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4-036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6月24日上午在航天长峰大厦八层822会议室现场方式召开了十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文腾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监事的议案。
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号公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4-038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长峰”或“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并于2024年6月24日上午在航天长峰大厦八层822会议室现场方式召开了十二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肖海潮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形成了如下决议:
1、听取了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向董事会述职的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39号公告)
此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4-037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监事会主席钟文腾先生因到龄退休,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职务。为使监事会成员人数不低于《公司章程》规定的最低人数,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推荐,监事会提名黄亿兵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任职,任期终止日为本届监事会换届之日。2024年6月24日,公司十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监事的议案》。
钟文腾先生担任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期间始终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监事会对钟文腾先生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6月25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黄亿兵,男,籍贯湖南省溆浦县,1966年9月出生,1987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工业大学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毕业,研究员。
1987.07-1993.12 航天部二院四部政治部职员、人事劳动教育处职员
1993.12-1999.06 航天总公司二院人事部计划调配处职员
1999.06-2014.01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人事部领导干部处职员、副处长,
二院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处副处长、人事处处长
2014.01-2020.07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二〇七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总法律顾问、工会主席
2020.07-2023.11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七〇六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工会主席
2023.11-2024.05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七〇六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
2024.05-至今 航天科工集团二院七〇六所二级专务,北京航天新立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柳州长虹航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证券代码:600855 证券简称:航天长峰 公告编号:2024-039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1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12日 14 点 00分
召开地点:北京海淀区永定路甲51号航天长峰大楼八层822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12日
至2024年7月1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十届九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事项详见刊登在2024年6月25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关于选举公司部分监事的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2、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定路甲51号航天长峰大楼308室;
4、登记时间:2024年7月10日-7月11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传真方式报送,其中委托书原件必须以专人送达的方式报送。信函、传真以2024年7月11日下午17点钟以前收到为准。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航天长峰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1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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