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6月22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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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1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1日以书面、电子邮件送达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会议于2024年6月20日上午9:00在公司办公楼一楼视听会议室召开,采用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董事郑栩栩先生、李丽璇女士、谢创鸿先生、吴友武先生、曾旭钊先生亲自出席会议;董事长吴潮忠先生,独立董事姚树人先生、张铁民先生、郑璟华先生以传真方式参与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和《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要求。

  4、本次会议由董事郑栩栩先生主持,公司监事洪福先生、史桂东先生、刘建强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向间接参股境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30万欧元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孙公司向间接参股境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30万欧元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031          证券简称:巨轮智能       公告编号:2024-020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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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巨轮智能”)于2024年5月26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下发的《关于对巨轮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28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问询函》的要求,公司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分析,现对《问询函》中提及的问题回复说明如下:

  1.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3年内部控制报告被年审会计师出具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一是公司对工程支付缺乏有效控制措施,形成大额其他应收款22,735.24万元,并于2024年4月收回款项;二是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公司通过固定资产采购违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5,410.50万元。请你公司:

  (1)说明因工程支付形成的大额其他应收账款的具体过程,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对象、支付对象基本情况、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支付背景、合同主要内容、支付时间、结算条款及未及时结算原因等,并说明大额交易是否具备商业实质,相关款项是否最终流向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是否存在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是否构成违规对外财务资助;

  【回复】

  公司支付工程款形成大额其他应收款主要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巨轮(广州)机器人与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下称“巨轮广州”)支付“高端智能精密装备研究开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总包的补充协议工程款12,235.24万元、支付装修工程进度款5,000万元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钜欧云控科技有限公司(下称“钜欧云控”)支付“巨轮智能工业4.0产业基地二期工程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工程款5,500万元。详见下表:

  工程支付形成的大额其他应收款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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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①巨轮广州公司因“高端智能精密装备研究开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建设需要,与总包单位分别于2020年及2022年签订了三个补充协议,根据总包施工合同约定,公司支付工程款需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后才予以付款,公司工程指挥部门根据总包单位提供的经监理单位审核的工程量资料申请付款,审批向对方支付了工程款合计12,235.24万元,收款方为总包单位及其开户银行账号。该公司与我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我司与对方签订的三个补充协议均按照公司工程具体进展情况签订,具备商业实质,不存在相关款项流向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及存在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对外财务资助。

  ②巨轮广州公司“高端智能精密装备研究开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装修装饰工程合同于2021年10月份签订,公司工程指挥部门根据承建方提供的工程量资料申请付款,审批后支付工程款5,000万元,收款方为工程承包单位及其开户银行账号,该装修工程合同具备商业实质,不存在相关款项流向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及存在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对外财务资助。

  ③钜欧云控“巨轮智能工业4.0产业基地二期工程项目”因公司厂区地势特殊及为满足生产需要,施工过程中增加部分工程量,以及疫情期间各种建筑材料价格飞涨,与总包单位签订了补充协议,并按协议规定申请支付了5,500万元工程款,相关款项收款单位为总包单位及其开户银行账号,该协议具备商业实质,不存在相关款项流向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及存在资金被关联方占用的情形,不存在违规对外财务资助。

  ④以上相关工程完工后,由承建单位根据工程量资料开具发票进行结算,我司收到相关发票时计入“在建工程”科目,2023年对以上业务进行调整,暂冲减相关“在建工程”科目,同时确认“其他应收款”科目。

  公司针对上述工程管理问题,组织管理层对工程项目预结算工程量及支付工程款全面梳理,并与相关工程承建方充分沟通、协商一致,公司财务报告将存在异议的部分工程款共22,735.24万元确认为其他应收款列报,并于会计报表附注充分披露,相关工程承建方同意先将上述款项退回公司,后续将根据第三方工程造价审核机构审核结果再行结算和支付,上述款项已于2024年4日26日收回。

  (2)说明上述财务资助的内部决策过程、审批划款程序、资金最终流向及具体用途、相关资金往来的会计处理,并自查是否存在其他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形;

  【回复】

  公司轮胎模具事业部因部分生产设备年久老化,加工精度和加工效率下降,严重影响整体产能。经轮胎模具生产部门评估研究之后决定,向公司申请购置一批设备,解决部分瓶颈工序对产能的制约,同时提升公司工艺加工水平,适应当前的市场形势,达到提高产能和提升产品竞争力的目的。经公司设备采购评审小组评审,同意申购相关设备,由主管该事务的管理人员负责审批。设备采购部门经过询比价,综合考虑了不同供应商的报价、质保条款和交货期,结合了拟采购设备的配置要求、技术方案等,最终确定了设备供应商并与之签订了相关设备的购销合同,之后根据合同条款及其他附件资料在OA中发起付款申请流程,财务部门根据经审批完毕的付款申请资料于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期间向设备供应商支付5,410.50万元,并在资金支付完成之时记账为预付款项。尔后设备供应商未完全按合同履行义务,并将上述货款划转到和信(天津)国际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经查究并追讨,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收回了上述财务资助款,记账为货币资金的增加。

  经公司自查自纠,除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资金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针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的控制问题”,修订和完善了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流程、在全公司范围内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并于2023年12月全额收回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5,410.50万元,对上述问题已完成整改。

  (3)说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未能防范上述行为的原因,董监高人员是否勤勉尽责,进一步说明公司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回复】

  公司董监高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①公司董事会已向监管部门报告相关情况,监管部门也就相关事项向公司下发《警示函》和《监管函》,公司董事会已在监管部门要求时限内上报了《整改报告》。

  ②公司独立董事在监管部门监管意见下发之前,多次口头、书面与公司相关人员及签字会计师进行沟通、了解、持续跟进,要求公司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中存在的问题引起高度重视。在监管意见下发之后,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意见督促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促进公司合法合规运营。同时就相关问题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在年度报告披露前向监管部门进行了书面报告。

  ③公司多层次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学习,提高大家的思想认识,切实履职尽责,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认识到上述事项严重性,并以此为戒,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对于公司本年发现的两项非财务报告缺陷,其产生的原因主要有:

  ①公司在建工程结算流程存在的缺陷,主要是公司相关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工程变更、工程量增加、窝工和材料价格补偿等情况,这些涉及到大量的工程建筑结算专业知识,公司工程管理存在人员经验和专业知识的局限,因而没有及时发现工程施工过程出现的问题。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指引第14号-一财务报告》及公司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规定,针对项目发现的缺陷,及时进行了自纠,全面梳理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公司最终与相关工程承建方协商一致,将存在异议的工程款共22,735.24万元确认为其他应收款,相关工程承建方已将上述款项全额退回公司,后续根据第三方工程造价审核机构审核结果再行结算,最大限度保护了公司利益。

  针对该项非财务报告缺陷,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收回存在异议的工程款,有效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

  2)聘请第三方专业工程造价审核机构,对工程项目重新审核,严格把关,最大限度保护公司利益;

  3)加强工程管理力量,加强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环节的把控力,完善公司工程管理相关制度,全链条提升公司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

  ②关于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的发生,公司在设备款的支付环节,均按照相关流程的控制要求执行。但由于设备管理专业力量和经验存在不足,在设备采购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问题,这一点有赖于专业力量的进一步提高。

  针对该项非财务报告缺陷,公司主要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

  1)修订了《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和《对外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等,组织了董监高召开巨轮智能高质量发展研讨会;要求并落实了公司各部门规范运营、认真整改等内容的专题会;

  2)制订并发布了《设备采购招标管理制度》,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司设备采购流程的有关通知》。针对公司后续重要设备采购事项,通过招标的形式降低采购风险;

  3)加强设备管理部门的专业知识培训,充实高端设备验收方面的专业力量,在必要时约请专业服务机构严格把控;

  4)组织力量研究相关内控制度的缺陷,进一步改进和完善相关制度,确保相关制度适应公司生产经营和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请年审会计师就上述事项(1)(2)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结合实施的审计程序、取得的审计证据等情况,说明相关缺陷是否影响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意见类型的恰当性及审慎性。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①核查程序

  针对上述事项,年审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长期资产管理内控测试业务循环的相关制度,对其执行相关内控测试,评价内控节点是否有效执行;

  2)取得公司工程建设合同,对合同中约定的条款、付款条件等与预付款进度进行一一核对;

  3)实施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监盘程序,实地查看资产的新旧程度和完工情况;

  4)对采购的设备或建造的不动产执行如下细节检查:检查采购合同、施工合同、设备或固定资产验收单、送货单、物流单据、发票、监理报告、技术协议等,确定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增减变动的合理性、真实性及成本归集是否准确;

  5)通过公开信息查阅设备供应商、工程施工方及监理单位的工商信息,确认与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6)访谈重大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造价单位,了解工程的管理情况、工程进度等;

  7)实施函证程序,并针对“巨轮智能工业4.0产业基地二期工程项目”及“高端智能精密装备研究开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两个工程项目的施工方就施工合同签署时的合规性、累计支付工程款金额及工程款最终流向是否涉及利益安排等事项进行函证,相关工程施工方函证结果未发现异常。

  ②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1)公司与施工方签订的工程合同具备商业实质,公司将因工程管理问题存在预结算工程量分歧所涉及的金额在年度报告中列报为“其他应收款”的处理正确,具有合理性。

  2)经核查,2023年度除支付设备供应商设备款5,410.50万元形成对外财务资助外,未发现公司其他违规对外财务资助的情形。

  ③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的恰当性

  我们接受巨轮智能的委托,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结合巨轮智能发布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和自我评价结果,对其 2023年12月31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我们遵守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独立于巨轮智能,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在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等执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运用了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我们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相关规定,制订内控控制审计计划。按照自上而下的方法实施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我们从财务报表层次初步了解内部控制整体风险,识别、了解和测试企业层面控制,识别重要账户、列报及其相关认定,了解潜在错报的来源并识别相应的控制,选择拟测试的控制。在测试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时,综合运用询问适当人员、观察经营活动、检查相关文件、穿行测试和重新执行等方法进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1)审计发现的重大内控缺陷

  我们在审计过程中发现,巨轮智能在工程管理相关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形成了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对外提供财务资助5,410.50万元和期末大额其他应收款余额22,735.24万元。

  2)重大内控缺陷的性质

  根据财政部会同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制定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印发《企业内部控制审计问题解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及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而设计和运行的内部控制,以及用于保护资产安全的内部控制中与财务报告可靠性目标相关的控制。具体而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主要包括下列方面的政策和程序:1.保存充分、适当的记录,准确、公允地反映企业的交易和事项;2.合理保证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3.合理保证收入和支出的发生以及资产的取得、使用或处置经过适当授权;4.合理保证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未经授权的、对财务报表有重大影响的交易和事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以外的其他内部控制,属于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巨轮智能对2023年财务报告的编制过程控制有效,已经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相关会计科目列报和信息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将巨轮智能在工程管理相关缺陷识别为非财务报告的重大内控缺陷是合适的。

  3)公司管理缺陷的整改情况

  巨轮智能针对上述工程管理缺陷,组织管理层对工程项目预结算工程量及支付工程款全面梳理,并与相关工程承建方充分沟通、协商一致,公司财务报告将存在异议的部分工程款共22,735.24万元确认为其他应收款列报,并于会计报表附注充分披露,相关工程承建方同意先将上述款项退回公司,后续将根据第三方工程造价审核机构审核结果再行结算,上述款项已于2024年4日26日收回。

  巨轮智能针对“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未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的控制缺陷”,修订和完善了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和流程、在全公司范围内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并于2023年12月全额收回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5,410.50万元,对上述缺陷已完成整改。

  4)公司财务报告内控执行情况

  虽然我们在审计过程中针对相关交易的内控测试发现公司在“在建工程”建设期间的工程款项支付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但正如公司管理层在年度报告中所述,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指引第14号-一财务报告》及公司相关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规定,编制了公司财务报告,我们审计时所取得的财务报告相关内控测试的审计证据及财务报告是否公允反映及充分适当披露的相关审计证据,支持公司管理层有关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的结论。

  因此,我们对巨轮智能2023年出具无保留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恰当和审慎的。

  2.年报显示,公司主营业务产品包括轮胎模具、液压式硫化机、机器人及智能装备。2021年至2023年,剔除保理业务收入,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2.77亿元、9.90亿元和8.03亿元;轮胎模具毛利率分别为8.55%、2.42%和9.43%,液压式硫化机毛利率分别为5.74%、10.92%和21.17%,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毛利率分别为3.16%、22.10%和8.11%。请你公司:

  (1)说明各业务板块的主要经营模式、近三年前五大供应商和客户、对应交易金额及占比、是否涉及关联方;

  【回复】

  公司传统业务包括轮胎模具板块、橡胶机械板块,主要产品包括轮胎模具和液压式硫化机,是轮胎专用设备行业的配套产品,二者均属于订单式生产的产品,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直接销售为主的经营模式。

  公司的战略性发展业务为智能装备板块,主要产品包括机器人及其核心零部件RV减速器、智能物流等成套装备等。机器人及成套装备产品都是非标定制化产品,个性化强,主要采取以销定产、以产定购、直接销售的经营模式;而机器人核心部件RV减速器标准化程度较成套装备高,但型号较多,公司对部分市场热销型号采取小量备货的生产销售模式。

  公司近三年前十大供应商的主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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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近三年前十大客户的主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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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为公司近三年来前十大上游供应商与下游客户,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2)结合业务板块所处行业发展情况、经营情况、产品定价、成本构成及变动,量化分析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产品毛利率大幅波动的主要原因及合理性,是否与同行可比公司存在明显差异,相关因素是否将持续影响公司经营业绩。

  【回复】

  ①公司近三年主营业务销售收入(不含现代服务业)及销售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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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轮胎专用设备板块营业收入及产品毛利率变动原因分析

  1)行业发展、公司经营情况及收入变动情况

  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也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受持续反复的公共卫生事件和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等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发展也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和预期转弱三重压力。轮胎专用设备产业链同样经受了停工停产、原材料价格爆涨、运费上升等冲击性影响。公司当期硫化机产品销售收入较高,主要是由于2020年国际物流梗阻,公司部分出口东南亚的大额订单延迟到2021年度集中交付。

  2022年市场环境仍然复杂多变,全球经济增长放缓态势明显,轮胎行业也面临一定的挑战,轮胎模具及硫化机的需求受到影响,业内多家汽车轮胎装备同行的销售收入均出现不同程度的下降。公司模具及硫化机出现订单波动、不均衡、生产的不连续性等不确定性因素,当期营业收入较2021年有所下降。

  2023年国内经济逐步恢复,汽车产业链复苏,尤其是新能源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为与之相配套的轮胎行业带来多重利好,但2023年上半年公司的下游客户仍然处于清理库存以及海外建厂的初步阶段,导致公司部分产品需求后置。轮胎模具产品面临市场竞争激烈、技术更新换代迅速、交货期缩短等问题,对公司的接单造成较大挑战,本年轮胎模具产品销售收入较上年有所下降。硫化机方面上半年销量较少,但下半年形势出现好转,尤其是2023年9月后出现产销两旺的良好局面,公司接连签下大额订单。但由于硫化机生产周期较长,部分新签合同的交货期集中在2024年度,2023年全年交货量变动不大,其中新产品智能伺服硫化机销售收入增加,而传统液压式硫化机的销售收入有所下降。

  展望2024年,由于我国掀起半钢胎投资热潮,对硫化机需求火爆,公司在手订单较多,硫化机产品销售收入预计将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2)轮胎模具产品毛利率变动原因分析

  公司轮胎模具产品是轮胎成套生产线中的硫化成型关键装备,轮胎的花纹、图案、字体以及其他外观特征的成型及尺寸精度都依赖于轮胎模具。下游主要客户为专业轮胎制造商,轮胎模具产品根据客户相应技术参数设计加工完成,具有个性化强、差异化高的特点,不同客户不同型号不同批次的配置差异较大,毛利率出现波动属于正常情况。近几年来轮胎企业竞争激烈,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花纹层出不穷,单件小批量定制呈常态化现象,这对轮胎模具产品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模具加工难度和成本控制难度变大。

  公司轮胎模具产品近三年销售价格、成本构成及毛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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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轮胎模具产品的材料成本主要受钢材、铝材等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影响,公司近三年轮胎模具主要材料采购价格变动情况:

  钢材2021年至2023年采购均价分别为5851.27元/吨、5286.84元/吨和4676.54元/吨;

  铝材2021年至2023年采购均价分别为21542.59元/吨、23543.20元/吨和20914.13元/吨;

  此外,各年销售产品的结构的变化也对当期毛利率产生影响,公司近三年模具产品销售的结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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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以上相关数据分析,受国际市场突发事件频发叠加国内外部环境的影响,行业内卷严重,公司轮胎模具产品价格增幅较小,近两年模具产品的平均售价呈平缓上升趋势。

  2022年模具产品结构变化较大,铝制模具订单超负荷而钢制模具订单严重不足,2022年铝材价格持续上涨处于高位,导致铝制模具利润微薄,拉低了总体毛利率。受订单结构变化及铝材价格上涨两大因素叠加影响,2022年模具产品材料占比上涨明显,单位成本也因此上涨,明显高于销售单价的上涨幅度,导致毛利率同比下降6.13个百分点。

  2023年度市场竞争依然激烈,技术更新换代加快、交货期缩短等问题突出。下游轮胎企业之间的竞争也日趋白热化,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花纹层出不穷,单件小批量定制呈常态化现象,这对轮胎模具产品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模具加工难度和成本控制难度变大。模具工艺复杂、加工难度加大会增加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导致人工占比和制造费用占比同比上涨;但得益于原材料价格的企稳回落,使得公司模具产品的材料成本和材料占比下降。在本年模具平均售价增长5.68%而单位成本下降了1.91%的情况下,公司2023年度轮胎模具产品销售毛利率有所回升,同比增长7.02个百分点。

  3)液压式硫化机产品毛利率变动原因分析

  公司液压式硫化机产品近三年销售价格、成本构成及毛利变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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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硫化机产品与轮胎模具一样属于非标定制化产品,个性化强,客户需求的不同配置、不同规格型号的区别都很大。公司对硫化机产品主要采取参考不同配置成本、结合市场需求和竞争以及公司品牌影响的综合定价策略。

  液压式硫化机产品成本材料占比较高,受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根据以上相关数据分析,2021年钢材等主要原材料价格居高不下,公司硫化机产品成本上涨,销售毛利率下降明显,处于历年低位。但硫化机产品材料占比较高,其成本变动对材料价格变化更为敏感,在2022年度主要原材料价格平稳回落的背景下,硫化机材料占比下降,单位材料成本下降97971.97元,销售毛利率较2021年度回升5.18个百分点。

  2023年上半年橡胶机械行业不景气,公司液压式硫化机订单不足,但下半年形势出现好转,行业主要经济指标销售收入、出口交货值及利润均呈现全面增长。公司近几年自主研发的多种新型结构的液压式硫化机也经过了用户的长期使用验证,在国内外多家知名轮胎厂批量使用并获得良好的评价,硫化机产品还被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授予“2022年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品牌效应得到显著提升,加上本年订单总体配置较高,销售单价明显高于前两年。由于相关产品配置较高,部分电气类主要部件采购价格也相应较高。相关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也较高,人工成本和制造费用的占比上升。由于钢材价格持续回落,材料占比进一步下降,有效抵消了部分其他材料成本和人工成本上涨的压力,本年销售产品的单位成本同比增长1.55%,而销售单价同比增长了14.75%,总体销售毛利提升了10.25个百分点。

  ③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板块营业收入及产品毛利率变动原因分析

  1)行业发展、公司经营情况及收入变动情况

  公司机器人及智能装备板块近2021年至2023年销售收入分别为30766.71万元、27349.5万元和22926.42万元。

  2021年受持续反复的公共卫生事件和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等因素影响,我国经济发展也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和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对各行业造成诸多不利影响,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采购成本增加,智能装备制造行业也呈现出竞争加剧的局面,行业内相关公司为争取客户订单而主动调低产品售价,导致行业整体毛利下降。

  2022年度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的设备工器具购置投资增速持续低于全国固定资产投资的增速,反映出受国内局部公共卫生事件、生产和内需恢复动能持续偏弱等因素影响,企业投资的信心未充分恢复,设备采购投资依旧偏冷。公司积极谋划布局冷链物流行业,深化与广东供销战略合作,取得了良好的开局。由于冷链项目的建造周期较长,相关项目的收入并未能在2022年度释放,销售收入较2021年有所下降。作为首批参加机器人核心零部件CR认证企业,公司在2022年度开展了机器人关键核心部件RV减速器的性能测试、耐久试验及工厂实地审查等,为后续智能装备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奠定了基础。此外,2022年欧洲地区受地缘政治和能源危机的双重影响,经营前景难以预测,为积极应对外部各种新形势的变化,规避海外投资风险和经营风险,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公司决定转让位于比利时的Robojob公司股权。

  2023年,随着工业机器人、高端数控机床等智能制造和高端装备领域的快速发展,RV减速器在高精密传动领域广泛应用。RV减速器作为制约我国工业机器人发展的关键零部件,长期被国外企业垄断,严重制约我国工业机器人产业的发展。公司生产的机器人核心部件高精度RV减速器技术取得了重大突破,打破了国外制造技术的垄断,各项技术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多个规格系列已经开始量产,具备机器人RV减速机国产化替代的基本条件。在2023年5月份获得机器人减速机CR产品认证证书,是国内首批获得该认证的两家企业之一。相关产品在高精度、高稳定性、耐久性和一致性等方面均可以达到替代进口高端产品的水平。

  公司新推出的智能伺服液压硫化机新产品,大大缩短硫化辅助时间及更换模具辅助时间,实现全自动物流及硫化机生产过程的智能化网络群控,是未来轮胎无人化工厂的理想装备。随着近两年技术的逐步成熟,相关收入稳步增长。但由于公司在2022年末转让了智能装备板块的境外子公司股权,本年合并范围发生改变,本期收入相应减少。

  2)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品毛利率变动原因分析

  公司机器人及智能装备产品2021年至2023年销售毛利率分别为3.16%、22.10%和8.11%。

  公司2021年智能装备产品销售毛利较低,其主要原因是公司当期对部分不适应市场需求的口罩生产线产品及相关材料等进行折价变现处理,该批存货处置损失为2,825.68万元。在剔除口罩机等市价暴跌产品销售的影响后,当期正常商品的销售毛利率为11.96%,符合2021年原材料全面上涨的实际情况。

  2022年和2023年度公司智能装备产品毛利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产品结构的变化。公司智能装备产品的品种较多,不同品种和不同规格型号之间的销售毛利率差异较大,当产品结构变化较大的情况下,毛利率会产生明显的波动。

  公司2022年至2023年销售产品结构为:

  ■

  由上表数据分析可知,公司智能装备板块近两年产品结构变化较大,主要是由于合并范围的变化。2022年度销售占比较高的标准化集成产品来源于已处置的境外子公司,因该类产品毛利较高,使得当年综合销售毛利率较高。而2023年销售产品主要为智能伺服硫化机、机器人核心部件及成套装备,智能伺服硫化机及机器人核心部件RV减速器为公司新开发产品,目前处于扩产阶段,毛利相对较低,因而智能装备板块本年综合毛利率较低。后续随着相关产品的技术成熟和大批量接单生产,规模效应将得到显现,公司智能装备板块的盈利能力也将得到提升。

  ④与同行可比公司对比情况

  公司各业务板块与部分可比上市公司近三年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

  由于公司各业务板块产品都是非标定制化产品,个性化强,同类产品不同材质、不同配置、不同规格型号区别都很大,且缺少同行公司细分产品数据,可比性较差。

  上表可比公司中,软控股份橡胶装备系统包含了轮胎成型机、轮胎模具及橡胶机械等产品,而豪迈科技汽车轮胎装备行业的主要产品为成型机头、轮胎模具等。从产品的角度来看,两家公司的部分产品与我司汽车轮胎装备行业两大主要产品属于同类产品,有一定的可比。但是软控股份和豪迈科技的产销规模明显大于我司,规模效应较强,因而可见其销售毛利相对较高且稳定性较好。另外,同行业不同公司产品结构也存在较大差异,不同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和发展环境也不尽相同,通过数据对比,软控股份和豪迈科技之间的毛利水平和变动情况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智能装备行业方面,可比公司机器人(股票代码300024)是行业的典型企业,相关产品与我司具有可比性。根据公开数据,机器人公司也存在不同年份产品结构变化大、不同产品之间毛利率差异大的特点,这也与我司智能装备板块的情况相符。总体而言,经对比同行公司的毛利变动情况,可见公司与同行公司相关销售毛利率变动情况与近年来原材料价格变动趋势和市场环境变化相关。

  综上所述,公司主要产品的近三年营收、毛利变动是受多种因素综合影响、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中轮胎模具和液压硫化机产品毛利率主要受钢材、铝材等大宗原材料价格波动的影响较大,同时受接单情况和产品结构变化影响;智能装备行业特征决定了产品多样化差异较大,毛利变动因素更多,营业收入方面更多是受公司特定时期的发展情况影响。因而公司近三年各板块业务销售收入和毛利率变化均系基于市场环境、行业发展和公司各阶段经营情况的正常波动,具备合理性。

  针对公司各主要产品近几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将重点从以下几点提升盈利能力:

  ①加速轮胎模具新技术、新工艺的落地和推广,缩短生产周期以满足市场的要求,增强产品竞争力和接单能力,加大国际市场的开拓力度,进一步巩固和扩大高端客户,尤其是国际轮胎生产巨头等优质客户;

  ②抓住市场机遇,做大做强硫化机产品,进一步打造省级单项冠军产品的品牌效应,利用技术优势提高产品附加值,加大对新型硫化机的推广力度,扩大产能提高销售收入,增强规模效应;

  ③加快智能装备产品尤其是机器人核心部件RV减速器的大规模量产步伐,利用技术优势和市场准入优势,抢占高端市场,加快对进口同类产品的替代进程。

  3.年报及季报显示,公司2023年度和2024年一季度经营现金流分别为-1.17亿元和-2.39亿元,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为5.43亿元和4.18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取的现金分别为6.74亿元和2.20亿元。公司解释称近期订单增加,采购备料支付较多的材料款。请你公司:

  (1)说明公司大额现金采购流出的具体情况,包括具体流向、交易背景及对应产品等信息,结合行业惯例及历史采购情况,说明相关大额采购支出是否合理和具备商业实质,核实资金支付对象是否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

  【回复】

  2023年下半年以来,公司硫化机订单爆增,为保证按期交付产品,公司物流采购部门决定拓宽采购渠道,引入多家合格供应商进行合作。采取分散采购的策略,一方面能够降低对少数供应商的依赖程度,有效规避供应商因产能限制导致的供货风险,确保能在较短时间完成主要材料的采购工作,满足生产部门的迫切需求;另一方面,通过引入多家合作供应商,有利于进一步形成合理的竞价机制,从一定程度上节约采购成本,降本增效。详细情况请见表3.1和3.2。

  表3.1 公司2023年大额现金采购流出情况

  单位:万元

  ■

  表3.2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大额现金采购流出

  单位:万元

  ■

  (2)结合本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取的现金流量和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流量对应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表项目的勾稽关系,量化分析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原因。

  【回复】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对应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利润表项目的勾稽关系主要体现在预付账款的增减,收入成本的变动等。

  ①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及收入成本如下 (单位:元):

  ■

  如上表所示,公司2023年度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占营收比例下降的情况下,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占成本比例同比上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的同时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是2023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主要原因。

  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相关的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情况:

  ■

  如上表所示,影响2023年度经营活动现金的主要因素为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减少,体现在资产负债表项目,公司2023年末预付账款比2022年末增加11,827.60万元。在公司大额销售合同密集且收到大量客户询价的市场背景下,公司对后续生产所需材料的集中采购具有合理性。公司预付了较多的材料款,主要是基于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的产销需求,目的在于锁定相关原材料价格,并获得供应商的优先供货,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上述情况造成本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事项(1)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年审会计师核查程序及核查意见】

  ①核查程序

  年审会计师执行了如下核查程序:

  1)了解公司采购与付款循环内控测试业务循环的相关制度,对其执行相关内控测试,评价内控节点是否有效执行;

  2)通过第三方网站“天眼查”查询供应商的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工商登记情况、公开检索的业务经营情况,通过了解供应商基本情况,核查过程中对注册资本较小、成立时间较短的主要供应商予以重点关注,确定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3)对主要供应商的本期采购额、期末应付款项实施函证程序,检查已确认采购商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检查期后付款及到货情况;

  4)执行细节测试,检查了主要供应商重要文件记录,包括采购合同/订单、采购价格、客户送收单、材料验单/检验报告等资料是否核对相符;识别所采购商品或服务是否符合正常生产所需;

  5)结合存货的监盘结果确认是否存在未入账的材料采购款;对应付账款进行账龄分析,对账龄一年以上的应付账款分析其原因;

  6)根据公司提供的银行资金收支明细,对主要供应商大额流水进行核查,确认其资金支付的真实性。

  7)针对2024年期后大额材料采购支出,我们对大额采购支出的资金流水及采购合同进行审阅,了解其资金流向、合同结算条款等,通过第三方网站“天眼查”查询供应商的公开信息,并对注册资本较小、成立时间较短的主要供应商予以重点关注,确定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②核查意见

  经核查,年审会计师认为:

  2023年度公司大额采购支出合理且具备商业实质,资金支付对象未发现与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存在关联关系;对于2024年第一季度大额采购支出,我们仅作为期后事项实施了一般性核查,没有实施包括对供应商的现场核查、函证等程序。核查过程中我们注意到公司新增了部分新的供应商,且预付金额较大,公司上述情况说明有合理性,我们在年报沟通时已向公司管理层、审计委员会发了《治理层敦促函》,敦促审计委员会持续关注其货款的结算情况及物料的结转。

  4.年报显示,公司2023年在建工程账面价值4.08亿元,主要系高端智能精密装备研究开发中心技术改造项目和巨轮智能工业4.0产业基地二期工程项目;预付账款账面余额1.45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3.48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系预付工程款和设备款。请你公司:

  (1)说明近三年公司前五大预付账款对象情况,包括名称、关联关系、金额及占比、预付背景及结算安排等;

  【回复】

  公司2021年至2023年前五大预付账款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末预付账款前五大明细表

  ■

  2022年末预付账款前五大明细表

  ■

  2023年末预付账款前五大明细表

  ■

  说明:2023年下半年以来,公司硫化机订单爆增,为保证按期交付产品,公司物流采购部门决定拓宽采购渠道,引入多家合格供应商进行合作。采取分散采购的策略,一方面能够降低对少数供应商的依赖程度,有效规避供应商因产能限制导致的供货风险,确保能在较短时间完成主要材料的采购工作,满足生产部门的迫切需求;另一方面,通过引入多家合作供应商,有利于进一步形成合理的竞价机制,从一定程度上节约采购成本,降本增效。

  (2)说明近三年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的预付工程款和设备款相关业务的发生时间及金额、背景和交易安排、交易对手名称、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工程预计完工时间、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存在长期挂账预付但未收到设备和工程结算的情况;

  【回复】

  公司2021年至2023年计入其他非流动资产的预付工程款和设备款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表

  ■

  2022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表

  ■

  2023年末其他非流动资产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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