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500万元(含)-5,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并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22元/股(含),按回购金额上下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019,293股-8,038,585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72%-1.4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若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未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履行相关程序注销相应的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19日和2024年6月25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和《回购股份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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