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陆增安 通讯员张菁 张显远
“多亏了张法官,不然我会被他继续伤害下去……”近日,26岁的安徽籍女子小琳(化名)来到南宁市江南区法院,将一面“捍卫公平正义维护妇女权益”的锦旗送到该院刑庭张显远法官手上。
小琳口中的他,不是别人,正是和她“登记结婚”的“丈夫”莫某。两人之间到底有着怎样的情感纠葛?为何还会牵扯到刑事犯罪?事情要从2016年两人在动车上相识时说起……
偶然相识 女大学生以为找到真爱
2016年,还在就读大学的小琳乘坐动车时,与在北京工作的南宁籍男子莫某相识。起初,双方只是偶尔在微信上聊天。2019年,小琳与男友分手,莫某得知后便对她展开热烈追求,并多次从北京去广州探望她。长相帅气且能说会道的莫某获得了小琳青睐,双方确定恋爱关系。
不久,小琳意外怀孕,莫某让她去北京,承诺照顾她,给她一个温馨的家。小琳本以为找到了好归宿,但2020年大学毕业后她到北京才发现,莫某变得异常暴躁和不安,双方经常发生激烈争吵。一次争吵后,莫某家暴导致小琳意外流产,她也因此患上重度抑郁症。
意外流产后,莫某为了“表决心”,多次向小琳提出结婚。为表示自己的“诚意”,莫某除了给小琳看自己的房产证、交出工资卡,还带着小琳外出旅游、回南宁见父母,并给了5万元彩礼。2021年,莫某还到广州跟小琳拍了结婚照,并提前选好所谓的吉日,承诺回南宁办理结婚登记。
惊人发现 “丈夫”竟与别人交往生女
2021年8月,莫某将小琳带至南宁市江南区政务服务中心门口,将办理结婚登记所需的材料交给一名男子,并向小琳谎称疫情防控期间他们无需到现场办理结婚登记,由该男子帮忙办理结婚证即可。这使小琳误认为自己与莫某已成功登记结婚。
“结婚”后,小琳无意中发现莫某跟另一梁姓女子正在交往,之前莫某所谓的出差,实际上是回南宁跟梁女士和孩子相聚。面对小琳的多次质问,莫某这才承认自己跟梁女士交往,并生有一个女儿。
小琳还通过南宁市江南区民政局核查到,他们办理的结婚证号是冒用另一对夫妻的,也就是说,她跟莫某的结婚证是假的。小琳设法联系上梁女士后,发现莫某经常以出差等为理由,在她们之间周旋。在跟小琳的微信聊天中,梁女士称莫某也跟她办了“结婚证”。
接下来,小琳又查询到一个更令人震惊的信息——莫某早在2012年就跟一颜姓女子登记结婚,两人是在2021年7月份办理的离婚手续。也就是说,莫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一边在南宁跟梁女士交往,一边去广州跟小琳谈恋爱。
买卖证件 男子被判拘役六个月
对此,小琳到莫某户口所在地南宁市江南区报案。2023年1月,警方在北京将莫某抓获,其因涉嫌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南宁市公安局江南分局拘留,后被取保候审。同年7月,莫某因涉嫌犯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被南宁市江南区检察院提起公诉。
取保候审期间,莫某不思悔改,仍多次深夜发短信威胁、骚扰小琳,要求其退还彩礼。为制止莫某对小琳的威胁和骚扰及推进案件的审理,同年10月,公安机关对莫某执行逮捕羁押。被逮捕后,莫某与家属主动向法院表示有赔偿小琳的意愿。最终,在法官的居间调解之下,双方达成赔偿协议,由莫某的亲属代其赔偿小琳32万元。
同年12月,江南区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并于2024年3月作出一审判决,以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判处莫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该案宣判后,莫某未提出上诉,并在判决生效后按要求进行社区矫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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