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及财产保全告知书的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及财产保全告知书的公告
2024年06月22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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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ST万林         公告编号:2024-038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及财产保全告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24年4月,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公司前董事长、实际控制人黄保忠诉至法院,要求黄保忠就担任公司董事长、实控人期间,对公司大额应收账款怠于行使催收权以及在明知重大风险的情况下,仍然安排公司与不良资质客户进行长期交易和资金输出等严重违背法律规定的董监高人员之忠实及勤勉义务,致使公司巨额应收账款无法回收的事实,赔偿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亿元(暂定)并承担案件诉讼费用。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的立案受理通知书,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暨前期诉讼、仲裁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2024年6月21日,公司收到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2024)沪01民初122号)、《财产保全执行情况告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裁定书主要内容

  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民事裁定书》((2024)沪01民初122号),公司于2024年4月9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黄保忠银行存款1亿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公司用其名下位于靖江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六助港路5号1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71号】、6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76号】、7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77号】、8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78号】、9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79号】、10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80号】、11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81号】全幢房产提供担保。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裁定如下:

  一、冻结被申请人黄保忠银行存款1亿元或查封、扣押其他等值财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不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超过三年。法律与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同时查封公司名下位于靖江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六助港路5号1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7号】、6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76号】、7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77号】、8 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78号】、9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79号】、10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80号】、11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81号】全幢房产(冻结银行存款的期限不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超过三年。法律与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财产保全告知书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24年6月11日执行财产保全措施,已保全财产及保全期限如下:

  1、查封公司名下位于靖江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六助港路5号1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71号】、6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76号】、7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77号】、8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 0009478号】、9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79号】、10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80号】、11幢【苏(2020)靖江不动产权第0009481号】全幢的不动产。查封上述不动产期限三年,自2024年6月13日至2027年6月12日止。

  2、冻结被申请人黄保忠持有的ST万林共29,917,671股,(证券代码:603117,证券类别:无限售流通股),冻结期间产生的孳息一并冻结,冻结股数以当天(2024年6月13日)交易清算交收后的实际股数为准,冻结期限3年,自2024年6月13日至2027年6月12日止。

  3、冻结被申请人黄保忠其他相关账户。

  三、对公司的影响

  因财产保全申请,公司名下位于靖江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六助港路5号相关不动产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查封期限三年,自2024年6月13日至2027年6月12日止。上述不动产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账面价值为21,073.45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25%。公司以名下位于靖江经济开发区新港园区六助港路5号相关不动产财产提供担保系保全申请的正常程序。

  上述诉讼尚未开庭审理,最终判决结果尚不确定,目前无法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最终实际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ST万林         公告编号:2024-036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6月1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6月1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二、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前一个交易日(即2024年6月19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17         证券简称:ST万林         公告编号:2024-037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交易连续3个交易日内(2024年6月19日、6月20日、6月21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减少注册资本。上述回购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并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6月19日、2024年6月20日和2024年6月2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二)重大事项情况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发展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为有效保障全体投资者利益,提振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公司拟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10日内注销。根据相关监管规则,上述回购事需项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后依法通知债权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回购事项等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亦未涉及热点概念事项。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除已在指定媒体上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6月19日、6月20日、6月21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股价剔除大盘和板块整体因素后的实际波动幅度较大。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服务”的数据,截至2024年6月21日收盘,公司所属物流行业市盈率为10.29,公司最新市盈率为亏损,行业市净率为1.02,公司最新市净率为1.88。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388,294,368.0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7,738,435.2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72,230,614.3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54,826,046.43元,总资产为1,571,998,715.14元。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为68,622,842.35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33,991.54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497,034.21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58,982,263.24元,总资产为1,533,913,682.34元。

  (三)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00元/股(含)。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期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公司拟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自回购完成之日起10日内注销。根据相关监管规则,上述回购事需项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后方可实施,公司将在股东大会作出回购股份的决议后依法通知债权人。针对本次回购事项存在的风险提示如下:

  1、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的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拟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方案需征询债权人同意,存在债权人不同意而要求公司提前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按计划实施的风险;

  4、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可能存在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四)控股股东质押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共青城苏瑞投资有限公司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60,00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64.30%,占公司总股本的9.48%。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91,026,970股,占其持有股份的49.35%,占公司总股本的14.48%。

  (五)其他风险提示

  2024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亚会审字(2024)第01110361号),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短期内公司股价涨幅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万林现代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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