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9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4年7月12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本次会议于2024年7月19日在福州市马尾区马江路7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有财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有关人员均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与会董事的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暨确定其薪酬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行,董事会同意聘任林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并确定其薪酬,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及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详见2024年7月19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修订本)详见2024年7月19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详见2024年7月19日刊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内容。
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4、《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0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暨确定其薪酬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刘作斌先生提名,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林晖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简历详见附件),并同意其薪酬方案,林晖先生的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林晖先生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林晖,男,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师、经济师。2012年7月至2019年12月任冠城大通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部总经理、审计稽核部总经理,2020年1月至2024年5月任大通(福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4年5月至今任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林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林晖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6个月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和通报批评,也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林晖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1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及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修改及制定部分公司制度的原因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修改及制定了部分公司制度。
二、本次修改及制定部分公司制度明细
■
本次修改及制定的相关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三、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修改及制定的相关制度。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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