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2024年06月22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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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4-047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4年6月21日

  ●  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223.4422万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过户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4年6月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 年6月4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55名激励对象授予1223.4422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人民币13.79元/股。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如下:

  1、授予日:2024年6月4日

  2、授予数量:1223.4422万股

  3、授予人数:255人

  4、授予价格:13.79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公司A股普通股

  6、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的差异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实际授予情况与公司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一致,不存在差异。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

  注:

  1、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外部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本次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未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之前公司股本总额的1%;

  3、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情况

  (一)有效期

  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二)限售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所获授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36个月、48个月。

  (三)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等股份同时将按本次激励计划进行锁定。若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该等股份将一并回购注销。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2024年6月6日,广东维德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维德会验字[2024]00480号),根据该验资报告:“截至 2024年 6月3日止,贵公司已收到激励对象持股共计255人缴纳的12,234,422.00股股票的认购款合计人民币168,712,679.38元(大写:壹亿陆仟捌佰柒拾壹万贰仟陆佰柒拾玖元叁角捌分)。 ”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已于2024年6月21 日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过户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4年6月21日。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所涉及限制性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公司A股普通股。本次激励计划股份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单位:股

  ■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所筹集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董事会已确定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4年6月4日,故本次激励成本的测算按2024年6月4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测算,最终结果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经测算,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对各期会计成本的影响如下表所示:

  ■

  上述结果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公司以目前情况初步估计,在不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若考虑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及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本次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4-046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下属企业中炬精工公司业务转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炬高新或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下属企业中炬精工公司业务转型的议案》。为聚焦公司调味品主业发展战略,中炬高新控股子公司中山中炬精工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炬精工) 主营业务将由原有机械零部件生产向物业租赁方向转型。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中炬精工企业基本情况

  中炬精工成立于2000年, 经营范围为:生产经营汽车空调压缩机皮带轮、汽车轴承座、法兰、齿轮轴类、摩托车上联板、下联板、起动杆座、摇臂连杆。注册资金为2,000万元,中炬高新出资1,000万元,持股占比50%;中山市恒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恒祥) 出资500万元,持股占比25%;香港业海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业海) 出资500万元,持股占比25%。

  2023年末总资产6,962.34万元,净资产5,846.05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78.70万元,同比减少47.04%;实现净利润127.97万元,同比减少70.71%。中炬精工占地53亩,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

  二、业务转型的原因

  中炬精工作为燃油车供应链企业,面对新能源车不断挤压,主产品皮带轮生存空间逐步缩小。订单份额减少,销售价格被动降低,受钢材价格、人民币汇率和海运价格波动影响,难以保证企业持续盈利。

  中炬精工主要产品为汽车空调电磁离合器皮带轮,仅承担该零配组件金属加工部分,为典型的小规模机械加工企业,生产设备大部分超过20年的使用期,维修成本高;加工精度、效率匹配无法满足新工艺要求,影响产品质量与交期。

  在行业普遍不景气,燃油车专用零部件市场萎缩,多方面又处于竞争劣势的情况下,中炬精工很难实现规模化效益增长。

  三、业务转型发展方案

  考虑到转型发展存在员工优化、补偿及后续承接,原客户及合作方关系协调,设备和存货处理,转型后租赁收益保障等问题,三方股东协商,由中山恒祥及香港业海合资成立新公司,由新公司租赁中炬精工厂房,租赁期不少于5年,承接优化和补偿后的员工、原客户及合作方、设备和存货,延续机械零部件产品生产的转型发展合作意向。

  四、业务转型对公司的影响

  中炬精工本次业务转型,符合公司进一步聚焦调味品主业发展战略,物业租赁方向较企业原有经营方向风险更少,收益相对能保证。经公司初步测算,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费用约1000万。

  过渡期结束后,测算预计可实现年租金收入约260万元,年净利润约70万元。按注册资本2000万元计算,资本收益率为3.5%。

  五、风险提示

  受宏观环境、房地产租赁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可能的变化影响,以上方案及预测存在不确定性,以各方后续签署的合同,实际产生的费用及效益为准。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结合上述事项的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内容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4-045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炬高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14日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21日下午以现场与网络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址在广东省中山火炬开发区厨邦路1号公司综合楼会议室。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8人,本次会议有效表决票数为8票。部分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余健华先生主持,经到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下属企业中炬精工公司业务转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炬高新关于下属企业中炬精工公司业务转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中炬高新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中炬高新对外捐赠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4-044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回购股份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4日以现场与网络参会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未授予回购股份用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并经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24年6月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炬高新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2,153,578股股份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785,375,950股变更为783,222,372股。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由于公司股份注销将涉及总股本减少,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效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传真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期间:2024年6月22日至2024年8月5日(现场申报接待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2、公司通讯地址和现场申报地址:广东省中山火炬开发区厨邦路1号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综合楼704

  3、联系人:屈先生、林小姐

  4、联系电话:0760-88297233、88297280

  5、传真:0760-85596877

  6、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

  证券代码:600872        证券简称:中炬高新     公告编号:2024-043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厨邦路1号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综合楼904会议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余健华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3人,公司董事长余健华、董事林颖、独立董事甘耀仁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万鹤群、刘戈锐、梁大衡、秦志华、李刚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长郑毅钊、职工监事莫红丽出席了本次会议;监事宋伟阳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总经理余向阳、副总经理吴剑、陈代坚、刘虹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郭毅航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广东卓建(中山)律师事务所

  律师:刘君雅、杨裕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形成的《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炬高新技术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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