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司法强制执行期限届满及所持部分 股份可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司法强制执行期限届满及所持部分 股份可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
2024年06月21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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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弘苏实业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6日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以下简称“本期大宗交易公告”),公司股东江苏弘苏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苏实业”)因被司法强制执行,拟自本期大宗交易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被强制执行20,155,5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24年6月19日,公司收到弘苏实业的告知函,截至该日,前述大宗交易司法强制执行期限已经届满,在司法强制执行期限内,公司股东弘苏实业已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被动减少18,313,5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8172%。

  2、弘苏实业获悉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开户的证券营业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2023]赣01执1602号之一),其持有的弘业期货部分股票将被司法强制执行,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被动减少14,712,31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4599%(以下简称“新一轮股份变动”),大宗交易方式被动减少股份的区间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9月24日。

  3、弘苏实业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生影响。

  根据司法强制执行安排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拟披露终止事项及司法强制执行股份变动计划。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

  弘苏实业所持全部股份于2023年4月4日被质押;截至2023年7月3日,其所持有的全部股份被司法再冻结。弘苏实业所持公司股份均于2023年8月27日之前被质押并办理质押登记,本次股份变动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一一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二、本期股份变动情况

  (一)股份变动原因:因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与弘苏实业等主体之间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

  (二)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三)股份变动方式:大宗交易

  (四)股份变动情况:

  1.股东被动减少股份情况

  ■

  2.股东在本期大宗交易公告项下股份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

  弘苏实业自公司首发上市以来,弘苏实业所持股份累计减少37,050,47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765%。

  三、新一轮股份变动的主要内容

  (一)股份变动原因

  因中航信托与弘苏实业等主体之间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纠纷,中航信托向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弘苏实业持有的公司股票进行强制执行变卖,从而导致弘苏实业所持公司股份将发生变动。

  (二)股份拟变动情况

  1、股东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

  2、股份变动数量:14,712,31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599%。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变动的,变动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4599%。

  3、股份变动期间:根据弘业期货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公告书中所载的“持股5%以上股东弘业股份、弘苏实业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弘苏实业在实施减持时将提前三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公告。因此,股份变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变动区间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9月24日。

  4、股份变动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5、股份变动价格:视市场价格确定。

  (三)本次股份变动是否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及意向一致

  弘苏实业所持部分公司股份被司法强制执行处置导致股份变动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本次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一致。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弘苏实业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变动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二)本次股份变动是司法强制执行导致的,本次股份变动时间及价格均存在不确定性,实际变动情况以最终法院执行为准。

  (三)在弘苏实业股份变动实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及时关注上述事项进展,并督促弘苏实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告知函》。

  特此公告。

  弘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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