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6月22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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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4-017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21日下午在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666号华鑫海欣大厦四楼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通知及会议文件。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 公司监事张溯枫女士因个人原因未列席会议,公司其他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因公司原独立董事宋晓满先生任期届满,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董事会有关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务,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选举魏嶷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成员,具体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原由宋晓满先生、吴文芳女士及沈巍先生组成,其中宋晓满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现调整为:由魏嶷先生、吴文芳女士及沈巍先生组成,其中魏嶷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二、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原由顾诚先生、吴文芳女士、宋晓满先生、李军先生及沈巍先生组成,其中顾诚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现调整为:由顾诚先生、吴文芳女士、魏嶷先生、李军先生及沈巍先生组成,其中顾诚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三、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原由吴文芳女士、宋晓满先生、顾诚先生、李军先生及俞洋先生组成,其中吴文芳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现调整为:由吴文芳女士、魏嶷先生、顾诚先生、李军先生及俞洋先生组成,其中吴文芳女士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四、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

  原由宋晓满先生、顾诚先生及俞洋先生组成,其中宋晓满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现调整为:由魏嶷先生、顾诚先生及俞洋先生组成,其中魏嶷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五、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原由李军先生、顾诚先生、吴文芳女士及俞洋先生组成,其中李军先生为主任委员(召集人)。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不作调整。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编号:临2024-018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华鑫思佰益

  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华鑫思佰益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歇业清算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鑫思佰益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思佰益”)。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6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准予华鑫思佰益注销登记。至此,华鑫思佰益注销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范围将相应发生变化,华鑫思佰益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600621   证券简称:华鑫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4-016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6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黄浦区福州路666号华鑫海欣大厦四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李军先

  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

  2、公司在任监事4人,出席3人,张溯枫女士因个人原因未出席会议;

  3、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公司关于2024年度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公司关于聘任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公司关于支付2023年度审计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公司关于预计2024年度对外捐赠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议案名称:公司关于购买金融机构金融产品暨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1、议案名称: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2、议案名称:公司关于监事变更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3、议案名称: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欧龙、游广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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