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6月22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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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4-35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8日以电话和网络传输方式发出。

  2.会议于2024年6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

  4.会议由董事长陈卫国召集并主持。

  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锅炉改造项目施工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锅炉改造、煤炭(煤粉)销售等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6)。

  2.审议通过了《关于煤炭(煤粉)销售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董事陈卫国、陈志、武超、石成忠、侯明华进行了回避表决,由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锅炉改造、煤炭(煤粉)销售等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6)。

  3.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审议土地收储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追加审议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7)。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董事徐朋业、刘滋奇任期内辞职,公司选举郝杰、石成忠为公司董事的程序已履行完毕,郝杰、石成忠已正式当选公司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现对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如下: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成员不变。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公司同期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38)。

  三、其他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了专门会议(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会议),对锅炉改造项目施工、煤炭(煤粉)销售等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锅炉改造项目施工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煤炭(煤粉)销售关联交易的议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4-36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锅炉改造、煤炭(煤粉)销售

  等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锅炉改造关联交易

  (一)概述

  为保证下一采暖期(2024-2025年采暖期)的设备运行效率,降低损耗,提升供热质量,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天热电”)决定对所属的铁西一、铁西二、铁西三及调峰,共四个工区的12座热源厂的37台锅炉本体及95台辅机设备维修、改造,本次由华润东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公司”)承揽上述项目施工,交易金额约1,411.51万元(以实际结算为准)。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电热力”)的董事长同时兼任工程公司董事长一职,因此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1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2024年6月21日,就上述交易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锅炉改造项目施工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关联方情况

  名称:华润东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11年10月18日;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定发表人:张磊;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住所:锦州市太和区兴隆南里87号;经营范围:电力工程施工承装四级、承修一级、承试一级;电力设备运行;机电设备维修;电力设备防腐保温、工程监理、技术服务、金属检测;保洁服务;电力设备配件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股东结构:华润电力(锦州)有限公司持股100%;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润电热力董事长左俊杰同时担任工程公司的董事长,工程公司属于公司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因此工程公司与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关联方经营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工程公司资产总额为15,897万元,净资产为6,580万元,负债总额9,317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9,527万元,利润总额371万元,净利润为35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工程公司资产总额15,578万元,净资产为 6,769万元,负债总额 8,808万元;2024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 4,128万元,利润总额 210万元,净利润为157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其他

  工程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工程公司承揽惠天热电所属的铁西一、铁西二、铁西三和调峰共四个工区的12座热源厂的37台供热锅炉改造(其中大修改造为22台),公司按约定给付工程费用合计约1,411.51万元。具体改造项目如下:

  调峰工区:沈东热源厂3#、4#、5#、6#锅炉水冷屏、前后拱局部更换;泉园二热源厂1#、2#锅炉后旗式省煤器更换;顺通热源厂1#、2#、3#锅炉后旗式省煤器更换。铁西一工区:滑翔一号热源厂3#、6#、7#锅炉省煤器局部更换;凤凰热源厂1#、2#锅炉水冷壁更换。铁西三工区:铁诚热源厂1#、2#、3#、4#锅炉空气预热器及炉排风室大修;金谷热源厂1#、2#、3#、4#锅炉尾部受热面、空预器、省煤器更换。剩余15台锅炉及95台辅机设备均为维修改造。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施工定额经双方商谈结果确定成交金额。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签署

  公司与关联方就上述交易尚未签署合同,待本次交易履行审议审批程序后再行签署。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所属的铁西一、铁西二、铁西三和调峰,四个工区的供热锅炉在以前年度采暖期冬季运行期间,因烟风磨损和脱硝腐蚀,各热源厂锅炉多次出现爆管漏水情况;由于漏点发生在炉内维修困难,已经严重影响锅炉运行安全和运行效率。公司决定由工程公司承揽上述锅炉改造项目,可有效保证采暖期供热业务安全稳定运行,降低损耗,提升供热质量。

  工程公司拥有员工456人,具备对各热源厂同时施工的能力,其承揽过国内多家电厂锅炉的检修工作,施工经验丰富。去年由其承揽的锅炉改造、冬季抢修等工作,保证施工质量,均取得了不错的效果。因此公司本次锅炉改造项目仍交由其承接,可借助工程公司的优势,针对本次改造锅炉量巨大、施工周期紧张的情况下,保质、保量地按公司要求完成所有锅炉本体改造工作和后期服务工作,从而实现改造项预期目标。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与同一关联人十二个月内累计关联交易情况

  ■

  二、煤炭(煤粉)销售关联交易

  (一)概述

  为充分发挥公司全资子公司的专业物资采购、仓储的规模效应优势,有效应对近年来供热用煤炭供应紧张形势,确保兄弟单位冬季煤炭供应,保证其供热安全稳定运行,经各方协商一致,2024-2025年采暖期拟通过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沈阳佳汇物资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汇物资”)向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涌公司”)销售煤炭约10万吨;向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圣达公司”)销售煤炭约5万吨,煤粉2万吨。上述煤炭(煤粉)销售届时可根据生产运行的实际情况在本次各关联采购方间进行调配。经初步测算,15万吨煤炭、2万吨煤粉,总交易金额合计约2.3亿元(按目前煤炭市场价格,加之运输、仓储、加工等费用的预估金额)。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32.68%,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煤炭(煤粉)销售关联交易的议案》,在审议表决过程中,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召开了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但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对该议案应采取回避表决。

  (二)出售方介绍

  1.基本信息

  名称:沈阳佳汇物资商贸有限公司;住所: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沈阳片区南京南街1216号(37门)157号工位;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宋飏;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检验检测服务;一般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五金产品批发,劳动保护用品销售,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成立时间:2020年03月18日;股东: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2.与公司关系

  佳汇物资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3.其他

  佳汇物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人(采购方)介绍

  1.采购方一

  (1)关联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沈阳惠涌供热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沈阳市和平区安图街1号;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英;注册资本:87,724.08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城市供热服务(持资质证经营),锅炉安装(持特种设备许可证经营),供暖设备、自有房屋租赁,供暖管道工程施工;成立日期:2005年07月26日;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无实际控制人。

  (2)关联关系说明

  惠涌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与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惠涌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关联方经营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惠涌公司资产总额为79,198万元,净资产为17,827万元,负债总额61,371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24,928万元,利润总额133,203万元,净利润为99,44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惠涌公司资产总额77,332万元,净资产为 19,434万元,负债总额 57,898万元;2024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 11,816万元,利润总额 -1,711万元,净利润为-1,71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其他

  惠涌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采购方二

  (1)关联方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沈阳圣达热力供暖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沈阳市苏家屯区迎春街173号;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英;注册资本:83,4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工业供汽、民用供暖,供暖设备租赁,自有房屋租赁,供暖工程施工;成立日期:2003年01月08日;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无实际控制人。

  (2)关联关系说明

  圣达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与本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因此圣达公司为公司关联法人。

  (3)关联方经营状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圣达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75,600万元,净资产为22,484万元,负债总额53,116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17,500万元,利润总额101,389万元,净利润为75,396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4年3月31日,圣达公司资产总额90,474万元,净资产为21,135万元,负债总额68,339万元;2024年一季度营业收入为10,442万元,利润总额-2,781万元,净利润为-2,78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其他

  圣达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关联交易内容及定价原则和依据

  本次煤炭(煤粉)销售是根据采购方采暖期内实际供暖运行对煤炭(煤粉)的需求情况分多期多次进行。鉴于此,基于公平公正原则,考虑煤炭采购的周期性特征及兼顾各方权益,经协商,本次交易价格暂不确定具体单价,但确定定价原则为:结合每批次销售时点市场行情计算每月采购加权平均值作为确定每批次销售单价的基准,加上税费及一次运输、仓储、二次运输、煤粉加工等服务费用合理确定销售单价,交易价格为总包价格。

  ■

  2024-2025年采暖期,公司该项关联交易预计交易金额约2.3亿元(按目前煤炭市场价格,加之运输、仓储、加工等费用进行预估)。采购各方的采购量将根据各自供暖运行实际需求情况予以调配。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交易尚未签署协议,本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分期分批向关联方出售所需煤炭(煤粉),届时分别签署相关协议。

  (六)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为保证各方权益,本次交易经各方协商一致,做出如下安排:

  1.采购方需预付全部货款,货款由采购方直接预付给佳汇物资或由采购方母公司沈阳润电热力有限公司垫付方式预付给佳汇物资。

  2.佳汇物资负责做好煤炭的接卸、仓储等,待采暖期前合理安排发运至采购方各热源点。

  (七)交易目的和影响

  1.目的:提升公司煤炭采购规模效益,保证兄弟企业供热煤炭供给的安全,确保冬季民生供暖平稳运行。通过统一集采的方式降低公司及兄弟单位供热成本。

  2.必要性:为充分发挥公司物资采购、仓储方面的协同效应,实现规模效益,加之近年来,煤炭价格波动导致供热煤炭市场呈现供应紧张的局面,安排由公司完全可控的全资子公司进行煤炭集中采购及供应,确保兄弟企业供热业务的煤炭供应安全,保障冬季居民供暖任务顺利实施,是防范煤炭供给风险的必要决策,是保障冬季民生供热安全稳定运营的必要举措。因兄弟单位煤炭(煤粉)年需求量小无法签订长协煤协议,也需要由佳汇物资统一集采。

  3.影响:有利于公司增加煤炭集中采购规模,有效发挥运输、仓储专业优势,促进提升统筹管理效率,同时可扩大公司经营范畴,相应增加收入。

  (八)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与同一关联人十二个月内累计关联交易情况

  ■

  (九)其他

  为提高办理效率,保证煤炭供给平稳运行,董事会将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在前述煤炭销售限定条件内,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决定本次交易的实施,包括与关联方商洽煤炭交易的具体事宜、签订相关合同等。

  四、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了专门会议(独立董事2024年第二次会议),对公司相关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锅炉改造项目施工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煤炭(煤粉)销售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1.关于锅炉改造项目施工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认为,惠天热电为保证部分所属热源厂冬季供热运行的安全稳定运行,降低故障率、提升供热质量,而开展必要的改造项目。本次继续与关联方工程公司合作,是考虑工程量大、时间紧迫以及以往的良好合作的前提下做出的决定。借助工程公司施工经验丰富、施工队伍人员储备雄厚等优势,可有效保证公司在供暖期来临前全面完成锅炉大修改造任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实际需要。本次定价合理,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关于煤炭(煤粉)销售关联交易: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决定拟向关联方惠涌公司、圣达公司和沈东热电进行煤炭(煤粉)销售,一是基于近年来供热煤炭价格高涨供应紧张的实际情况,在提升公司煤炭采购规模效益的同时,可保障兄弟单位冬季供暖煤炭供给安全;二是基于发挥公司在物资采购、仓储方面的协同能力,实现规模效益而展开的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为在遵照市场价格前提下根据实际服务项目成本确定,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92                 股票简称:惠天热电                 编号:2024-37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审议土地收储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根据城市规划建设需要,结合沈城整体热源规划布局,沈阳市政府将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天热电”或“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以下简称“二热公司”)所属13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列入政府征收范围。截至2023年12月26日,公司及二热公司就上述征收分别与沈阳市铁西区城市更新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大东区城市更新局、沈阳市和平区城市更新局、沈阳市皇姑区城市更新局签订了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公司已收到各区政府拨付的土地征收补偿金67,100.00万元。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到政府拆迁补偿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73)。

  就上述土地收储事项,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2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审议土地收储事项的议案》。本次土地收储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公司董事会追加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土地收储各方基本情况

  1.被征收方

  本次土地收储的被征收方为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

  2.征收方

  本次土地收储的征收方为沈阳市铁西区城市更新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大东区城市更新局、沈阳市和平区城市更新局、沈阳市皇姑区城市更新局,均为政府机关单位。

  三、征收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被征收地块为惠天热电位于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26-1号、崇山西路42-1号、溪水街5号,和平区南六经街13号,大东区东辽街45号,铁西区揽军路46号、飞翔路1号、北一西路39号、路官一街23号、南十一西路69-6号、保工南街132号、建业路13巷5-1号;以及二热公司位于大东区边城街16-1号的共13处土地及地上建筑。

  其中,本次惠天热电被征收12处地块及地上建筑物(土地面积为148,377.63平方米、地上所附建筑物82,493.74平方米);二热公司被征收1处地块及地上建筑物(土地面积为939.45平方米、地上所附建筑物1,301.61平方米)。本次征收标的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妨碍其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协议签署情况

  就上述土地收储事项,截至2023年12月25日,惠天热电与沈阳市铁西区城市更新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大东区城市更新局、沈阳市和平区城市更新局、沈阳市皇姑区城市更新局;以及二热公司与沈阳市大东区城市更新局分别签署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安置协议》(协议为制式文件),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双方

  甲方:沈阳市铁西区城市更新事务服务中心、沈阳市大东区城市更新局、沈阳市和平区城市更新局、沈阳市皇姑区城市更新局

  乙方: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第二热力供暖公司)

  2.补偿金额

  补偿惠天热电金额合计66,700.16万元;补偿二热公司金额合计399.84万元。

  3.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及方式

  甲方应将协议约定的补偿款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注:截至2023年12月26日,惠天热电已全额收到上述补偿款项66,700.16万元;二热公司全额收到上述补偿款项399.84万元,合计金额67,100.00万元。

  五、其他安排

  前述公司及二热公司共13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被政府征收,其中4处热源在政府实施收储时处于北方冬季供暖运行状态,其供热设施的排迁及替代热源建设将基于公司热电联产业务发展规划及保供特殊需要予以实施。为保障民生供暖的安全与稳定,公司需对上述4处热源所在地块及地上建筑物短期内继续使用。上述4处热源分别为:位于大东区东辽街45号的沈东热源厂,占地49,812.17平方米;铁西区北一西路39号的金谷热源厂,占地15,656.63平方米;铁西区揽军路46号的滑翔一热源厂,占地27,621.28平方米;铁西区飞翔路1号的滑翔二热源厂,占地22,500.97平方米。

  按照有关规定,公司对上述4处热源地块采用有偿临时租用方式继续使用。公司及二热公司与沈阳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的大东区城市更新局、铁西区城市更新事务服务中心分别签订了《土地临时利用协议》,临时利用期限为资产交接次日起两年,费用以沈阳市政府地价会审定价格为准,具体为:大东区东辽街45号地块年租金为468.23万元,铁西区揽军路46号地块年租金为359.08万元,铁西区飞翔路1号地块年租金为292.51万元,铁西区北一西路39号地块年租金为140.91万元,年租金合计金额为1,260.73万元;按季支付土地临时利用费;临时利用期限到期日前,双方均未提出书面异议的,可续签,每次续签不超过2年,每次续签需重新定价,以沈阳市政府地价审会审定价格为准;土地临时利用期间,在不影响民生供暖的前提下,合同甲方有权随时收回土地;公司(合同乙方)在土地临时利用期间完成了供暖热源安全切换,则公司有权提前交回土地。公司已按协议约定向沈阳市土地储备中心支付土地临时利用租金315.18万元。

  六、本次土地收储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13处地块被政府征收,根据惠天热电和二热公司与沈阳市铁西区城市更新事务服务中心、大东区城市更新局、和平区城市更新局、皇姑区城市更新局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协议,公司2023年12月26日收到各区政府拨付的土地征收补偿金6.71亿元;截至2023年12月23日,该13处地块资产账面净值19,439.77万元(其中:土地3,877.93万元、地上建筑物资产15,561.84万元);根据辽宁溪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对本次土地收储地上物搬迁费用预算书,公司确认搬迁费用91.67万元;根据沈阳市土地储备中心对其收储的13处地块中的4处热源临时利用的工作安排,以及公司、二热公司与大东区城市更新局、铁西区城市更新事务服务中心分别签订的《土地临时利用协议》约定,结合《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相关会计处理规定,公司在2023年度确认使用权资产886.06万元和租赁负债2,426.35万元;综合以上计算13处土地收储共确认资产处置收益46,028.26万元。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特此公告。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92          证券简称:惠天热电    公告编号:2024-38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通过,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8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8日上午 9:15一9:25,9:30一11:30 和下午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8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投票的注意事项: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包含两种途径)等三种方式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现场会议的地点: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总部六楼第一会议室。

  (七)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3日(星期三)

  (八)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及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及编码表

  ■

  2.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6月22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2)提案1.00属于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按以下规定提前进行会议登记;不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不必登记。

  2.登记方式

  登记可采取现场、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电子邮件、信函封面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登记需出示的资料同下文“5.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的要求。

  3.登记时间

  2024年7月4-5日9:00至16:00(电子邮件、信函以收到日为准)。

  4.现场登记地点

  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本公司证券管理部

  5.出席会议所需携带资料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

  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代表持出席者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加盖公司公章的证券账户卡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见附件3)进行登记。

  (3)提前登记,现场出示

  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提前登记,并在参会当天凭以上有关证件及资料进入会场。

  (二)会务联系人

  联系人:刘斌  姜典均

  联系电话:024-22928087

  邮箱:htrd2012@126.com

  邮政编码:110014

  联系地址:沈阳市沈河区热闹路47号

  (三)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交通费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于会议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22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92

  2.投票简称:惠天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本次会议无累积投票提案,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_(先生、女士)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指示

  ■

  注:(1)提案1.00只可有一种表决方式,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栏目上划√,不可以兼划,否则无效。

  (2)提案1.00属于关联交易,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二、若会议有需要股东表决的事项而本人未在本授权委托书中作明确投票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进行投票。

  三、若受托人认为本人授权不明晰,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行使相关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法人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普通股

  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委托人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注:委托人为自然人,由本人签字;委托人为法人股东,加盖单位公章;本委托书复制有效。)

  附件3:

  股东参加会议登记表

  兹登记参加沈阳惠天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注:采取电邮或信函登记的股东,请填写本表并附相关身份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帐户卡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在规定时间内一并电邮或邮寄,并在会议当天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进入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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