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鼎科技”、“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业绩承诺补偿股份涉及2名股东,分别为山东招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集团”)、招远永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裕电子”),回购注销的股份数量为19,418,203股,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427,960,242股的4.5374%,全部为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2、本次业绩承诺补偿股份公司将以1元人民币价格回购注销,对应回购股份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注销登记。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27,960,242股减少到408,542,039股。
一、本次拟回购注销股份的原因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3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议案》。2024年5月6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公司将以人民币1.00元的总价回购业绩承诺方补偿股份数量19,418,203股,并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2023年度业绩补偿方案暨回购注销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等相关公告。
二、回购股份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原因:交易对方未完成2023年业绩承诺而履行的股份补偿义务
2、回购股份方式:定向回购招金集团、永裕电子所持应补偿股份
3、回购数量:19,418,203股,其中:
(1)向业绩承诺方股东一一招金集团回购3,811,305股
(2)向业绩承诺方股东一一永裕电子回购15,606,898股
4、回购价格:总价人民币1.00元
5、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期限:公司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对应补偿的股份予以注销
三、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补偿股份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408,542,039股。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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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每股收益的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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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宝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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