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南宁警方
出借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等,帮忙收钱转账就能轻松赚钱?
大学生网上寻找兼职却被不法分子利用,一不小心成电诈“工具人”……
7月13日,广西反诈中心公布多起大学生、商户成为电诈“工具人”的典型案例,提醒群众注意防范。
案例1:
想兼职“躺平赚钱”
却成电诈分子帮凶
今年4月5日,南宁大学生小严想兼职赚钱。一名“中介”称只需“帮忙收钱转账就能轻松赚钱”,小严便将自己的银行卡、身份证等信息交给对方,在明知是对涉电诈资金转账操作的情况下仍配合实施。事后,小严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抓获。
今年2月3日,南宁的张某在名为“飞机”的聊天软件上结识网友“飞静”。“飞静”让张某使用个人银行卡帮其进行转账和取现操作,并承诺按转账金额的3%和取现金额的5%支付佣金。张某在银行柜台为他人取现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调查,张某先后帮他人取现5次,取出的资金涉及3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非法获利1000元。目前,张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
眼下正值暑假,不少学生想在网上兼职赚钱,但切莫因眼前小利,沦为诈骗分子的“工具人”。请大家务必保管好自己的银行卡,不要出租、出借或出售,以免被不法分子利用于诈骗或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案例2:
警惕网络兼职陷阱
勿成诈骗团伙“话务员”
今年6月下旬,桂林市的秦某等4名在校学生在网上寻找兼职时,被不法分子招聘,利用自己的手机架设“GOIP”设备,为上游诈骗团伙提供拨号服务,按小时结算工资。他们共架设3次,非法获利800元。目前,秦某等4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今年6月,梧州市的张某观看短视频时被一则广告吸引,添加了广告中的QQ号。对方指示他准备两部手机,一部用于QQ语音通话接收指令,另一部用来拨打指定的手机号码。张某还找来了2个朋友分工合作。在他们的协助下,诈骗分子成功进行诈骗。目前,张某3人已被公安机关抓获。
警方提醒
诈骗团伙常利用网络平台发布虚假“兼职”信息,诱骗公众成为他们的“话务员”。此种手法使得电话显示为本地号码,增加了诈骗的隐蔽性,使受害人放松警惕。若明知是诈骗行为还为诈骗分子提供帮助,将可能构成诈骗罪或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案例3:
“有钱花”可能涉及洗钱
商家需谨慎防范
贺州市昭平县的黄女士经营一家花店。今年3月8日,她接了一个网上订单,要求制作一束特殊的“有钱花”——花束内包含5200元现金,并要求邮寄。对方提出通过银行卡转账支付,黄女士按要求提供了卡号,并很快收到了5200元。
然而,在用自己的现金完成“有钱花”制作并邮寄后,黄女士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冻结。经警方调查,这笔转账款与外省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有关。最终,这5200元被外省公安机关依法划扣,并退还给受害人。
警方提醒
诈骗分子常常选择购买烟酒、鲜花礼盒、黄金等易变现商品,并要求商家提供银行卡账户以便转账。商家在收款时请仔细核实付款账号,特别是当购买人与付款账户名不符,或发现有多笔来自不同账号的转账时,更应高度警觉,谨慎处理每一笔收款。
案例4:
想贷款帮“刷流水”
出借银行账户被处罚
今年5月19日,贵港市的何某某刷视频时偶然发现一个贷款链接,由于急需资金,他主动联系咨询。对方自称是贷款公司的客服经理,要求他提供银行卡信息和交易流水,接着以流水不足为由要求他进一步“刷流水”,并引导他联系业务员进行办理。
在两名业务员的协助下,何某某进行了手机银行转账以“刷流水”,还按照对方要求进行了刷脸验证。经过一系列操作,何某某的银行卡先收到了11.5万元的转账,随后他按对方指示将这笔钱转出。最终,何某某因非法出借银行账户被警方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
“刷流水”办理贷款或“黑户”办理贷款均不可信,这些都是诈骗的常见手段。非法出借个人账户不仅无法获得贷款,还可能涉嫌犯罪,最终得不偿失。
案例5:
领扶贫基金要“刷流水”?
警惕“扶贫”陷阱
今年2月,60多岁的刘某收到一条短信,声称有来自“国务院扶贫办”的基金发放。刘某点击短信链接,添加了自称是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微信好友,对方称刘某已被确定为帮扶对象。随后,对方以申请扶贫基金需要“包装”为由,要求刘某提供大量银行流水和一个最终清零的账户。
刘某按要求将多笔汇款转至指定账户后,却发现自己的账户被冻结。直到警方介入,刘某才意识到自己受骗了。最终,刘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立案调查。
警方提醒
天上不会掉馅饼,切勿轻信所谓的“免费扶贫基金”或“政府帮扶”等诱饵。不要因贪小利、赚“快钱”而沦为电信网络诈骗的“工具人”。
案例6:
慢充话费享受八折优惠?
是电诈分子在洗钱
今年7月1日,玉林市的刘先生在网络平台选择了明显低于市场价的话费慢充服务。他支付了80元,选择了八折优惠、72小时到账的100元话费充值服务。几天后,话费确实到账了,但他的电话卡却被封停。
经查,有一个洗钱团伙在收到客户的充值费用后,使用其他电诈案件受害人的账户资金为这些手机号码充值话费。这种看似正常的充值交易,实际上是为了掩饰、嫁接和转移违法犯罪资金,导致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受害人的损失难以追回。
警方提醒
犯罪分子常常通过高额折扣吸引群众代缴电话费、电费、水费、燃气费等,这类费用金额小且分散,隐蔽性强,容易让群众在不知不觉中成为犯罪分子洗钱的帮凶。请不要轻信大幅折扣的充值广告,务必通过官方渠道进行充值缴费。
来源:“广西新闻网”微信公众号、南宁市公安局巡警(反诈)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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