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经营网
本报记者 孙丽朝 大连报道
“我们正在加快推进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具体来讲,通过加强数据基础设施制度建设,包括产权、流通交易、收入分配等,建立良好的政策环境,来推动数据能够供得出、流得动、用得好、保安全。”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6月26日在第十五届夏季达沃斯论坛上表示。
今年3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了《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开出“白名单”,多种场景的数据跨境传输可以免除额外的申报或合规手续。
刘烈宏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数据跨境流动问题,《规定》放松了生产经营数据的跨境流动,更关注个人数据和重要数据的保护,得到包括跨国公司在内的企业界普遍好评。“数据跨境流动是一个新问题,涉及主体比较多,情况多样且比较复杂,需要不断在实践中探索。”
2024年是数据可作为资产进入企业负债表的第一年。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明确数据资源的确认范围和会计处理适用准则等,《暂行规定》2024年开始实施。
刘烈宏透露,今年一季度已经有十几家企业实现了数据资产的入表。虽然规模不大,但已经有了起步。“目前第一批推动数据资产入表的企业,所入表的数据资产主要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采集的数据。互联网企业的数据资产入表还在推进过程中。”
对于民营企业在获取和使用数据过程中面临的安全性顾虑,刘烈宏表示,一方面数据需要被开发和利用,另一方面也必须要把握好数据承载的个人信息、企业商业秘密以及数据安全。现在有很多办法来平衡利用和安全的问题。比如通过隐私计算、区块链等技术,能够在数据供给方和利用方之间建立一种可信的数据流通、交易,利用基础设施,把陌生人变成可信的熟人,这是基于技术和规则可以实现的。
“某种程度上讲,数据开发利用的过程,也伴随着促进数据流通交易和开发利用新一轮技术涌现的过程。国家数据局正在推动数据领域的核心技术攻关,推动数据流通利用基础设施试点试验。”刘烈宏称。
国家数据局于2023年10月挂牌成立,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负责协调推进数据基础制度建设,统筹数据资源整合共享和开发利用,统筹推进数字中国、数字经济、数字社会规划和建设等。
(编辑:郝成 审核:吴可仲 校对:颜京宁)
责任编辑:梁斌 SF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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