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上海交大产业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大产业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交大企业管理中心(下称“交大企管中心”)2024年5月7日发布了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计划在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1%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2024年5月31日发布了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计划在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9月24日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公司2%的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股东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进展及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截至2024年7月23日,交大产业集团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1,60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交大产业集团、交大企管中心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5,730,8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大宗交易减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 2024年7月17日,交大产业集团、交大企管中心披露《简式权益报告书》,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截至2024年7月23日,交大产业集团、交大企管中心分别持有公司5,759,800股、4,160,730股,合计持有9,920,530股,占公司总股本3.46%。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
交大产业集团、交大企管中心为一致行动人,除此之外上述减持主体无其他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一)股东因以下原因披露减持计划实施进展:
其他原因:大宗交易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
(二)本次减持事项与股东此前已披露的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在减持时间区间内,上市公司是否披露高送转或筹划并购重组等重大事项
□是 √否
(四)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大宗交易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大宗交易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
注:
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3日期间,交大产业集团通过集中竞价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6%。2024年7月15日、2024年7月16日,交大企管中心、交大产业集团通过大宗交易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323,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前述减持已于《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1%暨减持至5%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42)中披露。
(二)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在约定的减持期间内,交大产业集团、交大企管中心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因素选择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集中竞价减持计划,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交大产业集团、交大企管中心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其他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交大产业集团、交大企管中心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情况,并督促交大产业集团、交大企管中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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