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为积极响应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科创板上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履行上市公司责任,进一步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公司将积极采取各项措施推动开展“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回报广大投资者。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联新材”或“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主要措施如下:
一、夯实主业发展,加速“产业链一体化”布局
1、聚焦主业,夯实基础
瑞联新材是一家以显示材料、创新药中间体(原料药)、电子材料等新材料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一体的大型现代化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业务分为显示材料、医药CDMO、电子化学品及其他新材料三大板块,产品终端应用于显示面板、医药制剂、半导体等多个领域。
2024年,公司将持续专注主营业务,对内革新求变,对外主动出击,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提质增效、降本减存,通过工艺优化、严把预算、节约挖潜等手段保持毛利率稳定,巩固显示材料业务优势地位,同时发挥日本医药子公司优势开拓市场,聚集资源配置投入电子化学品及新材料领域,夯基垒石做稳基本盘。
2、推动业务纵向延伸,构建产业融合
另一方面,围绕公司“产业链一体化”布局,实现上下游链条式协同发展,公司与OLED发光材料全球巨头日本出光兴产株式会社合作,投资出光电子材料(中国)有限公司,充分发挥公司在OLED材料方面的生产、技术及服务优势,推进公司OLED业务向纵深发展,抢抓OLED材料国产化机遇。
持续推动公司医药业务从医药中间体向原料药延伸,落实“中间体+原料药”一体化CMO/CDMO战略,拓展公司医药业务,公司募投项目渭南瑞联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原料药项目生产的原料药泊沙康唑(原料药601生产车间,泊沙康唑生产线)已通过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GMP符合性检查,标志着瑞联制药已具备原料药生产能力,公司医药业务从医药中间体向原料药延伸,为后续其他原料药产品GMP符合性检查的申请和原料药业务的开拓奠定良好基础。近年来公司在聚焦主业的同时进行产业结构搭建整合,通过股权投资在钙钛矿、创新药/高端仿制药、柔性有机发光材料和封装材料等业务板块进行布局,进一步构建一体化产业协同,提升盈利与抗风险能力,推动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
二、加大研发投入,以创新带动核心竞争力
公司始终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近三年来公司研发投入累计超3亿元,2023年研发投入共计11,308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9%,同比增长8%,累计获得授权专利88项,其中发明专利76项,实用新型专利12项,新申请专利16项,累计已提交申请待审核授权的专利46项。
2024年公司将持续吸引和培养高端科研人才,推动创新与人才的融合发展;加速科研智能研发辅助系统建立,探索人工智能在化学合成结构式设计、工艺路线设计、科研项目管理等领域的应用;聚焦新领域、新材料,从小分子化学合成向中分子、大分子合成延伸,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建立从研发到产品的快速转化机制,确保研发成果能迅速转化;不断创新研发管理模式,分层管理,将激发创造力与提高效率相结合,做到资源有效、合理利用。公司积极践行“以技术创新带动全面创新”理念,为核心竞争力赋能,始终保持研发走在行业前沿。
三、引入国资控股股东,稳定股权结构,实现战略性协同发展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与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投集团”)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开投集团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2024年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2024年5月10日,开投集团与福清卓世恒立创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卓世合伙”)、宁波国富永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富永钰”)、刘晓春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开投集团以协议转让方式受让卓世合伙、国富永钰、刘晓春分别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同日,开投集团与卓世合伙签订《表决权委托协议》,协议约定卓世合伙将其持有的未转让给开投集团的剩余全部上市公司股份的表决权独家、无偿地委托给开投集团行使。在上述协议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完成后,开投集团拥有公司表决权的比例将达到23.81%,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青岛西海岸新区国资局作为开投集团的实际控制人,届时也将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综上,在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下,按发行上限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开投集团持股比例将达到27.59%,公司的控制权将得到巩固,股权结构将得以优化。开投集团将与公司优势资源协同发展,充分发挥国有和民营融合发展的机制优势,在产业发展、业务配合等方面形成全方位互动,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依托国有出资人的国资背景,提升公司的资金融通能力。
四、重视投资者回报,共享发展成果
1、利润分配
公司始终坚持以投资者为本,以高度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的同时兼顾公司资金及发展需求为原则,根据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建立了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自上市以来历年现金分红比例均超过30%,保持了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和稳定,2021至2023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2.96亿元(含税)。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公告》,于2025年5月11日披露《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公司计划可在符合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在2024年中期(包含半年度、前三季度)进行利润分配。未来公司将一如既往地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积极回报投资者,树立投资者对公司的长期信心,发掘价值投资意愿。
2、回购股份并注销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2022年、2023年度回购计划公司累计回购股份3,022,387股,实际支付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1.30亿元,该部分股份已完成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2024年2月26日,公司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2024年度股份回购计划已累计回购股份1,703,159股,支付人民币总额约5,999.32万元,回购工作持续进行中,该部分股份也将在回购计划实施完毕后进行注销。
五、完善治理结构,强化合规理念
公司严格遵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规范公司运作,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逐步推进“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运作、有效制衡”的现代化公司治理机制建设。不断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每年均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三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十余项制度进行修订,为公司高效、稳健经营提供了制度保障。公司定期对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强化“守规矩、知敬畏、明底线”的合规意识,其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提高信披透明度,向投资者传递企业价值
公司一贯坚持以投资者为导向,2024年将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的透明度,持续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为股东提供准确的投资决策依据,平等地保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已建立了多维度的投资者沟通渠道,将继续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投资者邮箱、投资者专线、组织调研、现场参观等各种形式与投资者积极互动沟通,如期组织业绩说明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战略布局等情况的了解,加强与投资者的交流,增进互信,获得投资者认同。
七、持续评估完善行动方案,积极践行社会责任
公司将认真推行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方案并持续评估具体举措的效果,致力于通过科学高效的经营管理、规范的公司治理、优良的业绩、积极的投资者回报提升公司投资价值,提高投资者获得感,不负投资者信任。公司将继续专注主营业务,推进长期战略布局,稳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践行上市公司责任,共同促进资本市场平稳运行。
本方案是公司基于目前实际情况作出的计划,未来可能会受到国内外市场环境、政策调整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有关公司规划、发展战略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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