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2024年07月30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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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4-040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事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公司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合理的原则,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

  一、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公司正常经营行为,符合公司业务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基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各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董事李保云先生、黎锦坤先生、黄洪刚先生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了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经认真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调整合计金额已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会上对该事项回避表决。

  (二)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今年以来,市场行情发生巨大波动,稀土矿及产品价格大幅下跌。公司预计2024年度购销关联交易总额为464,540万元,2024年1-6月实际发生的购销关联交易总额为27,349.06万元,根据公司2024年1-6月实际经营情况,为公司及所属企业能更好地开展日常经营工作,公司拟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合计2024年度购销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430,340万元,共调减34,200万元。其中,预计向关联方销售额度调整为不超过292,875万元,拟调减500万元;向关联方采购调整为不超过137,465万元,拟调减33,7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二、新增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新增7个关联方,具体情况如下:

  1.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院1幢A210

  法定代表人:梁利辉

  注册资本: 188,790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金属材料、金属制品、金属矿石;有色金属矿采选业;固体矿产地质勘查;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资产438,835.09万元,净资产97,592.46万元。

  2023年1-12月,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5,398.83万元,净利润67,503.17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国稀土集团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系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2.中稀南方稀土(新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新丰县回龙镇

  法定代表人:高运超

  注册资本: 34,879.32万元

  经营范围:稀有稀土金属冶炼;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再生资源销售;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许可项目: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稀南方稀土(新丰)有限公司系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控股企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3.中稀(凉山)稀土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四川省冕宁县复兴镇稀土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娄战荒

  注册资本: 150,000 万元

  经营范围:稀土矿开采、冶炼分离及相关产品精深加工和销售,售后服务相关的咨询服务和业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待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出口本企业生产的相关稀土产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器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中稀(凉山)稀土有限公司总资产509,174.85万元,净资产359,190.60万元。2023年1-12月,中稀(凉山)稀土有限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8,690.90万元,净利润66,522.88万元。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稀(凉山)稀土有限公司系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4.中稀依诺威(山东)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工业三路311号

  法定代表人:龚学良

  注册资本:5,000万元

  经营范围:永磁材料、新型合金材料、纳米稀土材料、永磁材料生产设备及机械设备、机电产品研发、制造、销售,永磁材料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有色金属矿产品、稀土金属、稀土有色金属冶炼分离的产品(危险品除外),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范围内的进出口业务,以自有资金对稀土有色金属行业进行投资。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稀依诺威(山东)磁性材料有限公司系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5.湖南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979号天城商业广场8栋11层

  法定代表人:谢卫军

  注册资本: 20,606万元

  经营范围:非煤矿山矿产资源开采;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理、贮存、处置;检验检测服务;放射性污染监测;辐射监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选矿;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金属矿石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有色金属合金制造;稀有稀土金属冶炼;矿物洗选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固体废物治理;土壤及场地修复装备销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湖南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是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6.中国稀土集团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西丽社区留仙大道创智云城1标段1栋C座602

  法定代表人:詹伟

  注册资本: 30,000万元

  经营范围: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科技中介服务;广告发布;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稀有稀土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稀土功能材料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供应链管理服务;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中国稀土集团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是中国稀土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7.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9号东江环保大楼1楼、3楼、8楼北面、9-12楼

  法定代表人:王碧安

  注册资本: 110,525.5802万元

  经营范围:废物的处置及综合利用(执照另行申办);废水、废气、噪声的治理;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建设及运营;化工产品的销售(危险品取得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环保材料、环保再生产品、环保设备的生产与购销(生产场所营业执照另行申办)环保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推广及应用;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从事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不含分销、国家专营专控商品);物业租赁;沼气等生物质发电。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是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企业,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合同的定价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持续经营的常规行为。由于上述交易具有非排他性,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价格,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4-038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7月29日,在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386号广晟万博城A塔写字楼37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喜刚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李保云、黎锦坤、黄洪刚回避表决。(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40”)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分别审议通过本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审议。

  本议案将提请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公告“临2024-041”)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24-039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7月29在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386号广晟万博城A塔写字楼37楼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7月2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华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监事何媛、林徽伟回避表决。

  监事会意见: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属于正常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七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259      证券简称:广晟有色      公告编号:2024-041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会召开日期:2024年8月15日

  ●  本次股东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8月1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 386 号广晟万博城A塔写字楼37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8月15日

  至2024年8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信息。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广东省稀土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拟出席现场会议的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法定代表人本人出席)或授权委托书(如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见附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二)拟出席现场会议的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参会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汉溪大道东386号广晟万博城A塔写字楼36楼证券法律部、海口市龙华区滨海大道69号海口宝华海景大酒店8楼809房。

  (四)登记时间:2024年8月12-14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

  六、其他事项

  (一) 股东出席股东会的食宿与交通费用自理。

  (二) 股东委托他人出席股东会,应递交书面委托书,并注明委托授权范围。

  特此公告。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晟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8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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