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湖北科投光谷产业园 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 原始权益人增持期间届满暨增持 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

中金湖北科投光谷产业园 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 原始权益人增持期间届满暨增持 计划实施情况的公告
2024年07月01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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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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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基金增持计划的完成情况

  基金管理人于2023年7月1日发布了《中金湖北科投光谷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原始权益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金份额增持计划及实施进展的公告》,本基金原始权益人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自2023年6月30日起不超过12个自然月内,拟累计增持不超过5,400万份,占基金总份额的9.000%。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上述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已届满,根据本基金管理人收 到的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通知,其一致行动人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累计增持本基金基金份额2,422.32万份,占本基金已发行基金总份额的4.037%;其一致行动人武汉光谷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累计增持本基金基金份额2,293.65万份,占本基金已发行基金总份额的3.823%;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武汉光谷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计增持本基金基金份额4,715.97万份,占本基金已发行基金总份额的7.860%。

  三、本次增持计划完成后,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份额情况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后,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基金份额 比例从34.000%增加至41.860%。本基金原始权益人湖北省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20,400.00万份,持有份额比例为34.000%;原始权益人之一致行动人武汉光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2,422.32万份,持有份额比例为4.037%;原始权益人之一致行动人武汉光谷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2,293.65万份,持有份额比例为3.823%。

  四、本基金原始权益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未来6个月内持有基金份额的计划

  本基金增持主体将严格遵守承诺,本次增持基金份额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届满后6个月内不会通过大宗、协议转让或竞价交易等方式进行减持,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五、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指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REITs)业务办法(试行)》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日

  关于中金浙金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申购、

  赎回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4年7月1日

  一、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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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投资者范围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二、申购、赎回、转换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6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投资者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开放日为开放期内的每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和转换时除外。

  本公告发出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本基金自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起进入开放期,期间可以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本基金每个开放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且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开放期的具体时间以基金管理人在上一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如在开放期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时间中止计算,在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影响因素消除之日次工作日起,继续计算该开放期时间,直至满足开放期的时间要求。

  2024年7月4日至2024年7月10日(含该日)为本基金开始运作以来的第11个开放期。本基金将在前述开放期的每个工作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公告暂停申购、赎回和转换时除外)。自2024年7月11日起(含该日),本基金将进入下一个封闭期,封闭期内不接受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申请。

  三、申购业务

  (一)申购金额限制

  1、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柜台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含申购费)。

  2、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直销进行申购,单个基金账户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含申购费),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网上直销说明。

  3、通过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进行申购,首次申购最低金额为10元(含申购费),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元(含申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申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4、投资人将持有的基金份额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为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

  5、本基金可以对单个投资人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进行限制,具体数额请参见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

  6、当接受申购申请对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构成潜在重大不利影响时,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切实保护存量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具体请参见相关公告。

  (二)申购费率

  本基金具体申购费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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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在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2、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对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于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介上公告。

  四、赎回业务

  (一)赎回份额限制

  1、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基金份额时,每笔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若基金份额持有人某笔交易类业务(如赎回、基金转换、转托管等)导致在销售机构单个交易账户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份时,则基金管理人有权将投资人在该账户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一次性全部赎回。

  2、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上公告。

  (二)赎回费率

  本基金赎回费用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基金份额的时间分段设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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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1、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大于等于7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为赎回费总额的25%,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2、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基金管理人必须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的媒介上公告。

  五、转换业务

  (一)转换费率

  1、本基金在本公司直销机构(包括直销中心和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开通本基金与以下基金之间的转换:

  (1)中金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0801,C类000802)

  (2)中金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A类000882,B类000883)

  (3)中金消费升级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01193)

  (4)中金沪深3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03015,C类003579)

  (5)中金中证5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03016,C类003578)

  (6)中金金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3811,C类003812)

  (7)中金瑞安量化精选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05005,C类005006)

  (8)中金衡优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5489,C类005490)

  (9)中金金元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6570,C类006571)

  (10)中金瑞和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6277,C类006278)

  (11)中金MSCI中国A股国际质量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06341,C类006342)

  (12)中金新医药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06981,C类007005)

  (13)中金成长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10951,C类010952)

  (14)中金恒远一年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11293)

  (15)中金鑫瑞优选一年持有期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11703)

  (16)中金金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12101)

  (17)中金安益30天滚动持有短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13111,C类013112)

  (18)中金金信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13140,C类021331)

  (19)中金稳健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13983,C类013984)

  (20)中金景气驱动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15633,C类015634)

  (21)中金中证同业存单AAA指数7天持有期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15646)

  (22)中金金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15580)

  (23)中金中证500ESG基准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16680,C类016681)

  (24)中金华证清洁能源主题指数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16915,C类016916)

  (25)中金安盈90天持有期中短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16607,C类016608)

  (26)中金中证1000指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A类017733,C类017734)

  (27)中金恒新90天持有期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018481)

  (28)中金兴元6个月持有期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18628,C类018629)

  (29)中金先进制造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018139,C类018140)

  (30)中金金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018814)

  本基金管理人今后新发行的其他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开展基金转换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2、投资者办理本基金转换业务时,基金转换费用的计算将按照本公司于2014年12月25日刊登的《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中心开通旗下部分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及相关公告执行。

  (二)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基金转换业务涉及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由同一销售机构销售、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并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2、投资者提出的基金转换申请,在当日交易时间结束之前可以撤销,交易时间结束后不得撤销。

  3、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将按照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12月25日在规定媒介刊登的《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直销中心开通旗下部分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执行,其他未尽规则详见公司官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或规则。

  4、本基金管理人所管理基金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基金管理人。

  六、基金销售机构

  (一)直销机构

  1、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柜台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B座43层

  法定代表人:李金泽

  联系人:中金基金客服组

  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

  传真:010-66159121

  公司网站:http://www.ciccfund.com

  2、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直销

  微信公众号:中金基金

  (二)其他销售机构

  1、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cib.com.cn/

  电话:95561

  2、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nbcb.com.cn/

  电话:95574

  3、北京汇成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s://www.hcfunds.com/

  电话:400-055-5728

  4、上海基煜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jigoutong.com/

  电话:021-6537-0077

  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fund.eastmoney.com

  电话:95021

  6、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网址:http://www.sinosig.com/

  电话:95510

  7、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网址:www.leadfund.com.cn

  电话:400-032-5885

  (三)其他与基金销售机构相关的事项

  1、本基金销售机构的转换业务开通情况以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相关公告为准。

  2、各销售机构网点的地址、营业时间等信息,请参照各销售机构的规定。

  3、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销售机构,并在基金管理人网站公示。销售机构可以根据情况增加或者减少其销售城市、网点,以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七、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不晚于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八、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不向个人投资者公开销售。

  2、中金浙金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为契约型定期开放式运作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机构为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和转换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阅读《中金浙金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金浙金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或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咨询。

  4、基金管理人应以交易时间结束前受理有效申购和赎回申请的当天作为申购或赎回申请日(T日),在正常情况下,本基金登记机构在T+1日内对该交易的有效性进行确认。T日提交的有效申请,投资人可在T+2日后(包括该日)到销售网点柜台或以销售机构规定的其他方式查询申请的确认情况。若申购不成功,则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人。

  基金销售机构对申购或赎回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申购或赎回申请。申购或赎回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

  5、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日

  关于中金湖北科投光谷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

  解除限售的公告

  一、公募REITs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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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解除限售份额基本情况

  (一)公募REITs场内份额解除限售

  1.本次解除限售的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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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限售份额自2024年7月1日起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2.本次解除限售后剩余的限售份额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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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募REITs场外份额解除锁定

  本基金战略配售份额无场外锁定情况。

  三、本次限售份额上市后流通份额变化情况

  本次战略配售份额上市流通前,可在二级市场直接交易的本基金流通份额为210,000,0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35.00%。本次战略配售份额解禁后,可流通份额合计为396,000,000份,占本基金全部基金份额的66.00%。

  四、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近期经营情况

  本基金基础设施资产包括光谷软件园(A1-7、C6、E3栋)和互联网+项目两处产业园区,合计建筑面积17.44万平方米,可租赁面积16.76万平方米。本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根据《中金湖北科投光谷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2024年第1季度报告》,截至2024年3月31日累计可供分配金额为19,521,103.42元。

  截至2024年5月31日,基础设施资产总体出租率为87.84%,其中光谷软件园(A1-7、C6、E3栋)出租率为86.78%,互联网+项目出租率为93.32%。

  (二)净现金流分派率说明

  根据《中金湖北科投光谷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金湖北科投光谷REIT2024年度预测的可供分配金额为76,651,747.01元。基于上述预测数据,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方法举例说明如下:

  1.如投资者在首次发行时买入本基金,买入价格2.625元/份,该投资者的2024年度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76,651,747.01/(2.625*600,000,000)=4.87%。

  2.如投资者于2024年6月27日通过二级市场交易买入本基金,假设买入价格为当天收盘价2.335元/份,该投资者2024年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76,651,747.01/(2.335*600,000,000)=5.47%。

  需特别说明的是:

  1、以上计算说明中的2024年可供分配金额系根据《中金湖北科投光谷产业园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披露的预测数据予以假设,不代表本基金实际年度的可供分配金额,如年度实际可供分配金额降低,将影响届时净现金流分派率的计算结果。

  2、基金发行时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发行规模,对应到每个投资者的年化净现金流分派率预测值=预计年度可供分配现金流/基金买入成本。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上涨/下跌会导致买入成本上升/下降,导致投资者实际的净现金流分派率降低/提高。

  3、净现金流分派率不等同于基金的收益率。

  五、相关机构联系方式

  投资者可以登录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iccfund.com)或拨打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68-1166(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六、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本基金运作正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基金管理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投资运作,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基金为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简称“基础设施基金”),采用“公募基金+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的产品结构,主要特点如下:一是基础设施基金与投资股票或债券等的公募基金具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基础设施基金80%以上基金资产投资于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并持有其全部份额,基金通过基础设施资产支持证券持有基础设施项目公司全部股权,通过资产支持证券和项目公司等载体取得基础设施项目完全所有权或经营权利;二是基础设施基金以获取基础设施项目租金、收费等稳定现金流为主要目的,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合并后基金年度可供分配金额的90%;三是基础设施基金采取封闭式运作,不开放申购与赎回,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场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在基金通平台转让或将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场内参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交易。本基金与股票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等有不同的风险收益特征,本基金的预期风险和收益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需承担投资基础设施项目因投资环境、投资标的以及市场制度等差异带来的特有风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在参与本基金相关业务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信息披露文件,熟悉基础设施基金相关规则,自主判断基金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全面认识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和产品特性,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理性判断市场,谨慎做出投资决策。

  特此公告。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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