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23,325,06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7.498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7月24日(星期三);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共12名,发行时承诺的限售期为6个月。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和股本变动情况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本公司”、“公司”或“兴化股份”)于2023年6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23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有限期为 12 个月。公司向12名特定对象发行 223,325,062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股份 223,325,062股,总股本由1,052,944,789股增加至 1,276,269,851股。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于 2024 年 1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限售期为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6 个月。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作出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1、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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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12名股东均已承诺认购所获得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2、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公司对其提供违规担保等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7月24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23,325,0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4983%。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数量为12名。
4、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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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股的12名股东名称/姓名、股东人数及股份数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中所列一致。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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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均履行了其在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所做的股份锁定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保荐人对兴化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3、粤开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兴化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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