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银行保险报网
中国银行保险报网讯 【记者 仇兆燕】
继宁波银行之后,近日,中国建设银行发布公告称,调整部分代销公募基金产品风险等级,将39只代销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由“R3-中风险”调整为“R4-中高风险”。
对于上调理由,据两家银行的公告来看,主要是根据金融监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适当性义务,保护投资者权益。因此基于产品风险等级评定孰高原则,自公告之日起,调整部分代销公募基金产品风险等级。
权益类产品是本次调整的重点。具体来看,宁波银行本轮调整,主要涉及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QDII型基金等。建行调整了39只代销基金产品均为主动权益产品,其中偏股混合型基金居多,合计22只,灵活配置型基金11只,另有6只为股票型基金。
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和微众银行在其APP上取消了超风险评级客户的自行申购公募基金功能……除去上调部分代销基金风险等级外,近期还有部分银行收紧了超风险评级申购公募产品的政策,对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进行严格把控。
此前,例如R4风险评级的客户在收到风险警示后仍可以购买R5风险评级的超风险等级购买产品的情况并非少数。本轮银行为何要通过提高风险评级,抬高门槛等手段对超风险购买产品说不?业内普遍认为,此举反映了销售机构在平衡销售能力和投资适当性原则方面所作的努力,同时也显示了对投资者适当性原则的重视。
第一,这是银行基于近年来金融监管部门提出的加强销售适当性管理,强化投资者权益保护要求的的落地体现。近年来金融管理部一直强调投资者适当性原则,即要求机构推荐的理财产品应与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据悉,公募基金的风险等级通常分为R1至R5,其中货币基金、债券基金和混合基金的风险等级分别为R1、R2和R3,而主动股票型基金、大宗商品型基金、黄金基金和REITs通常为R4,金融衍生品和杠杆基金则为R5。
第二,这也是基于当前市场环境,金融机构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方式。诚如有专家所说,当前,在金融市场波动仍然较大的情况下,市场对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评价认定趋严,更有利于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通过限制投资者购买超出其风险评级的公募基金,银行可以有效地降低投资者面临的风险水平。这将有助于保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投资者因不适当的投资行为而遭受经济损失。
第三,从长期来看,此举也有助于银行建立更加稳健和可持续的销售模式,维护银行和客户之间的良好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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