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年06月25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9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1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7月10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9号科前生物二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10日

  至2024年7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4年6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予以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4年7月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二)登记地点: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湖北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9号);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邮件等方式办理,以抵达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5)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现场会议的,应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出具的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原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参会人员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注:所有原件均需一份复印件,如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请提供必要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公司电话确认后方视为登记成功。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并请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湖北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二路419号科前生物证券部

  邮政编码:430000

  传真:027-81322905

  联系电话:027-81322905

  邮箱:wuhankqbio@kqbio.com

  联系人:邹天天、彭雄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7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鉴于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共九人,由六名非独立董事和三名独立董事组成,任期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刘春全、何启盖、方六荣、吴美洲、陈慕琳、钟鸣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罗飞、王宏林、王晖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三位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其中罗飞为会计专业人士。

  根据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非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罗飞、王宏林、王晖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满六年之日(分别为2026年11月16日、2025年4月30日、2026年11月16日)止。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监事会同意提名吴斌先生、叶长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上述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三、其他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比例未低于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仍将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董事职责。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司对第三届董事会全体董事、第三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5日

  一、非独立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刘春全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研究生。2019年6月至今任华中农业大学资产经营与后勤保障部副部长、投资运营中心主任,2020年1月至2023年1月任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2月至2023年12月任武汉华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2023年12月至今任武汉华业后勤服务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春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持股5%以上股东武汉华中农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华中农业大学任职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何启盖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93年7月至2006年3月任华中农大助教、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1996年6月至2002年11月任华中农大畜牧兽医学院预防兽医系主任;2006年4月至今任华中农大教授、硕士和博士生导师;2007年3月至今任华中农大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预防兽医系第一党支部和第二党支部书记;2017年6月至今任华中农大国家家畜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2018年11月至2022年10月任华中农大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检测实验室主任;2022年5月至今任农业农村部兽用诊断制剂创制重点实验室主任。2000年1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启盖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方六荣女士、吴斌先生、吴美洲先生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属于一致行动人关系,持有公司3,317.3333万股股份,除上述情况外,何启盖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方六荣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1996年7月至1998年10月任华中农大助教;1998年11月至2001年9月任华中农大讲师;2001年10月至2006年12月任华中农大副教授、硕士生导师;2007年1月至今任华中农大教授、硕士和博士生导师;2001年1月至2010年3月担任公司监事;2010年4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六荣女士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何启盖先生、吴斌先生、吴美洲先生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属于一致行动人关系,持有公司3,317.3333万股股份,除上述情况外,方六荣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吴美洲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硕士,高级实验师。1984年7月至今历任华中农大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实验室技术员、实验师、高级实验师;2018年11月至今任华中农大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检测实验室检测员;2001年1月至2014年8月担任公司监事;2014年9月至今任公司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美洲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何启盖先生、吴斌先生、方六荣女士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属于一致行动人关系,持有公司2,858.6160万股股份,除上述情况外,吴美洲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陈慕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出生,硕士。2013年5月至2018年5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18年6月至2022年5月担任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22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慕琳女士持有公司19,980股股份,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焕春先生的女儿,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钟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硕士,中级经济师。曾担任长江证券资金营运部债券投资经理、资产管理总部债券投资高级经理。2014年9月至2018年5月担任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6月至今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23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钟鸣先生持有公司19,980股股份,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金梅林女士的儿子,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罗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52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加拿大多伦多大学访问学者,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湖北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财政部首批跨世纪学科(学术)带头人。曾任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教育分会常务理事、会长,中国成本研究会理事,湖北省会计学会副会长,湖北省总会计师协会副会长、秘书长,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准则咨询专家。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武汉里得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第一创业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宏林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1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原无线电厂会计、北京京华信托投资公司武汉证券营业部财务主管、山东嘉达纺织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经理、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鄂信钻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武汉华中会计事务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湖北省长江长鼎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长江产业投资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法务部高级副总裁。现任湖北长柏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风控负责人、京磁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中科瑞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宏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王晖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执业律师。现为北京市通商(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武汉市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湖北省律师协会公司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师协会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首届青年律师百名领军人才,武汉企业法律工作协会副秘书长。目前为多家政府部门、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及知名跨国公司提供常年顾问及专项法律服务。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晖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三、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简历

  吴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硕士,教授。1985年7月至1993年8月任湖北省鄂州市农业局助理兽医师、兽医师、兽医卫生监督员;1993年9月至1996年6月就读于华中农大兽医微生物与免疫学专业;1996年7月至1998年12月任华中农大讲师;1999年1月至2004年9月任华中农大副教授;2004年10月至今任华中农大教授;2018年11月至今任华中农大动物疫病诊断中心检测实验室副主任。目前,吴斌先生在华中农大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主要从事相关教学与科研工作。2001年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斌先生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与何启盖先生、方六荣女士、吴美洲先生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属于一致行动人关系,持有公司3,317.3333万股股份,除上述情况外,吴斌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叶长发先生,中国国籍,1960年出生,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学历。1977年10月至2003年11月在华中农大动物科学技术学院、动物医学院实验室工作。2003年12月至2017年9月担任公司工会主席;2010年4月至今任公司监事。现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长发先生持有公司2,750.6141万股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8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成员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一名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尹争艳女士(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5日

  尹争艳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1年出生,毕业于华中农业大学预防兽医专业,硕士。2003年7月起历任公司技术服务部技术员、质量管理部副经理、经理。现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争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不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88526  证券简称:科前生物  公告编号:2024-036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8日以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作出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吴斌先生、叶长发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监事会认为本次提名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本次提名。

  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武汉科前生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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