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核对账户各月对账单,并与账面记录的投资收益进行核对,确定投资收益的金额是否准确;
5、检查交易性金融资产、投资收益是否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在财务报表及附注中进行恰当的列报和披露。
通过执行以上程序,我们得到了以下核查结论:
交易性金融资产及投资收益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在财务报表及附注中进行了恰当的列报和披露。
5.年报显示,你公司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19,315.25万元,占总资产比例为48.50%,货币资金余额及占比持续增加。请说明账面货币资金的具体用途及存放管理情况,是否存在抵押/质押/冻结等使用权受限的情况,是否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并结合公司经营计划、财务管理规划等说明对货币资金的运用是否经济、合理,是否存在大额闲置情形。
公司回复:
报告期内公司账面货币资金共计 193,152,475.45元,其中冻结资金88,626.18元,除日常经营支出外暂未做其他任何用途,目前分多笔存放于公司账户,不存在抵押/质押等情况,不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也不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上述资金一方面是应对正在进行的仲裁诉讼不确定性的储备资金,也是为公司发展积极寻找项目而储备的资金。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年审机构回复:
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并测试公司货币资金相关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及运行的有效性;
2、亲自前往银行打印2023年度及截止2024年4月19日银行账户流水并对货币资金执行双向检查、抽样测试等,确认公司账面记录与银行对账单信息一致;
3、通过本所函证中心对全部银行账户实施函证程序,包括各银行账户受限情况,并对银行函证的收发过程进行严格控制;
4、亲自前往银行打印各公司《已开立银行账户清单》及《企业信用报告》并与账面记录银行账户进行核对;
5、对各公司期初期末货币资金余额进行对比分析,关注是否存在异常变动。
通过执行以上程序,我们得到了以下核查结论:
期末货币资金余额共计193,152,475.45元,除冻结资金88,626.18元外,未发现存在抵押/质押等使用权受限的情况,未发现存在与控股股东或其他关联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未发现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
6.年报显示,你公司2023年末存货余额2,974.87万元,其中,库存商品期末账面余额2,852.20万元,期末存货跌价准备金额2.98万元,期末被抵押的存货账面余额为2,849.22万元。请你公司:
(1)说明库存商品的具体构成;被抵押存货的具体构成,抵押的原因、抵押方、抵押金额及期限,是否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公司回复:
1、库存商品构成如下:
2、期末被抵押存货为子公司新城福德库存商品-汽车28,492,171.80元,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在新城福德向上汽通用销售有限公司采购汽车时提供融资服务,新城福德将其采购的车辆进行抵押,在发生销售时收取客户款项并向金融公司偿还对应车辆的贷款即解除抵押,不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2)说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中关键参数的主要假设、测算过程及依据,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是否充分、审慎。
公司回复:
子公司零度大健康库存商品中的杀菌纸巾,由于该部分杀菌纸巾已过质保期,已按照100%全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子公司新城福德账面核算的别克品牌各型汽车基本为2023年新购入,结合车辆市场销售价格以及上汽通用提供的汽车销售返利,该部分汽车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不存在减值迹象。综上,期末存货跌价准备共计提29,840.53元,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年审机构回复:
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查阅子公司新城福德与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签定的授权零售商融资协议;
2、查阅子公司新城福德与上汽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及上汽通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三方签定所有权保留批发融资协议;
3、对期末存货执行监盘程序,检查实际存货数量与账面存货数量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同时在监盘过程中关注存货状态;
4、了解并评价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政策适当性,复核公司对存货所作的减值
测试方法和过程,并对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进行重新计算。
通过执行以上程序,我们得到了以下核查结论:
1、期末抵押存货金额共计28,492,171.80元,为子公司新城福德全部库存商品(汽车)金额,未发现抵押存货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
2、未发现公司存在少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
7.年报显示,你公司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755.34万元,其他应收款余额为2,398.68万元,期末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余额9万元。请你公司:
(1)按账龄列示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构成;说明账龄两年以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主要客户的具体情况,长期未收回的原因,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
公司回复:
1、应收账款按账龄列示如下: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不存在账龄两年以上的应收账款。
2、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列示如下:
其中:截止2023年12月31日账龄两年以上的主要其他应收款列示如下:
上述其他应收款长期未收回原因及公司已采取的催收措施如下:
(2)说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客户的情况,包括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信用账期,应收账款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是否匹配。
公司回复:
1、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前五名客户情况如下:
(1)应收账款-WANDE INDUSTRIAL (HK) LIMITED2022年期末余额为15,897,759.79元,2022年度发生的应收WANDE INDUSTRIAL (HK) LIMITED销售对价款总额为 35,921,707.67 元,2023年期末余额为11,793,416.38元,2023年度销售对价总额为31,678,084.85元,2023年应收账款及营业收入相比2022年均下降,变动趋势一致。
(2)MAPLE PACKING INDUSTRIAL (H.K.) LIMITED2022年确认营业收入16,770,386.94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相比上年有所下降,但应收账款增长,主要原因系根据该客户历史回款情况,年末该客户应收账款主要为11、12月产生的销售货款,2022年11-12月实现销售收入549,711.33元,而2023年11-12月产生销售收入为4,395,713.06元,相比2022年11-12月产生的销售收入增长,故全年营业收入下降但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增长具有合理性。
(3)应收账款-SUNTON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 PTY LTD、M/S UNITECH ELECTRICAL ELECTRONICS MANUFACTURING INDUSTRIES LTD.以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均为2023年新增客户,且期末应收账款均在信用期内。
2、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名情况如下:
(3)结合坏账计提比例确定过程及依据、期后回款情况、可比公司情况,说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是否充分。
公司回复:
1、截止本函回函日,大额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期末应收账款主要为子公司都合纸业形成的应收账款,都合纸业主要为出口贸易,故选取同样有出口贸易的南京商旅(600250)进行比较,南京商旅商品销售业务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从上表可知,可比公司南京商旅针对1年以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为0.64%,都合纸业公司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外其余账龄均为1年以内,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较好,根据公司近几年历史经营经验,公司应收账款均能在信用期内得到回收,公司交易对象从未发生过逾期未付款情况,更未实际发生信用损失。基于对报告期末应收账款客户财务状况信息、经营情况等公开信息的了解,公司评估应收账款客户整体经营状况稳定,信用水平及履约能力良好;期末应收账款客户在与公司的交易历史上不存在不良记录,期末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外其余应收账款账龄较短且均在信用期内,并无证据表明客户信用存在特别风险。公司预计期末未逾期应收账款极可能不发生信用损失。在此情况下,公司将期末未逾期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确定为 0.50%。确定该计提比例有助于减少当期计提坏账准备于以后期间随款项的收取而转回对利润指标波动的影响,有助于各期利润真实、完整、可比。公司运用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相关会计估计同时满足谨慎性、可比性等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综上,公司报告期内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2、大额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所示:
其中:其他应收款-练卫飞及朱晓岚,账龄较长,考虑收回可能性已按100%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应收上汽通用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款项为子公司新城福德确认的汽车销售返利,结合返利历史发放情况,确认的返利金额于次年会陆续发放完毕,公司评估该款项极可能不发生信用损失,故不计提坏账准备;应收上海通用汽车金融有限责任公司款项为子公司新城福德向上汽通用购车,上汽金融提供金融服务收取的保证金,考虑该笔款项性质,公司按照1年以内5%,1-2年1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应收淮安益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款项已于2024年收款,报告期末按照账龄1-2年10%的比例计提坏账准备。
此外,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与2022年度变动情况如下表列示:
本期转回的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主要为北京泓钧本年度委托泓钧实业代汉富控股向公司履行相关补偿承诺并支付1,500万元诉讼仲裁补偿款,公司收款后冲减了应收练卫飞欠款并相应转回了原对练卫飞其他应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冲减信用减值损失1,500万元;报告期收到的宁波保税港区佳杉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购基金转让尾款1,300万元,冲回相应的其他应收款-北京泓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坏账准备5,476,887.91。经对比报告期内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与上年同期未发生重大变化。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年审机构回复:
我们执行了以下核查程序:
1、了解、评价并测试公司与坏账准备计提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恰当性和运行有效性;
2、向管理层询问并了解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的原因及公司拟采取的催收措施;
3、逐个分析核查前五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包括本期交易金额、收款金额,获取并查阅相关合同,了解其信用政策,并分析判断是否存在逾期未收回的情况;
4、获取前五大应收账款明细表及收入明细表,分析了解应收账款变动是否与收入变动趋势一致;
5、复核公司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账龄划分,获取坏账准备计提明细表,检查计提方法是否符合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基于坏账准备计提的会计政策重新计算于2023年12月31日的坏账准备;
6、通过了解客户信用情况、结合客户企业性质、企业规模以及公开披露的年报财务数据等信息对客户的回款能力进行评价,并对大额客户执行期后回款情况的检查程序。
通过执行以上程序,我们得到了以下核查结论:
未发现公司本期应收账款变动与营业收入变动存在异常,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充分。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000007 证券简称:*ST全新 公告编号:2024-030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4年7月1日停牌一天,并于2024年7月2日开市起复牌。
2、 公司自2022年7月2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全新”变更为“全新好”,股票代码仍为“000007”,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3、 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状况暂时不会发生重大变化,仍可能面对宏观经济、行业竞争、产品市场等变化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股票的种类、简称、代码、涨跌幅及股票停复牌安排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2、股票简称:由“*ST全新”变更为“全新好”;
3、股票代码:000007;
4、股票停复牌安排:股票将于2024年7月1日停牌一天,并于2024年7月2日开市起复牌。
5、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2024年7月2日。
6、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二、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一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9.3.1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4年4月26日,根据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财光华”)出具的公司2023年度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326022号),经审计,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969,277.16元,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5,391,890.02元,营业收入为:216,387,969.48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25,759,995.83 元,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相关规定自查,公司已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 9.3.1 条第(一)项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 9.3.7 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的年度报告表明公司符合不存在本规则第9.3.1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四)项任一情形的条件的,公司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同时依据第9.3.8条规定:“上市公司符合本规则第9.3.7条规定条件的,应当于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说明是否将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公司拟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应当在披露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本所提交申请。”
经公司自查,前期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已不存在,同时不存在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四、 公司申请事项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3.9条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4年7月1日停牌一天,并于2024年7月2日开市起复牌,自2024年7月2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全新”变更为“全新好”,公司股票代码不变,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五、其他风险提示或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事项
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状况暂时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仍可能面对宏观经济、行业竞争、 产品市场等变化风险,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全新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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