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时“大丰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时“大丰转债”停止转股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06月22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

  权益分派公告前一交易日(2024年6月27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本公司可转债将停止转股。

  一、权益分派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分红人民币0.5元(税前),不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由于本公司发行的可转债处于转股期,实际派发的现金股利总额将根据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总股数确定,按前述计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税前)金额不变。

  (二)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24日披露的《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三)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将根据《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发行条款及相关规定,对可转债当期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二、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时转股连续停牌的安排

  (一)公司将于2024年6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发布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和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公告。

  (二)自2024年6月27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大丰转债”将停止转股,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大丰转债”恢复转股,欲享受权益分派的可转债持有人可在2024年6月26日(含2024年6月26日)之前进行转股。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74-62899078

  电子邮箱:stock@chinadafeng.com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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