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回函的公告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回函的公告
2024年07月06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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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6月11日,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艺股份”或“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397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收到《年报问询函》后,公司对《年报问询函》所关注的问题逐个进行了认真核查,现回复如下:

  1.年报显示,你公司对2023年铜贸易和委托加工业务的收入确认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并重述同期比较数据。调整后2022年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均调减21.54亿元。请你公司:

  (1)详细说明铜贸易和委托加工业务的业务开始时间、业务模式、业务流程、历史收入及利润情况,说明近三年铜贸易和委托加工业务的前五客户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合作期限、期末往来款余额、定价依据及公允性等情况。补充说明前述客户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

  回复:

  铜贸易业务:公司自2014年以来开展铜贸易业务。主要是围绕公司铜加工业务上下游客户需求为核心,以铜材类等产品为主营,采用“以销定产”的业务模式,以实现深度合作共赢之战略目标而展开。业务合作前,公司会对客户从股东及管理层、行业、上下游客户及产品竞争力、客户经营情况、客户财务状况、法律诉讼及风险等综合分析去制定业务合作模式,结合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的资金风险,给予客户的账期以及所销售产品周转情况等因素作为定价依据制定价格。业务过程中,公司分别与上下游签约。为控制风险,一般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后会在同一天及时与供应商锁定对应的采购价格并签订采购合同。公司向供应商发出发货通知,并按照客户要求,送货到客户指定地点,完成实物交付,办理货物验收及交割手续。公司取得客户的签收单,开具全额发票,按照信用周期进行回款,根据与供应商的合同约定及交货条件,取得供应商提供的送货单、全额发票等原始单据,支付货款。

  公司铜贸易业务2019年-2023年收入及利润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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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加工业务:公司自2019年以来,为拓宽公司产品品类,开拓新产品,优化业务链模式,减少上市公司风险,增加贸易客户粘性,公司在贸易业务合作的基础上,整合产业链优势,采用“以销定产”的业务模式,选择有规模生产加工能力的加工厂,与其开展委托加工业务。业务过程中,公司分别与客户,供应商以及受托加工方签定合约,根据客户需求向供应商采购电解铜、大规格铜杆等原材料,收到原材料后,按照客户的品质,交货期等要求委托受托加工方加工为各种规格的铜杆成品,并将加工后成品销售给客户,为节约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公司会安排供应商直接送货到加工厂,加工完成后,按照客户要求送货到客户指定地点,完成实物交付,办理货物验收及交割手续。公司取得客户的签收单,开具全额发票,按照信用周期进行回款,根据与供应商和加工方的合同约定及交货条件,取得供应商和加工方提供的送货单、全额发票等原始单据,向供应商支付货款,向加工方支付加工费。

  公司委托加工业务2019年-2023年收入及利润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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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近三年铜贸易业务前五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1.2021年铜贸易业务前五客户基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备注:2021年公司与FSZX开展了贸易和委托加工业务,期末往来余额合并列示。)

  2.2022年铜贸易业务前五客户基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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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3年铜贸易业务前五客户基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公司近三年委托加工业务前五客户基本情况如下:

  1.2021年委托加工业务前五客户基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备注:2021年公司与FSZX开展了贸易和委托加工业务,期末往来余额合并列示。)

  2.2022年委托加工业务前五客户基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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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023年委托加工业务前五客户基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综上,公司铜贸易和委托加工业务前五客户,多年来一直与其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交易对价根据市场价格而定,遵守市场规则,一直致力于合作共赢。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

  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我们查阅了相关业务资料,财务数据,客户工商资料,内部业务流程。我们认为公司回复,符合客观情况。公司与客户之间不存在关联交易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

  (2)结合问题(1)的回复以及你公司的采购销售模式、产品定价方式、商品交付方式、存货风险承担等因素,自查本次收入确认调整是否完整,是否还存在业务性质相同但未作调整的情形。

  回复:

  公司主营铜(以电解铜为主要原材料)加工业务,主要产品为精密铜管和铜管深加工等产品。公司为空调制冷等下游行业,特别是空调制冷厂家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铜加工业务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经营模式,采购、生产均围绕销售环节展开。在产品定价上,公司采用“电解铜价格+约定加工费”的定价模式。其中电解铜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准,公司电解铜按销售订单背对背采购,同时为防范和规避原材料(电解铜)价格大幅波动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公司适时地开展了电解铜套期保值业务。加工费由公司与客户根据产品的规格、工艺复杂性、加工时间等因素并参照行业水平确定。公司在铜加工业务中承担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与售后等业务过程中的全部职能。公司有自己的客户开发与供应商准入体系,自主选择符合公司需要的客户和供应商合作,公司加工业务上下游均是国内比较知名的企业。公司与客户签订的销售协议规定,完成产品生产后发货,取得客户确认信息,公司据此确认收入并开具发票。公司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自主决定商品的交易价格。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拥有对该商品的绝对控制权,报告期内,公司采购销售模式、产品定价方式、商品交付方式、存货风险承担方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综上,公司的铜加工业务符合新收入准则中收入确认的相关条件,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结合1.(1)所述,公司自2014年以来开展贸易业务,主要是围绕铜加工业务上下游客户需求为核心,以铜材类等产品为主营,同时还包括玻璃屏、机壳料件、铝材等其他非铜贸易业务,采用“以销定产”的业务模式,以实现深度合作共赢之战略目标而展开。公司自2019年以来,为拓宽公司产品品类,开拓新产品,优化业务链模式,减少上市公司风险,增加贸易客户粘性,公司在贸易业务合作的基础上,整合产业链优势,采用“以销定产”的业务模式,选择有规模生产加工能力的加工厂,与其开展委托加工业务。报告期内公司贸易和委托加工业务的采购销售模式、产品定价方式、商品交付方式、存货风险承担方式均未发生重大变化。2022年,因非铜业务与公司主营产品相关性不大、公司在这些产品所处行业的运营能力较弱,公司将非铜贸易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2023年,公司又对铜贸易和委托加工业务的相关程序和材料留存情况进行了梳理,同样以更加严格的标准进行判断,对铜贸易和委托加工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并重述同期比较数据。

  综上,本次收入确认调整后,公司不存在业务性质相同但未作调整的情形。

  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我们查阅了公司的相关内部业务资料,采购和销售合同,合同履行的实际手续等,我们认为公司回复符合实际情况,本次收入确认调整后,公司不存在业务性质相同但未作调整的情形。

  (3)详细说明发生本次收入确认方法调整事项的原因、确定依据及计算过程、相关责任人及你公司拟采取的问责或处理措施,上述事项是否反映你公司内部控制、财务核算方面存在问题或重大缺陷,你公司拟采取的整改措施及具体安排。

  回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第三十四条,“企业应当根据其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来判断其从事交易时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企业在向客户转让商品前能够控制该商品的,该企业为主要责任人,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该企业为代理人,应当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在具体判断向客户转让商品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的控制权时,企业应当综本合考虑其是否承担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主要责任、是否在转让商品之前或之后承担了该商品的存货风险、是否有权自主决定所交易商品的价格。

  公司对铜贸易和委托加工业务的相关程序和材料留存情况进行了梳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的规定,以更加严格的标准进行判断,公司对 2023年铜贸易和委托加工业务由总额法调整为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并重述同期比较数据。

  2023年调整计算过程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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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可比数据重述计算过程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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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在开展贸易和委托加工业务时,已经建立了管理制度,在相应的管理制度下对业务活动制定了具体的操作流程,包括申请、审批、执行、记录等环节,以确保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准确性。同时,针对业务特点和实际情况,公司亦制定了具体的内部控制政策,如财务管理政策、采购管理政策、销售管理政策等。财务部门结合各类贸易业务的业务模式、合同内容、业务实施情况等,组织业务部门共同商讨制定有关业务管控、资金使用审批、财务核算等相关内部审核流程,提出财务核算单据上传、审批、保管的具体要求,并据此确定具体的财务核算方法,同时定期对业务开展情况进行再评估,确认核算方法的准确性。公司管理层定期评估贸易及委托加工业务面临的各种风险,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对内部控制框架进行更新,以确保其适应具体业务的发展需求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针对本次收入确认调整事项,公司将定期组织财务人员深入学习会计准则相关要求与各项内部管理制度,落实内部责任,同时进一步调整业务结构。通过铜贸易和委托加工业务多年业务经验及资源积累,结合现有厂房等配套条件,公司现已投资开展铜杆等加工业务,以持续扩充自身铜加工业务产能规模。

  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我们查阅了公司本次账务调整的内部决策流程,复核了调整的计算过程,并对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和核算办法进行了了解测试,我们认为公司回复符合实际情况。

  (4)说明未单独以临时报告的方式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且仅对2022年相关财务数据进行重述,未追溯调整以前年度财务报表的原因及合理性,以前年度是否还存在业务性质相同但未调整收入确认方式的情况,相关做法是否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回复:

  公司相关业务均具有真实货物交易,且客户多为生产型用户,客户采购的货物多为自用。2023年公司对相关业务背景,相关内部控制、相关业务流程,经济业务合同,客户、供应商与本公司的关系等均进行了了解,并与公司管理层、会计师、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提出了对上述业务的一些看法。因此,为了防范相关风险,体现更为稳健的财务信息,公司对铜贸易及委托加工业务模式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从严判断,将上述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本次调整系收入核算方法调整,并未确定以前年度的相关收入确认方法存在不当,因此未以临时报告的方式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也没有追溯调整2022年以前年度的财务信息。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下列情形:

  (一)公司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存在差错被责令改正;

  (二)公司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存在差错,经董事会决定更正的;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更正的其他情形。

  公司本次调整系收入核算方法调整,不属于公司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存在差错被责令改正的情形,也不属于已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存在差错,经董事会决定更正和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对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更正的其他情形。因此未以临时报告的方式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没有追溯调整2022年以前年度的财务信息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

  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我们分析、研究了公司的相关业务模式和交易背景,我们认为公司回复符合实际情况。

  2.年报显示,报告期你公司营业收入27.12亿元,同比上升2.4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0.24亿元,同比下降18.7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以下简称“经营性现金流”)0.85亿元,同比下降79.59%。请你公司:

  (1)结合行业环境、公司经营情况、业务模式、销售价格及成本情况,说明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回复:

  报告期内利润表变动基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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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及毛利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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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如下:

  1.公司营业收入主要为铜加工业务收入,占比为96%。铜加工业务采用“电解铜价格+约定加工费”的定价模式。其中“电解铜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准,在加工业务定价中占比很大,铜加工业务收入主要会受到销量及电解铜价格波动双重影响。2023年,公司铜加工业务销量上升2,161吨,营业收入同比增长6,800.50万元,毛利增加1,151.58万元;

  2.贸易和委托加工业务营业收入和毛利同比下降877.72万元;

  3.综合影响,营业收入同比增加6,458万元,上升2.44%,而毛利同比只增加了164万元,上升1.42%;

  4.同时净利润还受期间费用,其他收益和减值损失等多个利润表项目因素的影响,综上,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变动趋势不一致是合理的。

  同行业海亮股份营收增长2.33%,净利润下降7.46%,与可比公司相比未存在显著差异。本公司与同行业基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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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我们复核了相关财务数据,我们认为公司的回复符合实际情况。

  (2)结合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量、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量与对应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表项目的勾稽关系,量化分析经营性现金流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存在持续下滑的风险;并结合你公司经营情况、行业发展趋势、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补充说明你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变动幅度大于净利润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

  报告期内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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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量基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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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应收、应付及存货变动基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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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净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变动基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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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末应收账款资金占用较期初减少2,434万,上期期末应收账款资金占用较期初减少24,034万元,报告期内收到前期回款减少,使得本期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流量同比减少21,600万元;

  2.报告期末存货资金占用较期初减少17万元,上期期末存货资金占用较期初减少7,673万,报告期内因占用前期存货资金减少,使得本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流量同比增加7,656万元;

  3.报告期末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697万元,上期期末应付账款较期初减少853万,报告期内支付前期货款减少,使得本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流量减少155万元;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期初增加108万元,上期期末预付账款较期初减少490万元,报告期内预付供应商货款增加,使得本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流量增加598万元。两项合计使得本期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流量同比增加443万元;

  4.同时由于行业特性,公司铜加工业务客户大部分结算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而上游电解铜供应商则主要为现汇或买方承担利息方式结算,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金额多少也会直接影响经营性现金流量的变化金额。收入的增加影响当期采购支出。

  综上,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经营性现金流持续下滑的风险。

  铜加工业务市场竞争比较激烈,利润率普遍较低,且与铜价和企业的销售政策密切相关。产品的销售价格“电解铜价格+约定加工费”中电解铜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准,公司电解铜按销售订单背对背采购,从中赚取稳定的加工费收益,加工费占比较小,同时公司贸易和委托加工业务收入确认方法采用净额法,而应收账款等往来核算方法不变,故经营性现金流变动幅度大于净利润。

  同行业海亮股份净利润下降7.46%,经营性现金净流量下降189.21%,与可比公司相比,公司未存在显著差异,公司经营性现金流变动幅度大于净利润是合理的。

  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我们复核了公司现金流流量表编制过程以及公司的相关现金流量分析资料,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回复符合实际情况。公司不存在现金流持续下滑风险。

  3.年报显示,你公司因合同纠纷于2022年10月10日对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实公司”)提起诉讼,涉案金额0.94亿元,并于当年12月7日达成了调解协议。因上实公司未如期支付相关费用,你公司于2023年10月31日再次提起诉讼,本案已于2023年12月7日立案,并于2024年4月16日开庭。请你公司:

  (1)说明上述诉讼的形成原因、所涉合同的详细情况、具体争议事实、你公司对争议款项的会计处理,并进一步分析该诉讼案件对你公司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

  回复:

  2021年7月20日,上实公司作为发行人发布了《上实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简称为“21上实01”,债券代码为196755。2021年8月3日,公司与上实公司双方签订了《公司债券远期交易协议(第一期)》(以下简称“协议”),协议约定,上实公司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应在2022年8月4日向公司购买面值9000万元的“21上实01”债券,交易范围包括公司持有的该债券及持有该债券期间已经发放的债券收益(按年利率7%计算);如上实公司未按时向公司购买相应或全部债券,则应按未购买债券总面值的万分之五/日向公司支付违约金。2021年8月3日,公司申购了本期债券9000万元,票面利率7%/年,自2021年8月6日开始持有该债券。2022年8月2日公司收到利息630万元。林振系上实公司法定代表人,其为担保上述债务的履行,于2021年12月14日与公司签订了《保证担保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该合同约定保证人除承担连带责任外,还应按照主合同债权总金额的5%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因上实公司未按协议约定时间购买“21上实01”债券,林振未履行保证责任,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向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案号为(2022)粤0606民初31378号。后双方达成和解,于2022年12月7日签订《和解协议》、《公司债券远期交易协议之补充协议》、《质押担保合同》,约定上实公司先行回购450万元债券,剩余8550万元债券于2024年5月28日前回购,按年利率7%标准支付公司持有债券期间的收益,并分别于2023年8月4日及实际回购债券之日支付两笔服务费。林振亦于同日与公司再次签订《保证担保合同》,对前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上实公司于2023年1月6日回购450万元本金,并支付利息13.55万元;于2023年8月2日支付利息598.5万元。然应于2023年8月4日支付的第一期服务费,上实公司至今未支付。就上实公司拖欠公司服务费事宜,公司多次函告上实公司履约未果。上实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涉案金额0.94亿元,主要包括未到期债券本金,债券收益,服务费和违约金。按照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已对债券在持有期间按照年化利率7%正常计提利息收益,本金和计提的应收未收利息在其他流动资产列报。

  公司购买的“21上实01”债券尚未到期,同时公司持有上实提供的抵押物证券和其他个人担保,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我们查阅了上述事项的相关业务资料、合同等,我们认为公司回复符合实际情况。相关事项账务处理会计准则符合规定,该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日常经营资金需求。

  (2)报告期末,你公司持有诉讼所涉债券“21上实01”,账面价值0.88亿元,会计核算科目为其他流动资产,结合问题(1)的回复,补充说明该证券投资是否履行了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如适用),前述投资是否存在损失风险,有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你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具体解决措施。

  回复:

  (一)2018年9月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18年9月27日召开的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风险投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年。

  (二)2020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0年5月21日召开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风险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用于风险投资,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三)2021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1年5月21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以及2022年4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2年6月6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含)人民币4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在投资期限内,该额度可以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综上,公司对债券“21上实01”的投资均履行了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公司持有上实提供的抵押物证券和其他个人担保,且该资产到期日为2024年8月4日,公司认为报告期内该投资不存在损失风险,故未对该资产计提相关的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将根据债券到期兑付情况进行资产减值计提。

  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质押券价值变动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在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走势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下,公司投资的上述债券产品仍有可能面临投资收益不达预期甚至本金损失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已经启动诉讼程序以保障公司权益,案件已于2024年4月16日开庭,目前一审判决结果未出。诉讼过程中,公司已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已冻结了上实公司的部分账户资金,以及上实公司在上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持有的45%的股权份额。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事项,通过各种合法合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采取进一步的法律措施,以最大程度减少公司潜在损失,维护上市公司利益及广大投资者利益。

  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我们查阅了相关事项的信息披露文件,并对相关担保资产的状况进行了解分析,我们认为公司相关信息披露符合规定,相关资产没有出现明显减值风险。

  4.你公司报告期向前五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 24.29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98.33%,较去年的70.09%上升28.24个百分点,其中,向第一大供应商HSSY(以下简称“HSSY”)采购额14.17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为57.37%;向前五客户合计销售额 12.83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47.41%,较去年的68.86%下降21.45个百分点。请你公司:

  (1)列示报告期内前五供应商、前五客户的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交易内容、交易金额、合作期限、期末往来款余额情况等。

  回复:

  2023年前五供应商基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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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前五客户基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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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我们查阅了相关财务数据,相关客户、供应商工商资料、相关合同协议。我们认为公司相关回复符合实际情况。

  (2)结合你公司采购模式,说明采购集中度较去年大幅提升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要供应商与2022年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前五供应商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并请进一步说明你公司与第一大供应商HSSY的合作背景、具体合作方式、相关协议签订情况及主要条款等,是否构成重大依赖的情形。

  回复:

  采购集中度较去年大幅提升的原因:主要是因为2023年铜贸易业务和委托加工业务收入按照净额法核算,铜贸易业务和委托加工业务的供应商排名因此大幅下降,2023年前五供应商均为铜加工业务。若按照同比口径,2023年前五供应商采购额占总采购额的比例为80.21%,与上年没有太大的差异。

  2023年和2022年同比口径前五供应商基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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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主要供应商为电解铜贸易商,向其采购贸易电解铜板和生产用原材料电解铜。公司为优化供给,采用长单和零单相结合的采购模式。长单采购即公司根据产销及对市场预期在年初与供应商签订年度电解铜购销合同,一年一定。零单采购即在铜交易日进行补充采购。定价方式一般以“上海期货交易所盘面点价+升贴水+物流运输费用”等模式参考制定。公司重视风险控制,对非国有贸易公司的电解铜采购结算以货到付款的方式。

  公司对铜原材料的采购供应商一贯持审慎态度,选择信誉良好,具备资金实力的供应商。2023年铜加工业务中,公司为拓宽供应商渠道,结合地域优势和资金实力,积极开拓了新的国有贸易公司成为主要供应商,合作良好,同时除GXBG于2023年开始合作外,公司与其他前五供应商多年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具有稳定性和可持续性。2023年贸易和委托加工业务中,公司也积极开拓供应渠道,匹配贸易业务客户需要,寻找到了性价比更高的供应商,公司减少了对NHXF、FSWFJS的采购,新增对SHTX和ZQHCH的采购,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的业务合作均遵守市场规则,公司与前五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

  公司与第一大供应商HSSY初次合作在2015年,合作年限已有8年,具有一定历史基础。公司与其合作方式为长单采购和零单采购。近年来,公司推进现汇结合银行承兑汇票模式支付电解铜采购货款。因HSSY结算模式相对灵活,可满足公司要求,同时具备地域优势、资金实力,故公司加大了合作力度。2023年1月12日,公司与HSSY签署年度《铜板购销合同》(合同编号HSJY-CU-S230112),合同约定由HSSY向公司年度提供阴极铜7300吨,价格以铜基价+升贴水+45(运输、出库等费用)+银承贴息等其他费用(如有)作为结算价格。零单采购定价方式为上海期货交易所盘面点价+升贴水+物流运输费用。电解铜属大宗商品,价格透明度高,流通性强,不存在对电解铜供应商依赖的情况。

  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我们查阅了相关财务数据、供应商工商信息、相关合同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回复符合实际情况。

  (3)结合你公司经营特点,说明销售集中度较去年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主要客户与2022年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前五客户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是否存在与主营业务无关或不具备商业实质的业务。

  回复:

  销售集中度较去年大幅下降的原因:主要是因为2023年铜贸易及委托加工业务按照净额法核算,铜贸易及委托加工业务的客户排名因此大幅下降。若按照同比口径,2023年前五客户销售收入占总销售收入的比例为65.3%,与上年没有太大的差异。

  2023年和2022年同比口径前五客户基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公司向GL系、MD系、HX系、CH系和GLZL系客户销售铜管类产品,与ZNT系、FSHH从事铜材类贸易及委托加工业务,均为业界或当地比较知名的企业,公司多年来一直与其保持着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遵守市场规则,一直致力于合作共赢。2023年铜贸易和委托加业务按照净额法核算后,贸易及委托加工业务客户ZNT系和FSHH排名下降,铜加工业务客户GLZL系和CH系排名上升。2023年主要客户与2022年无重大变化。

  公司与前五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公司与客户的交易均是真实的,与主营密切相关,具备商业实质。

  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我们查阅了客户相关工商信息、业务资料,并对主要客户进行了访谈,我们认为公司与前五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公司与客户的交易均是真实的,具备商业实质。

  5.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票据账面价值0.53亿元,较期初的0.19亿元上升179.17%;应付票据账面价值2.80亿元,较期初的5.63亿元下降50.37%。请你公司:

  (1)结合公司销售及采购模式、业务开展情况、结算方式、支付和收款安排、客户及供应商政策、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报告期末应收票据金额大幅上升、应付票据金额大幅下降的原因及合理性,你公司结算方式是否发生重大变化。进一步说明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变动是否会导致你公司流动性紧张,是否会对你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回复: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均为HX系客户开具。自2023年开始,HX系客户统一对所有供应商的结算方式由月结30天开具70%期限为3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和30%期限3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改为月结30天开具30%期限为3个月的银行承兑汇票和70%期限3个月的商业承兑汇票,导致应收票据账面价值较期初大幅上升。但公司采用应收票据结算的销售额占比较小,公司与客户的整体结算方式未发生重大变化。HX系客户为行业内知名企业,信用及履约能力较好,回款及时,未出现过逾期情况,对公司流动性影响较小,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与供应商的结算模式可以采用现汇结算,也可以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如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采购货款,绝大部分需要买方承担贴现成本。报告期内,为节约成本,公司加大了对供应商现汇结算的比例,减少了应付票据的结算。导致应付票据账面价值较期初大幅下降。公司与供应商的结算方式并非单一固定的,公司可根据现汇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整,公司与供应商的整体结算方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应付票据余额下降系公司在资金充足的情况下减少成本支出而作出的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流动性紧张,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我们查阅了相关业务合同、相关财务数据。我们认为公司回复符合实际情况,应收票据和应付票据的数据波动,不会带来流动性风险。

  (2)你公司对应收票据计提68.23万元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2%。请结合相关方的信用情况及履约能力,详细说明你公司对应收票据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测算过程和具体依据,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准确。

  回复: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均为HX系客户开具。该客户属于公司前五客户之一,信用及履约能力较好,未出现过逾期情况,且收到的票据均在3个月以内,公司按照账龄组合对其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比例2%,同行业海亮股份对应收票据按照账龄组合计提比例为1%,故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显著差异,减值准备计提充分准确。本公司及同行业应收票据计提减值准备如下:

  ■

  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我们了解了出票人的资信情况,公司应收票据未出现违约迹象,公司应收票据信用减值损失计提符合规定,遵循了一惯性原则。

  6.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7.54亿元,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为36.81%。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0.42亿元,报告期内计提坏账减值准备0.13亿元。请你公司:

  (1)披露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名称、主营业务、销售内容、欠款金额、逾期情况、期后回款情况,与报告期内营业收入前五大客户是否匹配、与你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回复:

  2023年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欠款及期后回款基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除HX系客户既是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之一又是营业收入前五大客户之一外,其他前五应收账款客户均为贸易及委托加工业务客户。主要是客户业务类型不同,信用政策也不同,同时报告期内,贸易及委托加工业务按照净额法确认收入,应收账款核算方法不变,故应收账款前五大与营业收入前五大客户不完全匹配。

  公司与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营业收入前五大客户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我们查阅了相关财务数据和合同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回复符合实际情况。

  (2)结合业务模式、收入确认政策、结算模式及对应时点等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占总资产比例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

  回复:

  如1.陈述,公司铜加工业务,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经营模式,按照“电解铜价格+约定加工费”的定价模式。主要采用月结票据、月结现汇以及款到发货等多种结算模式,其中月结以月结30天的方式为主,票据以银行承兑汇票的方式为主。按照总额法来确认营业收入。

  公司的贸易业务主要是围绕公司铜加工业务上下游客户需求为核心,以铜材类等产品为主营,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经营模式。公司的委托加工业务,主要是在贸易业务合作的基础上,采用“以销定产”的业务模式,选择有规模生产加工能力的加工厂,与其开展委托加工业务。主要采用现汇结算模式,并根据客户自身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其下游客户的结算模式评估匹配数月不等的账期,大部分为1-2个月,个别客户采用6个月的支付方式。而上游供应商则主要采用现汇结算,液晶屏业务一般预付后当月内到货,其他一般为货到付款,按照净额法来确认营业收入。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7.54亿,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6.81%,其中前五大期末账面价值占公司应收账款比例为63.34%。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中除HX系外,其他客户均为贸易及委托加工客户,贸易及委托加工客户期末账面价值占公司应收账款的比例为59.11%。2023年公司对铜贸易业务和委托加工业务收入确认按照净额法核算,故应收账款周转次数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若按照总额法,应收账款周转次数略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其中铜加工业务,应收账款周转次数处于同行业较高的水平。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应收账款基本情况如下:(单位:亿元;次)

  ■

  公司铜加工业务主要采用月结30天的结算模式,贸易和委托加工业务客户则根据每家客户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详细评估,在风险可控的情况下,给予其与产品全流程匹配的周转账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速度与实际业务周转相符,总体业务风险可控。

  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我们查阅了相关业务资料、财务数据和相关行业资料,我们认为公司回复符合实际情况。

  (3)年报显示,你公司对逾期1-2年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减值准备782.11万元,计提比例为30%;对于逾期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减值准备158.96万元,计提比例为100%。请结合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测算过程、确认依据,说明对已逾期的应收账款未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原因,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回复: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公司在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的基础上,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应收账款及与收入相关的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将计提或转回的损失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的组合方法和确定依据:公司对于信用风险显著不同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和其他应收款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当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单项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基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同行业金田股份楚江新材以及春兰股份对单项金额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对该类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其中春兰股份对应收账款进行了同样的划分。

  金田股份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基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楚江新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基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春兰股份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基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综上,公司按照净额法核算的应收账款次数为3.51次,周转正常。同时公司将账龄在1年上的视为逾期,即逾期1-2年对应的应收账龄是2-3年,公司按照预期信用损失率30%计提,对于已逾期的应收账款未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做法,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我们根据公司制定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政策,复核了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计提过程和相关依据。我们认为公司预期信用损失计提符合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于逾期的应收账款公司根据担保资产情况以及与客户谈判协商情况,合理估计预期信用损失,并按规定计提相关损失。

  7.报告期末,你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2.33亿元,其中原材料0.16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元;在产品0.53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0元;库存商品1.64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8.62万元。请你公司:

  (1)结合原材料和在产品的构成明细、价格变动趋势、库龄等说明原材料和在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为0的原因,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原材料和在产品基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公司原材料和在产品主要为电解铜板和铜管。根据客户的订单需求安排生产计划,同时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和及时交货,生产经营中保留一定的周转用铜量。报告期末公司的原材料和在产品铜量仅是公司正常生产的周转铜量。月末根据仓库管理相关制度,每月进行存货盘点,并对存货进行定期清理。公司通过以下方式对原材料和在产品进行跌价准备测试:

  原材料减值测试过程: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期末未计划用于生产的原材料,根据原材料处置的市场价格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期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原材料跌价准备。

  在产品减值测试过程:根据各生产车间在线在产品清单,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报告期末公司原材料电解铜的市场价大于账面成本,预计的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余额,不需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在产品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预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大于在产品的账面成本,预计的可变现净值高于账面余额,不需要对在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综上,公司原材料和在产品跌价准备计提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我们查阅了公司原材料材盘点资料、跌价准备测试资料、相关业务合同以及公司存货风险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等,我们认为公司原材料未出现大额跌价情况,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2)结合库存商品类别、结构、价格走势、同行业可比公司计提比例等,说明库存商品跌价损失计提过程、依据,计提金额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库存商品基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公司通过以下方式对库存商品进行跌价准备测试:

  A、为执行销售合同而持有的库存商品,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B、未有销售订单相对应的库存商品,根据该类型产品综合毛利率预计售价进而确定未来可变现净值。

  报告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余额为2.33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08.62万元,计提比例为0.47%,对比同行业海亮股份,其报告存货期末账面余额71.06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932.96万元,计提比例为0.27%。

  综上,公司库存商品跌价准备计提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我们复核了存库商品跌价测试的资料,公司按库存商品可变现净值计提跌价准备,相关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8.报告期末,你公司投资性房地产账面余额1.80亿元,累计折旧和摊销0.58亿元,报告期购置投资性房地产0.13亿元,请你公司:

  (1)列示主要投资性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的地理位置、历史形成情况、占地面积、建筑面积、目前的使用状态、出租情况、历史租金情况等。

  回复:

  公司投资性房地产分布在广东顺德和安徽芜湖,基本情况如下:

  ①新厂房工程1栋、新厂房钢结构工程: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村委会北围工业大道11号,于2005年自建而成,建筑面积19,349.94平方米,目前全部出租。

  ②第二厂房: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村委会北围工业大道11号,于2011年自建而成,建筑面积14,682.29平方米,目前全部出租。

  ③科技中心大楼: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西海村委会北围工业大道11号,于2012年自建而成,建筑面积3,779.6平方米,目前4层出租,其余自用。

  新厂房工程1栋、新厂房钢结构工程、第二厂房、科技中心大楼占地面积共72,917.09平方米。

  ④马龙新厂(第一厂房):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龙涌龙汇路1号,于2020年自建而成,目前3层出租,1层闲置。

  ⑤马龙新厂(第二厂房):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龙涌龙汇路1号,于2020年自建而成,目前全部出租。

  马龙新厂(第一厂房)、马龙新厂(第二厂房)占地面积共4,0071.02平方米,建筑面积共58011.26平方米。

  ⑥二号厂房:位于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88号,于2012年自建而成,占地面积24,383.06平方米,建筑面积24,383.06平方米,目前21,375平方米出租,剩余3,008.06平方米自用。

  ⑦办公楼:位于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88号,于2012年自建而成,占地面积2,543.02平方米,建筑面积2,543.02平方米,目前312平方米出租,剩余2,231.02平方米自用。

  ⑧一号厂房:位于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万春东路88号,于2012年自建而成,占地面积24,383.06平方米,建筑面积24,383.06平方米,目前3,000平方米出租,剩余21,383.06平方米自用。

  历年租金基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我们查阅了公司资产台账,相关权属证明、租赁合同等,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回复符合实际情况。

  (2)说明投资性房地产的真实性,是否存在虚增资产的情形,投资性房地产的折旧、摊销会计处理的依据和合理性,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回复:

  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予以确认为投资性房地产:

  ①与该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公司; ②该投资性房地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公司每月能够取得租金收入,并且每月有准确的成本计量,满足了投资性房地产确认的条件,所以,不存在虚增资产的情形。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

  ①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建筑物的后续计量,比照固定资产的后续计量,按月计提折旧。

  ②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土地使用权的后续计量,比照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按月进行摊销。

  报告期末同行业海亮股份投资性房地产余额2.96亿元,五矿发展投资性房地产余额2.02亿元,采用成本法计量,与同行业相比不存在显著差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

  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我们查阅了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资产权属证明、租赁合同、并进行了实地观察。我们认为公司投资新房地产相关会计政策符合规定,并一贯执行,未发现虚增资产情况。

  9.报告期末,你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1.92亿元,较期初上升29.09%。报告期内通过在建工程转入方式增加固定资产原值0.67亿元,通过处置或报废方式减少固定资产原值0.55亿元。请你公司:

  (1)说明报告期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内容、投资规模、开工时间、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累计投入金额、转入时点及依据等。

  回复:

  报告期内在建工程结转固资产基本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我们查阅了公司在建工程相关业务资料、财务资料,观察了在建工程的实际进展情况。我们认为公司上述回复符合实际情况。

  (2)说明报告期处置或报废固定资产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所涉及资产名称、类型、获取来源、用途、期末账面余额、累计折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处置或报废的原因、交易对象、定价依据、处置款项收回情况、是否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如适用)、以及交易对象是否与你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

  回复:

  报告期处置或报废固定资产情况如下:(单位:万元)

  ■

  ■■

  ■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报废款项收回情况如下:

  1.子公司精艺万希处置或报废资产原值5,200.35万元,账面余额1,441.15万元,部分残值按照废品出售,已收回款项199.13万元;另一部分并入资产升级改造。

  2.精艺股份建筑物翻新改造报废资产原值323.52万元,账面余额67.23万元;电子设备报废资产原值4.61万元,账面余额0.62万元,无回收价值,直接报废,回收金额为0。

  3.子公司芜湖铜业电子设备报废资产原值8.84万元,账面余额0.44万元,无回收价值,直接报废,回收金额为0。

  经自查以上资产报废前履行了公司相应的审议程序,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关系。

  会计师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

  我们了解了公司固定资产处置、报废的内部管理制度,并抽查了相关信息披露资料、内部审批手续等,处置手续、相关账务处理等,未发现固定资产处置存在审批程序不规范或利益倾斜的情形。

  10.年报显示,你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建控股”)持有你公司股份0.75亿股,占你公司总股本的29.99996%,其所持你公司股份已全部被质押和司法冻结。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三建控股所持股份被质押冻结的具体情况、是否存在平仓风险、债务问题最新进展以及具体解决措施,并自查你公司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情况,控股股东债务问题对你公司控制权稳定性的影响、是否对公司日常经营、公司治理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回复:

  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南通三建控股有限公司函询确认:

  1、控股股东三建控股股权质押冻结基本情况:

  ■

  该质押资金的具体用途:“江苏海润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润集团”)及其关联公司为三建控股的控股子公司江苏南通三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建股份”)在金融机构办理信贷业务提供了13亿担保额度,三建控股于2021年10月21日将其持有的75,184,700股精艺股份股票质押给海润集团作为反担保。”

  详细内容见公司2021年10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三建控股将其持有精艺股份的全部股权以第一顺位质押给海润集团,未设置平仓线,因此不存在平仓风险。海润集团是南通市海门区地方国企,是三建控股的股东,持有三建控股13.22%的股权。

  截止目前,三建控股持有公司股份已被全部冻结。三建控股所持股份被冻结是因为三建控股与其子公司股东之间的争议、为三方工程款提供担保、为其子公司货款提供担保、以及为其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之诉讼保全所致。详细内容见公司2023年12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新增被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三建控股在股份质押、冻结期间能够正常行使表决权,保持对公司的控制。

  2、三建控股对外债务最新进展:因恒大债务危机对三建控股的现金流产生了极大影响,导致三建控股发生了融资债务逾期。2022年以来,三建控股积极推进庭外债务重组工作,降低债务负担,恢复正常经营;同时,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注入资金以解决短期内资金周转困难的情况,尽快消除恒大债务危机的影响。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苏亚专审[2024]【138】号),2023年度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42,201万元,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余额为29,281万元;担保的实际总债务金额为42,201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68%。除此以外,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公司自成立以来,注意规范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系,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目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完全分开,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完全独立运作、自主经营,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公司控股股东债务危机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高度重视并将积极关注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及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回函。

  广东精艺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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