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近日,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总经理汤晓超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黄亮先生,副总经理郑海飞先生,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沈昌荣先生等4名管理层成员(以下简称“增持主体”)的通知,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计划自2024年6月25日起6个月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金额不低于 25 万元且不高于50万元。
●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因素而导致无法按计划实施完成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增持主体为公司总经理汤晓超先生,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黄亮先生、副总经理郑海飞先生、湖北康欣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沈昌荣先生。
(二)实施本次增持计划前,增持主体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自愿进行增持。
(二)增持种类和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A股股票。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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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实施期限
自2024年6月25日起6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10个交易日以上,增持计划将在公司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五)资金安排
本次管理层增持的资金来源为个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六)增持承诺。参与本次增持计划的公司管理层承诺:
1、一定按照本增持计划在增持期限内完成增持。
2、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规定,实施增持行为和管理增持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因素而导致无法按计划实施完成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增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根据相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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