3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547.76万元。2023年度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0,395.4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经2023年9月5日召开的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二、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2023年年报工作安排,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对财务报表中“应收账款的减值”以及“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同时,对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执行了鉴证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对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关键审计事项、风险应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评估,本公司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其履职过程中保持了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了意见。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3年8月18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经验与专业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以往审计工作情况及执业质量进行了严格审查,认为其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任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2024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及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及时。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8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丰股份”或“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23日(星期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8月16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2024年8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园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1、上述提案中议案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2、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8月19日(星期一)(9:00-12:00,13:30-16:3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可以采取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

  书面信函送达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园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信函请注明“日丰股份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528400

  传真号码:0760-85116269

  邮箱地址:rfgf@rfcable.com.cn

  4、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务必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到现场办理签到登记手续,以便签到入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黎宇晖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中山市西区广丰工业园

  邮政编码:528400

  电话:0760-85115672

  传真:0760-85116269

  邮箱:rfgf@rfcable.com.cn

  2、会议费用: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1、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2953”,投票简称为“日丰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深交所交易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8月2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代为行使表决权,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说明:1、请在“同意”、“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

  委托人签字(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

  1、请股东在议案的表决意见选项中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未填、错填、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4、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5、累积投票提案,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6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时结合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2024年6月27日,公司完成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工作,本次权益分派的具体实施方案是: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351,452,96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3.000000股。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351,452,961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456,888,849股。

  因此,公司根据本次权益分派的实施情况,对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并对章程进行修订。公司的股份总数由351,452,961股变更为456,888,849股,注册资本由351,452,961元变更为456,888,849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鉴于上述注册资本的变更,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作出修订,具体修改如下:

  ■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指定人员办理上述章程变更涉及的工商登记、备案等全部事宜。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内容及《公司章程》中相关修订条款最终以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变更登记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5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请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按时完成了年度审计任务,并对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有关工作提出了积极建议,工作质量及服务表现良好。公司认为华兴具备上市公司审计资格,经验丰富,诚信记录良好,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胜任公司年度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现拟继续聘请华兴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3人。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24,547.76万元。2023年度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含税)为10,395.46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丹燕,注册会计师,199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福彬,注册会计师,201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2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敏坚,注册会计师,2003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1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陈丹燕、签字注册会计师王福彬、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敏坚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0万元(不含税),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不含税)。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将依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确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华兴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认可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表决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票,0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4年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4、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证券代码:002953          证券简称:日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73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61号)核准,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万元。公司本次实际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8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80,000,000.00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8,354,716.98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71,645,283.02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3月26日全部到账,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327003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2、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尚未使用余额为139,463,252.85元,其中: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余额为 9,463,252.85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90,000,000.00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赎回的金额为40,000,000.00元,不存在任何质押担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1年3月29日,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及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分别详见附件1:《2024年半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结合政策、市场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2024年1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公司并于2024年2月8日召开了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动化生产电源连接线组件项目”变更为“新能源及特种装备电缆组件项目”。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日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31日

  附件1:

  2024年半年度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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