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哈尔滨分公司的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哈尔滨分公司的公告
2024年06月28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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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3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哈尔滨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整体经营规划,为优化企业组织架构,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公司拟注销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以下简称“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分公司注销相关事宜。

  一、拟注销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3009870388

  3、企业类型:分公司

  4、注册地址: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巨宝一路508号科技创新城企业加速器10号楼2单元406-408室

  5、负责人:李洪宝

  6、成立日期:2015-06-05

  7、营业期限:2015-06-05至2035-12-29

  8、经营范围:硅烷偶联剂、高分子材料辅助材料、一般化学品的销售(以上项目不含危险化学品);硅材料、高分子材料、复合材料、绝热材料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二、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哈尔滨分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注销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分公司注销相关事宜。

  三、其他情况说明

  本次注销分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注销分公司的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分公司是基于对公司经营规划的整体考虑,有利于优化企业组织架构,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效率。

  本次注销分公司不会对公司业务发展和持续盈利能力产生影响,不会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1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同意,豁免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时限。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纪金树先生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并鉴于“宏柏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仍存在较长的存续期,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在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后,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4年6月28日至2024年9月27日),如再次触发“宏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因2024年9月28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从2024年9月30日起重新计算),若再次触发“宏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纪金树、林庆松、杨荣坤、郎丰平回避表决。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注销哈尔滨分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经营规划,为优化企业组织架构,提高公司管理效率,公司拟注销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本次分公司注销相关事宜。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哈尔滨分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3)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4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宏柏转债”2024年跟踪评级

  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前次债项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债项评级:“AA-”,主体评级:“AA-”,评级展望:“稳定”

  ●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鹏元”)对公司于2024年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宏柏转债”,债券代码:111019)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一、前次评级结果

  公司前次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宏柏转债”前次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机构为中证鹏元,评级时间为2023年4月13日。

  二、本次评级结果

  评级机构中证鹏元在对公司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于2024年6月27日出具了《2024年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中鹏信评【2024】跟踪第【349】号01),本次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宏柏转债”信用评级结果为“AA-”。本次评级结果较前次没有变化。本次信用评级报告《2024年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4年跟踪评级报告》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上披露。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证券代码:605366      证券简称:宏柏新材        公告编号:2024-062

  债券代码:111019      债券简称:宏柏转债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自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27日,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股票在连续30个交易日中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6.38元/股),“宏柏转债”转股价格已触发向下修正条款。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后首个交易日起算(暨2024年6月28日),若再次触发“宏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宏柏转债”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108号文核准,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公开发行了96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96,000.0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发行之日起6年,自2024年4月17日至2030年4月16日。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56号文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  96,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5月14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宏柏转债”,债券代码“111019”。

  根据有关规定和《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宏柏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非交易日顺延)起至可转债到期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即2024年10月23日至2030年4月16日。“宏柏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7.51元/股。

  二、“宏柏转债”转股价格修正条款与可能触发情况

  (一)转股价格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宏柏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如下:

  1、修正权限及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其他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相关公告,公告修正幅度、股权登记日和暂停转股期间(如需)等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二)转股价格修正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4年6月5日至2024年6月27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30个交易日中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6.38元/股)的情形,“宏柏转债”转股价格已触发向下修正条款。

  三、本次不向下修正“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2024年6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鉴于“宏柏转债”尚未进入转股期且距离存续期届满尚远,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潜力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公司及全体投资者的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宏柏转债”转股价格。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后首个交易日起算(暨2024年6月28日),若再次触发“宏柏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宏柏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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