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电容量电价有利于稳定煤电企业经营业绩,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这是火电上市公司在今年一季度财报中,提到最多的表述之一。从实际业绩表现来看,此前几年深陷亏损泥潭的多家火电企业都交出了喜报。
这一重大转变来自于煤电价格机制改革。去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煤电实行两部制电价政策。这是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举措,对于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节性电源并重转型,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助力“双碳”目标达成和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能源绿色转型的必然要求
“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是继2021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之后,对煤电电价形成机制的重大调整和完善。”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党委书记、常务副理事长杨昆说。
煤电经营成本包括折旧费、人工费、修理费、财务费等固定成本和燃煤等变动成本两大部分。过去,我国对煤电实行单一制电量电价,即煤电只有发电才能回收成本。新推出的两部制电价包括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其中容量电价是为回收煤电机组固定成本而专门制定的电价。通俗地说,容量电价相当于“底薪”,即便煤电不工作也能获取稳定收入;电量电价则是“奖金提成”,根据发电量多少获取相应报酬。
为何要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对煤电实行两部制电价政策,既是我国新能源快速发展的现实需要,也是下一步推动新能源进一步加快发展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必然要求。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快速发展,迫切需要煤电更好发挥基础性支撑调节作用。2023年我国新能源新增装机达2.9亿千瓦,根据市场机构测算,未来几年国内新能源装机规模还将快速增长。由于新能源发电具有间歇性和波动性,客观上需要更多的调节性资源,为电力系统提供更加充裕的调节能力。煤电是我国最重要、成本较低的支撑调节电源,推动煤电加快向提供容量支撑保障和电量并重转型,平常时段为新能源发电让出空间、高峰时段继续顶峰出力,对促进新能源进一步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现行单一制电价体系下,煤电企业只有发电才能回收成本并获得回报。随着煤电转变经营发展模式,煤电机组越来越多时间“备而不用”,通过单一电量电价难以完全回收成本,近年来出现行业预期不稳等现象,长此以往可能影响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并导致新能源利用率下降。因此,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通过容量电价回收部分或全部固定成本,从而稳定煤电行业预期,是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为承载更大规模的新能源提供有力支撑、更好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的必然要求。
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改革举措
“这一政策对煤电企业来说盼望已久,被业内人士称为一项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电价改革举措。”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首席专家陈宗法认为,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出台意义重大。
杨昆分析,此次煤电容量电价机制改革,充分考虑了电力系统运行、煤电运营和经济发展实际,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建立了反映煤电电能量市场化价值和容量价值的两部制电价机制。通过电能量电价的市场化形成机制,反映燃料成本变化和电力市场供需状况;结合全国典型煤电机组投资成本,明确了煤电机组容量电价的适用范围和国家补偿标准。
——统筹兼顾了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能源低碳转型进展和煤电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综合考虑了各地电力系统供需结构、市场化用户电价承受能力、清洁能源发展状况以及煤电转型进程情况等多方面因素。
——明确了容量电价疏导方式以及容量电费考核机制。明确了煤电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由工商业用户按用电比例分摊;明确了跨省跨区外送煤电机组容量电费的分摊方式,对不能满足系统容量调用要求的机组,明确了考核机制。
——充分考虑了社会可承受能力,保障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明确了容量电费仅在工商业用户分摊,没有增加居民、农业和学校、医院等这类优先保障性用户的用电负担,在通过容量电价机制改善煤电企业经营状况、提高电力系统安全稳定供应的同时,兼顾了民生稳定和社会公平。
此次建立容量电价机制采取了明确预期、逐步提高的方式,既释放清晰明确的信号,稳定煤电行业预期,又有利于凝聚各方共识,确保机制平稳实施。
电力市场建设的重要一步
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建立,将使我国电价机制进一步完善,改变煤电项目投资成本的回收模式,有利于稳定煤电行业预期、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促进新能源加快发展。
容量电价兜底,可增强煤电企业盈利稳定性,改善企业经营困境,鼓励企业进行必要的投资和改造,顺利完成煤电功能转型。
容量电价有助于煤电为新能源“保驾护航”。“在新型电力系统中,煤电将主要发挥支撑性和调节性作用。”杨昆表示,随着新能源快速增长,燃煤发电利用小时数还在逐年下降,在此情况下,煤电为电力系统提供了持续稳定的安全保障出力、灵活可控的电力调节能力和充足可靠的旋转备用容量,提高了清洁能源的消纳水平。
此外,完善煤电容量电价形成机制,能够有效促进电力市场建设。杨昆介绍,在电力市场中,不同电源在电力系统中发挥的功能和作用不尽相同,以往各类电源定价时通常以煤电基准价为参照,各类电源的容量价值、灵活性调节价值和绿色环境价值没有得到充分体现。煤电容量电价打破了单一制电价模式的桎梏,将煤电基准价进一步拆分为电量电价和容量电价两部分,更有利于明确不同电源在电力系统中承担的义务、应当享受的权利和应当获得的合理收益,有利于推动电力市场建设和新的电价机制形成。
实施容量电价后,电费会上涨吗?这是广大电力用户最关心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短期看,对终端用户用电成本的影响总体较小,工商业用户终端用电成本总体有望稳中略降。长期看,可有力推动构建多层次电力市场体系,引导煤电、新能源等市场参与者各展所长、各尽所能、充分竞争,全面优化电力资源配置,提升整个电力系统的经济性,对降低终端用户用电成本也有好处。 (经济日报记者 王轶辰)
责任编辑:蒋露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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