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线索征集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
二、问题线索征集范围
(一)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把持基层政权、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欺压群众、称霸一方的“村霸”“乡痞”;
(二)通过“霸选”“骗选”“贿选”等方式干扰破坏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干扰基层组织工作、妨碍基层干部行使职权、危害基层干部人身安全、欺压群众、侵害集体利益的黑恶势力;
(三)无证开采、越界开采、垄断矿产资源非法采矿破坏自然资源的“沙霸”“矿霸”及围标串标、违规违法占用耕地的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建设等过程中组织策划、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农村、城中村、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聚集地拉帮结派、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强拿硬要、称王称霸,破坏一方治安秩序的黑恶势力;
(六)在农贸市场、建筑材料市场、汽车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抢占资源、垄断经营、强拉客源、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的黑恶势力;
(七)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自然资源、水利资源等行业领域,雇黑佣黑,纠集社会闲散人员,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暴力拆迁、随意殴打群众、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八)实施网络“裸聊”敲诈、“套路贷”、恶意索赔、负面舆情敲诈、网络“水军”滋事、“软暴力”催收等涉互联网违法犯罪的黑恶势力;
(九)实施校园霸凌、吸纳未成年人参与黑恶组织,干扰教育教职工作、危害在校师生人身安全等问题背后的黑恶势力;
(十)纵容、包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后台”“保护伞”的公职人员。
三、线索举报注意事项
1.举报人可实名或匿名举报,可通过当面、信函、电话或12337全国智能化举报平台等方式进行举报。
2.举报内容尽可能详实、客观、准确,有明确举报对象、违法犯罪时间、地点、具体事实、过程及证据材料等。
3.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以举报之名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造谣生事、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涉及纵容、包庇黑恶势力违法犯罪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后台”“保护伞”的公职人员问题线索,请向海拉尔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反映。
四、反映问题线索渠道
举报电话:
海拉尔公安分局:0470—8332270
海拉尔区委政法委扫黑办:0470—8117463(工作时间受理)
海拉尔区纪委监委信访室:0470—8356070(工作时间受理)
电子邮箱:
zongzhixinxi@163.com
来信或上门举报:
海拉尔区党政综合楼海拉尔区委政法委员会扫黑办1463室,邮政编码021000
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通过以上途径如实反映我区扫黑除恶斗争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我们将严格保密,认真组织核查。经核查属实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海拉尔区扫黑除恶斗争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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