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2024年07月02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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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4-070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股票代码:002930          股票简称:宏川智慧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转股价格:人民币19.07元/股(自2024年7月9日起,转股价格调整为人民币18.82元/股)

  转股期限:2021年1月25日至2026年7月16日

  导致股本增加的可转债转股及股票期权行权均不涉及股份回购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4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7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6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7,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7,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2、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通知》(深证上〔2020〕685号)文件审核同意,公司发行的67,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自2020年8月7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证券简称为“宏川转债”,证券代码为“128121”。

  3、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止,即2021年1月25日至2026年7月16日。

  4、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调整

  (1)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用集中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28.1736万份于2020年9月17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增加28.1736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3)。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集中行权后的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未发生变化,仍为20.25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4)。

  (2)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用集中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48.1026万份于2021年6月4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增加48.1026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集中行权后的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20.2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6月4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3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3)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1年6月9日起至2022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在2021年6月9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88.6693万股。

  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7月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7月7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的《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及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9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7月7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70)。

  (4)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1年6月9日起至2022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在2021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27.2694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89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1年10月11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9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5)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1年6月9日起至2022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9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9)。在2021年10月8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49.0760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8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4月6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6)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在2022年6月1日至2022年6月1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60.2172万股。

  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用集中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48.8124万份于2022年6月15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增加48.8124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7)。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及集中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8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15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3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8)。

  (7)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在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6月17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40.5460万股。

  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办理完毕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总股本因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减少6.5520万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6日披露的《关于2019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0)。

  公司2021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6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年6月27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8日披露的《2021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81)。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及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55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6月27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8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

  (8)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在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1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84.7386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53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4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4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7)。

  (9)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在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10月1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46.9660万股。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7月7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在2022年7月4日至2022年10月10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60.2921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5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2年10月11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11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

  (10)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在2022年10月11日至2023年1月3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9.7974万股。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7月7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在2022年10月11日至2023年1月3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36.2398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5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月4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4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11)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5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3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2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在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72.0347万股。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2年7月7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7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95)。在2023年1月4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3.8786万股。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在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15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8.8395万股。

  公司2022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6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及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1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26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6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12)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2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在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7月3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56.8239万股。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在2023年6月16日至2023年7月3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39.3491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1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7月4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

  (13)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2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在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10月9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02.4617万股。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7月14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在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10月9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99.2208万股。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在2023年7月4日至2023年10月9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48.3331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1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10月10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0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14)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2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在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月2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251.7093万股。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7月14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在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月2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63.6914万股。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一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14日起至2024年4月2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在2023年10月10日至2024年1月2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6.8414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08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1月3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15)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2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在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4月1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50.5415万股。

  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二期期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7月14日起至2024年6月14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72)。在2024年1月3日至2024年4月1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6.2164万股。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9.07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4月2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1)。

  (16)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第三期期权行权的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2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1日披露的《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三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在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5月7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0431万股。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9日,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的《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72)。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自主行权、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8.8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9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2日披露的《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及股份变动情况

  2024年第二季度,“宏川转债”未发生转股。截至2024年6月28日,“宏川转债”剩余金额为669,767,100元。

  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

  注:2024年第二季度期间,公司离任监事持有的部分股份解除限售导致高管锁定减少;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实施期权行权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动。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宏川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7月15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咨询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769-88002930

  传    真:0769-88661939

  四、备查文件

  1、截至2024年6月2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宏川智慧”股本结构表;

  2、截至2024年6月2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宏川转债”股本结构表。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4-071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部分股票用于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总金额不低于2,500.00万元且不超过3,50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7元/股,对应测算回购股份约147至205万股。具体详见公司刊登在2024年5月2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6)。

  二、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6月28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1,677,600股,占公司2024年6月28日总股本的0.36%,最高成交价为14.3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30元/股,回购股份成交总金额为2,258.81万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本次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交易时段、资金来源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实施股份回购:

  (1)自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未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后续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4-072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677,6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以现有总股本460,277,852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677,600股后的458,600,25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1,677,600股股份不参与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分配比例(114,650,063元=458,600,252股×0.25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金额将小于0.25元/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0.2490888元/股=114,650,063元/460,277,852股)。依据本次权益分派方案,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股票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490888元/股。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4年5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4年4月20日总股本460,267,4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宏川转债,债券代码:128121)转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股份回购等事项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即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金额做相应调整。

  依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反馈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截至2024年6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460,277,852股,较2024年4月20日总股本增加10,431股,系因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权导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本次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截至2024年6月28日,公司总股本为460,277,852股,公司将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剔除已回购股份1,677,600股后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0000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2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7月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7月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7月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7月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7月1日至登记日2024年7月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1,677,600股股份不参与2023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权益分派的股本×分配比例(114,650,063元=458,600,252股×0.25元/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金额将小于0.25元/股,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0.2490888元/股=114,650,063元/460,277,852股)。依据本次权益分派方案,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股票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490888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价格将作相应调整。调整前“宏川转债”转股价格19.07元/股,调整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18.82元/股,转股价格调整起始日期为2024年7月9日,具体详见《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3)。

  3、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股份回购价格将做相应调整。调整前回购价格不超过17元/股,调整后回购价格不超过16.75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礼宾路6号1栋四楼

  咨询联系人:王明怡

  咨询电话:0769-88002930

  咨询传真:0769-88661939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证券代码:002930        证券简称:宏川智慧        公告编号:2024-073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宏川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债券代码:128121

  债券简称:宏川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19.07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18.82元/股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7月9日

  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期间(2024年7月1日至7月8日)宏川转债暂停转股

  一、关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7月17日公开发行了67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公司在本次发行之后,当公司发生派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时,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具体调整办法如下:

  设调整前转股价为Po,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率为N,每股增发新股或配股率为K,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为A,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调整后转股价为P(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则:

  派发现金股利:P=Po-D;

  派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Po/(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Po+A×K)/(1+K);

  三项同时进行时:P=(Po-D+A×K)/(1+N+K)。

  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票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二、本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行权采取自主行权方式,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6月21日期间的行权价格为9.75元/股,自2023年6月26日起行权价格调整为9.45元/股,实际行权期限为2023年6月2日起至2024年5月6日止。在2024年4月2日至2024年5月7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因期权自主行权增加1.0431万股,相比2024年3月29日总股本新增比例为0.0023%。

  2、公司于2024年5月16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将于2024年7月9日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以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8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677,600股股份不参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际每股现金红利为0.2490888元。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有关规定,本次期权行权后,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需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8.82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4年7月9日起生效。

  具体计算过程为:P=(Po-D+A×K)/(1+K)=(19.07-0.2490888+9.45*0.0023%)/(1+0.0023%)

  特此公告。

  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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