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重点关注事件
本期央企及控股子公司ESG风险事件中,重点关注的事件主体为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家渠煤矿和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央企分别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家渠煤矿因擅自在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煤炭矿产资源被开出大额罚单,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因开采活动发生重大变更,多次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被罚款。风险事件详情如下表所示:
表1本期ESG风险关注事件详情
事件主体 | 所属央企 | ESG议题类别 | 风险事件 | 处罚决定日期 | 关注原因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家渠煤矿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生态保护 | 擅自在非矿区开采煤炭矿产资源 | 2024-5-20 | 非法开采、生态破坏 |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环保合规 | 设计开采能力、井田面积发生重大变更,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 2024-5-13 | 环境风险评估缺失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家渠煤矿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采矿”相关规定,被盐池县自然资源局处以总计389.77万元罚款。
当事人越界非法采矿可能导致开采区地质结构发生变化,影响地下水文系统,甚至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破坏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生物多样性,造成国家矿产资源的浪费和损失。还可能对当地政府的形象和公信力造成负面影响,降低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当事人公司应增强社会责任意识,认识到违法占地对环境和社会可能造成的负面影响,树立良好企业形象,对非法占地及时进行生态修复。明确采矿作业的边界和范围,确保在批准的矿区范围内进行采矿活动。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合规教育和培训,增强法律意识,并针对此案例进行内部教育和渗透,组织全体员工,特别是管理层和涉及采矿业务的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定期巡查和抽查制度,对已批准的土地使用和采矿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预防并纠正不合规的土地使用行为,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本期另一重点关注事件主体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因开采活动发生重大变动,多次未按规定重新报批环评文件,且环境保护设施未完成验收,违反《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被朔州市生态环境局处以总计48万元罚款。
设计开采能力、井田面积发生重大变更可能会增加地面、地下水、植被、建筑物等的破坏风险,影响周边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健康。当事人屡次触碰环保法规底线,忽视项目重大变更造成的环境影响,严重损害其社会声誉。当事人应按规定及时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对于已造成的环境损害,积极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并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建立健全内部环保管理制度,强化环保设施的有效运行,加强员工的环保法规培训,提升全员环保意识,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落实。并积极寻求外部机构支持,由专业的机构指导当事人环保工作合法合规开展。
一、报告监测范围说明
本期ESG风险监测报告汇报范围为97家央企及控股子公司,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下达的处罚通知单。
二、风险概述
根据新华CN-ESG信息服务系统,报告期内,共有41家央企共发生【122】起ESG风险事件,包括社会责任类【73】起、公司治理类【26】起、环境类【23】起,社会责任类风险事件发生数量最多。ESG风险事件罚金累计达【1677.37】万元,环境类风险事件罚金最高,达【871.09】万元。关联央企中,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ESG风险事件罚金最高,达【705.25】万元,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数量最多,达【20】起。
本期央企控股子公司ESG风险事件主体含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3家上市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
三、风险议题分析
从ESG风险事件细分议题看,本期央企及控股子公司发生安全生产类(含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工程安全)风险数量最多,达【57】起。罚金最高的为生态保护,其次为安全生产,分别高达【673.65】万元、【661.11】万元。ESG风险雷达图-议题如图2所示。
图1央企及控股子公司ESG风险-议题
四、行业风险分析
从行业分布来看,本期央企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ESG风险事件共涉及【14】个行业。具体来看,建筑业风险数量最多,达【29】起,包括安全生产、合规经营、员工权益等议题。采矿业罚金最高,达【847.47】万元,其中安全生产类罚金最高,达【407.70】万元。ESG风险高发行业为建筑业、采矿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以及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均达到10起及以上。如图3所示。行业风险雷达图如图4所示。
图3央企及控股子公司ESG风险-行业
建筑业
采矿业
图4 ESG行业风险雷达图
五、区域风险分析
从处罚所属区域分布来看,本期央企及控股子公司ESG风险事件共涉及【30】个区域,区域ESG风险雷达图如图6所示。其中山西省ESG风险罚金和数量均最多,罚金达【500.23】万元,数量达【12】起,山西省ESG风险雷达图如图7所示。
六、风险事件曝光
本期央企及控股子公司主要ESG风险事件清单如下表所示:
表2本期央企及控股子公司主要ESG风险事件清单
被处罚单位 | 所属行业 | 罚金(万元) | ESG风险议题 | 处罚所在区域 | 处罚时间 | 处罚 文书号 | 所属央企 |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家渠煤矿 | 采矿业 | 389.77 | 生态保护 | 宁夏回族自治区 | 2024/5/20 | 盐自然﹝矿﹞罚﹝2023﹞05号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保德煤矿 | 采矿业 | 302.00 | 安全生产 | 山西省 | 2024/5/17 | 晋〔忻〕煤安罚〔2024〕 030号 | 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气厂 | 制造业 | 147.19 | 生态保护 | 陕西省 | 2024/5/15 | 榆政资规处字〔2024〕27号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国家电投(山西沁水)新能源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112.98 | 生态保护 | 山西省 | 2024/5/13 | 沁自然资罚﹝2024﹞002号 | 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石油运输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00.00 | 安全生产 | 湖南省 | 2024/5/10 | 431221190227715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 建筑业 | 100.00 |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 | 上海市 | 2024/5/10 | 普2408730030号 | 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 | 采矿业 | 48.00 | 环保合规 | 山西省 | 2024/5/13 | 朔环罚〔2024〕5号 |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 采矿业 | 41.10 | 安全生产 | 陕西省 | 2024/5/13 | 陕煤安监煤罚〔2024〕14079号 |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
七、ESG动态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
5月9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导意见》,指出,未来5年绿色金融标准和评价体系更加完善,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的金融支持不断加强,绿色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银行保险机构环境、社会和治理(ESG)表现持续提升。
要求银行保险机构提高政治站位,立足职能优势,着力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快构建多层次、广覆盖、多样化、可持续的“五篇大文章”服务体系。要加强内部管理机制建设,建立健全专项领导协调机制和激励约束机制,落实尽职免责制度,通过加大信贷资源投入、适当下放审批权限、实施差异化内部资金转移定价、设立专门部门或特色分支机构等方式,加强对相关业务的组织保障和资源倾斜。同时,要求银行保险机构严格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开展业务,牢牢守住风险底线。(来源:中国政府网)
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国适应气候变化进展报告(2023)》
5月15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中国适应气候变化进展报告(2023)》,《报告》指出,2022年以来,我国积极完善适应气候变化政策体系,已推动多地编制实施省级适应气候变化行动方案,重点领域发布适应气候变化政策文件80份,为提升气候韧性提供了重要指导。同时,水资源、陆地生态系统、海洋、农业、卫生健康等重点领域的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为提升气候韧性、有效防范气候变化不利影响和风险作出了重要贡献。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以防范气候风险、强化适应行动、提升适应能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强部际统筹协调,强化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评估,深化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试点,提升重点领域和区域适应气候变化能力,持续为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和全球气候治理作出积极贡献。(来源:生态环境部)
香港证监会发布ESG评级和数据产品供应商行为准则草案
5月17日,香港证监会和国际资本市场协会发布ESG评级和数据产品供应商行为准则草案。草案包含六个原则,分别是:有关良好治理的原则、有关确保质量的原则、有关利益冲突的原则、有关透明度的原则、有关保密的原则、有关参与的原则。(来源:TodayESG)
欧洲证券与市场管理局发布ESG基金命名指南
5月14日,欧盟金融市场监管机构——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发布了ESG基金命名指南,旨在为资产管理公司在基金名称中使用ESG或者可持续发展相关术语提供清晰和可衡量的标准,以确保投资者免受基金名称中未经证实或夸大的可持续发展主张的影响。指南要求如果使用环境、社会、治理、转型或者影响相关术语,至少要有80%的基金投资用于实现环境、社会或可持续投资目标,并同时设置了例外排除规则。(来源:TodayESG)
IFRS与GRI就可持续性披露标准的互操作性展开合作
5月24日,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基金会(IFRS)和全球报告倡议组织(GRI)宣布深化合作关系,在2022年启动的初步合作协议基础上,向投资者和更广泛的利益相关者提供无缝、全球和全面的可持续发展报告系统。此举旨在帮助减轻公司在遵守现有或正在制定的多项标准时的报告负担,并帮助协调国际可持续报告体系。(来源: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
5月27日,财政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
5月27日,财政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和《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总体目标是,到2027年,我国企业可持续披露基本准则、气候相关披露准则相继出台;到2030年,国家统一的可持续披露准则体系基本建成。(来源:财政部)
编辑:冯钰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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