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24-087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立案调查进展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1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12024001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4年1月16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01)。
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尚在进行中,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意见或决定。在调查期间,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24一089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二审已判决,再审申请已被驳回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
● 涉案金额:原告索赔金额30,658,020.83元;判决金额25,000,000元及利息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案件执行后将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案件尚未执行完毕,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4月15日、2023年6月20日、2023年10月26日发布了《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一011)、《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一030)、《关于涉及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临2023一057),披露了公司与福建爱特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特点公司”)就北京国华汇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华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有关诉讼及一审判决及二审判决情况。
就上述二审判决驳回公司上诉的情况,公司向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再审申请,近日公司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发来的(2024)闵民申1685号《民事裁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的基本情况
1.诉讼当事人:
再审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再审被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福建爱特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再审申请人请求:
(1)请求依法撤销(2023)闽01民初7103号《民事判决书》并对本案进行再审,并依法驳回再审被申请人的所有诉讼请求;
(2)请求判令本案一审、二审诉讼费由再审被申请人负担。
3.主要事实与理由:
(1)爱特点公司无权依据《股权转让协议》4.3条或7.3.3条要求公司返还股权转让款;(2)公司已将国华公司移交爱特点公司,爱特点公司已完全掌控国华公司及其支付业务许可证;(3)爱特点公司未提供出资人变更所需资料,甚至所有人员失联,最终导致未完成出资人变更及工商变更登记,爱特点公司应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4)股权工商变更登记不存在永久的履行障碍;(5)本案不符合《民法典》第580条第2款的适用条件,《股权转让协议》不应终止,且爱特点公司基于合同终止主张返还股权转让款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不应得到支持;(6)爱特点公司主张终止《股权转让协议》也已超过一年除斥期间,其要求终止合同的权利已经消灭;(7)爱特点公司诉请公司返还股权转让款已过诉讼时效。
本案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申请人的主张具有事实与法律依据,请求依法支持再审申请人的再审请求。
二、诉讼的进展情况
根据(2024)闵民申1685号《民事裁定书》显示,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公司的再审申请。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上述诉讼案件执行后将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鉴于案件尚未执行完毕,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案件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12 股票简称:*ST天成 公告编号:临2024-088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股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存在被原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集团”)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违规担保、以及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鉴于公司存在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及违规担保尚未解决、2023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最近连续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的情形、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现将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
1.概述
公司存在未履行审议程序为原控股股东银河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及股东资金占用的情形,经公司自查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金占用发生总额为54,525.98万元,余额为28,814.51万元;违规担保总额为45,133万元,余额为7,925万元。
2.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关于资金占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资金占用发生总额为54,525.98万元,余额为28,814.51万元。
(2)关于违规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剩余担保所涉及诉讼公司可能需承担相应担保责任的违规担保余额为7,925万元。
公司将继续通过多种方式努力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想方设法化解公司风险,鉴于银河集团已进入破产相关程序,公司已向银河集团管理人申报债权,维护公司权益。
二、关于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
1.概述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在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以下重大缺陷:
(1)天成控股公司由于债务违约并涉及诉讼导致多个银行账户被冻结,借用其他单位账户进行资金归集暂存,上述事项构成内控缺陷。
(2)天成控股公司的总经理(代理董事长)、财务总监由一人暂代,公司治理结构存在内控缺陷。
2.解决措施及进展情况
(1)因受诉讼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多个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为维护公司利益,公司积极应诉,通过债务重组、债务和解、处置公司部分资产解决部分债务;后续公司拟继续通过债务重组、债务和解、处置部分可变现资产偿还债务,减轻诉讼及债务压力;通过多种方式努力解决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想方设法化解公司风险;进一步缓解公司诉讼及债务压力,逐步解除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的冻结。
(2)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请相应的高级管理人员,以保障公司治理机制的有效运行,保证岗位之间的相互制衡。进一步加强公司运营过程的管控,避免过程脱节,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对总经理决策事项采取多人多角度多职位的“三多治理”策略控制措施。
公司高度重视本次内部控制报告反映出的问题,截至目前,公司正在全面加强内部控制,从内控制度建设、人员管理、内控执行等方面全面自查整改,并对现有制度进行梳理,查漏补缺,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完善落实各项制度,全面加强管控,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其他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发布一次提示性公告,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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