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发布的《华夏鼎禄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限制华夏鼎禄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华夏鼎禄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代码:005862,C类基金份额代码:005863)开放期为2024年7月25日起至2024年8月21日(含)期间,开放期内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并对单个投资人单日累计申购及转换转入申请本基金A类或C类基金份额的合计申请金额各类别均设置人民币50万元上限。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做好本基金的投资管理和风险控制工作,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更新)等规定,本公司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本次开放期,即决定将2024年7月31日定为本基金本次开放期最后一日,本基金自2024年8月1日起进入下一个封闭期。本基金在封闭期内不办理申购、赎回、转换等业务(红利再投资除外)。
除本次开放期时间变化外,本基金其余申购、赎回、转换业务办理事项未发生变化,具体请遵循本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发布的《华夏鼎禄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公告》及《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限制华夏鼎禄三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申购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投资者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了解、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单一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或者构成一致行动人的多个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可达到或者超过50%,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销售。
在每个封闭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面临不能赎回基金份额的风险。若基金份额持有人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其基金份额需至下一开放期方可赎回。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提示公告
近期,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旗下华夏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QDII)(场内简称:标普ETF,交易代码:159655,以下简称“本基金”)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明显高于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出现较大幅度溢价。特此提示投资者关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溢价风险,投资者如果盲目投资,可能遭受重大损失。现特向投资者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基金,投资者可在二级市场交易本基金,也可以申购、赎回本基金。本基金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除了有基金份额净值变化的风险外,还会受到市场供求关系、系统性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其他因素的影响,可能使投资人面临损失。
二、截至目前,本基金运作正常且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投资者在投资基金之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全面认识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在了解产品情况、听取销售机构适当性匹配意见的基础上,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基金具体风险评级结果以销售机构提供的评级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参加了浙江众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众合科技,代码:000925)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认购。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基金投资非公开发行股票等流通受限证券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现将旗下公募基金投资众合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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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基金资产净值、账面价值为2024年7月29日数据。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销售业务的公告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经与喜鹊财富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鹊基金”)协商一致,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自2024年7月31日起终止与喜鹊基金在基金销售业务上的合作,包括基金的认购、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申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喜鹊基金客户服务电话:400-109-9639;
喜鹊基金网站:www.xiquefund.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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