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8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99,938,2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2.00元(含税),不送股不转增,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2、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4、自权益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5、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最新总股本为基数,按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24年5月25日的《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现将具体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399,938,2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4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2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5日
2、除权除息日:2024年7月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4年7月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实施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4年7月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4年6月27日至登记日:2024年7月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及联系办法
1、咨询部门: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2、咨询电话:0791-83896755 传真:0791-83896755
3、咨询联系人:姜锋
4、地 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红谷中大道998号绿地中央广场B区元创国际18层 邮编:330038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5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持有人。本次会议于2024年6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会秘书姜锋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101人(目前已缴款101人,总份额7,006万份),实际出席持有人101人,代表员工持股计划份额7,006万份,占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总份额的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根据《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设立管理委员会,作为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与监督机构。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为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表决结果:同意7,006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周正如先生、肖雪峰先生、朱凌云先生为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其中周正如先生为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间一致。上述选任的管理委员会成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单位担任职务,与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前述主体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7,006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等的有关规定,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授权事项如下:
1、负责召集持有人会议,执行持有人会议的决议,进行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2、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决定持有人的资格取消事项以及被取消资格的持有人所持权益的处理事项,包括持有人权益变动等;
3、决定本员工持股计划权益处置及对应收益的分配安排;
4、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行使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届满后确定每期权益归属比例,出售股票,将员工持股计划的闲置资金投资于理财产品等;
5、办理员工持股计划权益继承登记;
6、根据持有人会议授权,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公司以配股、增发、可转债等方式融资时,决定是否参与融资及资金的解决方案;
7、代表员工持股计划行使股东权利;
8、决策是否聘请相关专业机构为持股计划日常管理提供管理、咨询等服务;
9、持有人会议授权的其他职责;
10、本草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约定的其他应由管理委员会履行的职责。
本授权自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7,006万份,占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份,弃权0份。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6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于2024年5月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5月24日召开了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修订稿)的议案》等相关议案,详细内容见刊登在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7日和2024年5月25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的股票。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044),同意公司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万元,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8.00元/股(含)。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截止2024年4月2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5,5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072%,最高成交价为6.7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08,809.76元(不含交易费用),平均成交价为6.4521元/股。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回购方式以及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符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的相关规定,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本次股份回购。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专户开立及股份过户情况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股份15,500,000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70,060,000.00元。资金来源均为公司员工自有、自筹和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自筹资金,不涉及杠杆资金,公司不提取激励基金,不向员工提供垫资、担保、借贷等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兜底等安排。员工实际认购总份额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总份额一致。
1、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户开立情况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434753。
2、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4年6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公司股票1550万股已于2024年6月27日通过非交易过户至“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专户,过户股数15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072%。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获股票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登记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起至满12个月、24个月后分二批解锁。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关联方和一致行动人关系
1、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拟包括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2人,上述持有人与本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关联关系,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相关人员应回避表决。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不在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中担任职务,同时放弃个人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本员工持股计划与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除上述情况外,本员工持股计划与公司其他未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公司控股股东为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杨文龙先生,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公司董事长杨潇先生、副董事长肖正连女士为母子关系,实际控制人为杨文龙先生与肖正连女士为夫妻关系、与杨潇先生为父子关系。因此杨文龙先生、肖正连女士、杨潇先生与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均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故肖正连女士、杨潇先生与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审议过程中应回避表决。公司董事长杨潇先生、副董事长肖正连女士承诺不在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中担任职务,同时放弃个人在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提案权、表决权,本员工持股计划与杨潇先生、肖正连女士、杨文龙先生和仁和(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均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四、员工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本员工持股计划应确认的总费用预计为3115.50万元,该费用由公司在锁定期内,按每次解除限售比例分摊,则预计2024年至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费用摊销情况测算如下:
单位:万元
■
说明: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650 证券简称:仁和药业 公告编号:2024-027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已回购股份处理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回购股份基本情况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12月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和12月9日分别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号)、《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47号),2023年12月9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公告。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截止2024年4月2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15,50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072%,最高成交价为6.7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1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0,008,809.76元(不含交易费用),平均成交价为6.4521元/股。
三、已回购股份处理结果
1、近日,公司回购的股份已全部用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截止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1,399,938,234股。用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5,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072%。
2、已回购股份用途与拟定用途不存在差异。
3、回购事项不存在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情形。
特此公告
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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