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24年4月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3.5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所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16日、2024年4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和《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2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391,80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368%,最高成交价9.00元/股,最低成交价8.12元/股,成交总金额20,608,552.12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之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秦川机床工具集团股份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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