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6月22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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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24-022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21日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8日以邮件、传真、通讯方式发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徐宏菁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后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曹文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

  本议案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表决情况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1)。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

  附:曹文洁女士简历

  曹文洁,女,1970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1994年至2000年,上海通联木器厂工作;2000年2月至2011年9月历任上海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2011年9月至2020年4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5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长;2022年1月至2022年5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5月至2024年6月,任公司首席顾问。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2024-023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7月8日   14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118弄15号 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7月8日

  至2024年7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否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曹文洁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提前进行登记确认。

  (一)登记时间:2024年7月5日 9:00-16:00

  (二)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永和路118弄15号

  联系电话:021-36535008

  邮箱地址:zqb@xtl.sh.cn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1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出席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7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022          证券简称:新通联          公告编号:临2024-021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辞职及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长辞职的情况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徐伟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徐伟女士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徐伟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的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徐伟女士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公司董事、董事长的选举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补选工作。

  徐伟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此,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控股股东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提名曹文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曹文洁女士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一)提名委员会审核情况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曹文洁女士的任职资格、教育背景、职业素养等进行了审查,认为曹文洁女士在上市公司战略资源引进、未来主营业务拓展、专业知识帮助及上市公司管理经验方面具有突出优势,同意提名曹文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023年4月27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决定书》,董事候选人曹文洁女士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因重组上市相关信息披露以及监管工作函、问询函回复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存在重大遗漏,被予以公开谴责。(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023年8月2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曹文洁女士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股东,因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隐瞒重大事项、对新通联隐瞒重大事项导致其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草案)》存在遗漏,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后认为,曹文洁女士虽然受过上交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及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但鉴于其已认真学习并恪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深刻吸取了教训,提高了规范运作意识,本次提名曹文洁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职业经历、专业知识、职业素养等审查后,认为曹文洁女士具备良好的领导及决策能力,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深厚的行业积累,通过对公司业务及所处行业发展趋势的进一步熟悉把控,将有利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其从业经历、专业素养等有助于公司整体管理水平的提升,作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能更好地为公司引进战略资源、提高公司竞争力和决策效率。因此本次提名曹文洁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其必要性与合理性。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董事会通过对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职业素养、任职资格等认真审阅后,认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的意见,认为曹文洁女士虽然受过上交所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及上海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但鉴于其已认真学习并恪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深刻汲取了教训,提高了规范运作意识,提名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不会影响公司规范运作。同时曹文洁女士熟悉上市公司经营管理,对公司的运营模式、业务发展及内部管理都有深入的了解和丰富的经验,能更好地为公司引进战略资源,提高公司竞争力和决策效率,推动公司快速发展。提名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有其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曹文洁女士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合适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

  (三)其他相关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止,曹文洁女士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80,5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27%。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新通联包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1日

  附:曹文洁女士简历

  曹文洁,女,1970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1994年至2000年,上海通联木器厂工作;2000年2月至2011年9月历任上海新通联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2011年9月至2020年4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0年5月至2021年12月任公司董事长;2022年1月至2022年5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22年5月至2024年6月,任公司首席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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