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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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19日、2024年3月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完成后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拟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0.75亿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00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
有关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0日、2024年3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临2024-008号《爱建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司临2024-015号《爱建集团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6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125,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87%,购买的最高价为4.05元/股、最低价为3.84元/股,支付的金额为55,819,857.20元(不含交易费用)。
截至2024年6月月底,公司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6,219,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00%,购买的最高价为4.62元/股、最低价为3.84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65,357,695.25元(不含交易费用)。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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