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仲裁)阶段:二审判决已下达
● 公司下属子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一审被告)
● 涉案的金额:12个涉诉案件起诉金额合计173,770,613.08元,本次公告涉及的10个案件的起诉金额合计144,823,072.28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公司前期已在账面全额确认涉诉合同相关应付款项,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北京神州泰岳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就与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大唐微电子”)、北京实利通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间的合同纠纷,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提起12个诉讼,起诉金额合计173,770,613.08元。此前海淀法院已就12个案件做出一审判决,大唐微电子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7月26日、8月11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8、2022-069、2022-073)、2022年8月30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2022年9月1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2023年4月28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8月30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11月30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1)、2023年12月7日、12月9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2023-054)、2024年4月26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5月11日披露的《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重大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二、本次诉讼的二审判决情况
大唐微电子于2024年6月28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12个涉诉案件之中10个案件的二审民事判决书,判决结果均为驳回大唐微电子的上诉,维持原判。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因公司前期已在账面全额确认涉诉合同相关应付款项,本次判决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大唐微电子不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将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大唐电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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