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预留权益失效数量:462.25万股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准及实施情况
1、2023年4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3年6月9日,公司收到湖南省轻工盐业集团有限公司转发的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湘国资考核函【2023】28号),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披露。
3、2023年6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和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并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4、2023年6月12日至2023年6月21日,公司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3年6月22日,公司披露了《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5、2023年6月29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修订稿)〉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6、2023年7月1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3年9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结果公告》,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完成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工作,实际向272名激励对象授予1,765.00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权益失效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规定“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 462.25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本激励计划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授予对象,预留权益失效。
特此公告。
雪天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