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行权股票数量: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4年第二季度无激励对象行权。
● 本次行权股票上市流通时间:本次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一、本次股票期权行权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1、2020年5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福州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0年6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20年9月2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4、2020年9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1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预留权益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部分权益的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年10月20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48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56.25万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7、2022年3月21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6.84万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8、2022年10月9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48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56.25万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9、2023年4月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6.54万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10、2023年10月1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144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71.20万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11、2024年4月1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及第三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同意为符合行权条件的42名激励对象办理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相关事宜,可行权数量为8.32万份,行权方式为自主行权。
二、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的基本情况
(一)激励对象行权的股份数量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股份数量
■
2、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三个行权期行权的股份数量
■
注:由于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所得股票需在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以上行权数据为截止2024年6月30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的数据。
(二)本次行权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行权的股票来源均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股票。
(三)行权人数
2024年第二季度,本次激励计划无激励对象行权。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及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一)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日
本次激励计划采用自主行权方式行权,激励对象行权所得股票可于行权日(T日)后的第二个交易日(T+2日)上市交易。
(二)本次行权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
2024年第二季度,本次激励计划通过自主行权方式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过户股份数量为0股。
(三)本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
本次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动,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四、股份登记情况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024年第二季度,本次激励计划无激励对象行权,不存在行权股份登记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形。
五、本次行权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本次无激励对象行权,不涉及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特此公告。
瑞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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