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经审批的年度担保额度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高纳半导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瑞纳通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各项日常经营活动开展所需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2024年度经营计划,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在2024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200,000万元人民币的授信额度。为保证上述授信融资方案的顺利实施,除以自身财产提供为公司授信提供抵质押担保外,还拟为全资子公司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合肥高纳半导体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合肥瑞纳通软件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预计不超过100,000万元人民币。
上述授信、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十二个月内,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年度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签订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简称“本保证合同”、“本合同”),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纳能源”)与杭州银行在2024年7月23日至2025年7月2日期间签订的最高融资余额人民币1,000万元内的所有银行融资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在已经审议的年度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授信人):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支行
3、债务人(受信人):合肥瑞纳智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限额:人民币1,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1)本保证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主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2)杭州银行依本合同行使担保债权所得价款,有权根据需要选择不同顺序对以下各项进行清偿:支付杭州银行为实现债权所发生的诉讼、律师代理等全部费用;清偿债务人所欠杭州银行的利息(含复息);清偿债务人所欠杭州银行的主债权、违约金、赔偿金等。
7.保证担保期限:
主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三、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10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60.18%。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累计实际提供担保余额为4,189.5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52%,均为向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
四、备查文件
1、《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瑞纳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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