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朱逢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26,163,39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54%。本次质押后,朱逢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为13,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49.69%;
●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控股”)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49,268,627股,占其持股比例的58.5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62,268,627股,占其持股比例的45.97%。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接到实际控制人之一朱逢学先生的通知,获悉其将所持有公司13,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于2024年7月25日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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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朱逢学及其一致行动人中曼控股、李玉池、共兴投资(以下简称“共兴投资”)、共荣投资(以下简称“共荣投资”)、上海共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远投资”)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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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中曼控股所质押股份到期情况
中曼控股所质押股份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6,367,68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9.45%,占公司总股本的4.09%,对应融资本金余额约为1.40亿元;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9,590,947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11.39%,占公司总股本的2.40%,对应融资本金余额约为1.00亿元。
中曼控股质押股份所对应的融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自有资金、股票红利、投资收益、出售资产等。
2.中曼控股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控股股东质押事项目前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等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2)控股股东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3)公司控股股东中曼控股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
三、其他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中曼控股、实际控制人之一李玉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共兴投资、共荣投资、共远投资于2024年6月18日与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代表西藏信托-金桐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西藏信托”)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中曼控股、李玉池、共兴投资、共荣投资、共远投资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西藏信托转让其持有的公司共20,000,177股无限售流通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本次股份转让还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审核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本次交易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份尚未完成过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的质押变动情况,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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