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2024年5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持股计划”)最新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次持股计划涉及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股票。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股份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3年6月29日,公司上述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981,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9%,最高成交价为21.7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5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40,009,384.21元(含交易费用)。
本次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首次受让的股份数量为171.0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3%,全部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1、本次持股计划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2、本次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持股计划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2,379.7815万元,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次持股计划的份数上限为2,379.7815万份,具体份额根据员工实际出资缴款金额确定。本次持股计划的参与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下同)核心骨干。
本次持股计划实际首次认购人数为92人,实际首次认购份额为20,119,521.24份,认购资金总额为20,119,521.24元。本次持股计划实际首次认购份额未超过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首次拟认购份额上限,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取得的资金。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次持股计划首次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241Z0002号)。
3、本次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71.08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6月21日非交易过户至“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43%,过户价格为11.7603元/股。
本次持股计划存续期不超过60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本次持股计划首次认购的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首次认购的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次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分三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解锁比例分别为40%、30%、30%。
三、本次持股计划的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关系的认定
1、公司监事孙芳女士之弟弟配偶,持有本次持股计划首次认购份额,因此前述监事在公司监事会审议本次持股计划相关提案时已回避表决。
本次持股计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2、本次持股计划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持有人会议,持有人会议选举产生管理委员会,监督本次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参加本次持股计划,本次持股计划未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持有本次持股计划份额,本次持股计划未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安排。
3、公司2021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公司存续期内的各期员工持股计划各自独立核算和运行,各期员工持股计划之间均未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存在一致行动的相关安排。本次持股计划与仍存续的员工持股计划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关系,所持上市公司权益不合并计算。
四、本次持股计划的会计处理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应当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本次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三只松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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