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年06月22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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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航空    公告编号:2024-051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决定于2024年7月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4年7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3日。

  7、出席对象:

  (1)凡是2024年7月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2999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请查阅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信息。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24年7月5日至7月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2999号(邮政编码:610200)

  3、登记方式:符合条件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的,应亲自签署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见附件二)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异地股东可以先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兵

  电话及传真:028-85853290

  5、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97;投票简称:“炼石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时间为2024年7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 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召开的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名称/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日期:年月日,本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会议结束。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航空 公告编号:2024-048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6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24年6月21日12时,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关于为子公司成都航宇超合金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下属子公司成都航宇超合金技术有限公司为满足资金需求,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3,000万元综合授信,用于日常经营周转。授信期限:其中,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2年,银行承兑汇票不超过6个月,到期承兑后可滚动开立。

  本次授信拟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对外担保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2、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总额为378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3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58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3、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制度,健全内部控制评价标准,确保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有效开展,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内部控制评价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部控制评价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4、关于制定《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及防范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为规范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及管理,建立防范公司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特制定《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及防范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规范关联方资金往来及防范关联方占用资金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5、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4年7月9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2项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航空   公告编号:2024-049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累计(含本次)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成都航宇超合金技术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为成都航宇超合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航宇”)拟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3,000万元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2024年6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批准了该担保事项。

  3、由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本次担保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担保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成都航宇超合金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7月9日

  公司住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大道2999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钰

  注册资本:21,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超高温合金的研发、生产、销售,航空发动机、工业汽轮机叶片的研发、生产、销售、维修及技术服务,从事货物进出口或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依法须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

  ■

  截止2023年12月31日,成都航宇资产总额53,443.82万元、负债总额7,087.23万元、净资产46,356.59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7,589.80万元、利润总额433.39万元,净利润433.39万元。

  截止2024年3月31日,成都航宇资产总额53,752.82万元、负债总额7,650.76万元、净资产46,102.06万元,2024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966.99万元、利润总额-254.53万元,净利润-254.53万元。

  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成都航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2、保证人: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方(借款方):成都航宇超合金技术有限公司

  4、综合授信额度:3,000万元人民币

  5、授信期限:其中,流动资金贷款不超过2年,银行承兑汇票不超过6个月,到期承兑后可滚动开立

  6、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8、担保金额:最高3,000万元人民币

  对于本次授信,成都航宇其他股东不提供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成都航宇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周转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成都航宇其他股东未提供担保。成都航宇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具有偿债能力,公司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68,062.92万元(分别为4,500万英镑、3,400万美元和3,000万元人币,以2024年6月20日外汇中间价英镑9.0866、美元7.1192折算),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68,094.98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59.1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40,889.70万元(4,500万英镑),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5.53%。

  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额度授信合同、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97   证券简称:炼石航空   公告编号:2024-050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总额为378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3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58万元。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京财会许可【2011】0056号)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度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陈洪涛先生,200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5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汪洋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雷雷先生,202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超过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是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

  2024年度审计费用378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为3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58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35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为29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为5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开招标

  公司采用公开招标形式,通过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平台发布招标信息,经评委会评标得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信永中和。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查、评估,拟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378万元。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核,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能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工作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能够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该所具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继续聘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2024年6月2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总额为378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3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58万元。

  3、生效日期: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对聘请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3、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炼石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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