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年06月19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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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4-038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12日。其中: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5日(星期五)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7月5日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总部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三、特别强调事项:

  1、议案2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公司将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3、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4年6月19日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证券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和本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登记:异地股东可以以电子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3),请发传真后电话确认。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登记时间

  2024年7月10日(星期三)9:00一11:30,13:30一16:00。

  3、登记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杨、吴瑜

  联系电话:0731-85592847

  指定传真:0731-85592847

  指定邮箱:yjpzzqb@yanjinpuzi.com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

  邮政邮编:410005

  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19日

  附件1: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47”,投票简称为“盐津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和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7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至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出席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请在“表决事项”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中的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

  委托人股东证券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委托有效期:截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照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需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登记表

  ■

  注:

  1、请用正楷字填写上述信息(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请附上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人股东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委托他人出席的还需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及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4-035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王勇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送达至各位监事,监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监事会于2024年6月18日下午16:00在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公司行政总部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通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人数3人,实际出席监事人数3人。

  4、本次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王勇先生主持。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会议决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7人,全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93,229股,占目前公司最新股本总额274,389,759股的0.58%。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决议:因公司(含子公司)拓展榴莲制品的电商销售,公司(含子公司)拟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如下:新增与关联方广西乐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公司(含子公司)向广西乐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榴莲产品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关于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4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4-034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学武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7日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送达至各位董事,董事会会议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6月18日下午15:00在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公司行政总部会议室召开,采取现场投票和通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董事人数7人(其中:以通讯方式表决4人,无委托出席情况)。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张学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会议决议: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定的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7人,全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93,229股,占目前公司最新股本总额274,389,759股的0.58%。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兰波先生、杨林广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会议决议:因公司(含子公司)拓展榴莲制品的电商销售,公司(含子公司)拟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如下:新增与关联方广西乐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公司(含子公司)向广西乐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采购榴莲产品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关于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张学武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暨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

  会议决议: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4名激励对象因为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67,500股,总股本变更为195,992,985股。现已完成回购注销业务,公司拟办理注册资本变更。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议: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定于2024年7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长沙市雨花区长沙大道运达中央广场写字楼A座32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赞成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以下无正文)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4-037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及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及2024年4月16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如下:(1)预计2024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越南一品食品一成员有限责任公司采购芒果制品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2)预计2024年公司(含子公司)向柬埔寨果美农场食品有限公司采购芒果制品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3)预计2024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云南津绝魔芋食品有限公司采购魔芋精粉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18,000万元(不含税);(4)预计2024年度公司(含子公司)向浏阳市集里骏盛商行销售公司产品发生关联交易金额合计不超过900万元(不含税)。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已于2024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

  因公司(含子公司)拓展榴莲制品的电商销售,公司拟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具体如下:新增与关联方广西乐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乐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24年公司(含子公司)向广西乐尚采购榴莲产品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

  1、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基本情况

  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除回避的董事外,其他董事、监事一致同意。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四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新增2024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表内金额均不含税。

  2、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乐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3年03月10日

  法定代表人:马春龙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人民币

  住所:凭祥市凭祥边境经济合作区东盟特色食品产业园盐津铺子路88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进出口;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初级农产品收购;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国内贸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进出口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信息如下: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关联关系

  广西乐尚为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盐津铺子控股有限公司可实施影响的参股公司,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认为公司(含子公司)与广西乐尚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履约能力分析:关联人经营进展正常,具有履约能力。

  二、关联交易定价及协议情况

  1、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和定价依据

  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含子公司)与关联交易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交易。

  三、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在正常的经营活动过程中产生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平合理地进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是公平和公正的,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

  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允的,信息披露是充分的,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和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上述关联交易系公司经营过程中发生的持续性交易行为,且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不存在侵害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与新增关联人拟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2、公司的关联交易依据公平、合理的定价政策,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关联交易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3、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4、上述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4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2847           证券简称:盐津铺子         公告编号:2024-036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7人,全部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可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93,229股,占目前公司最新股本总额274,389,759股的0.58%。

  2、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3、公司已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盐津铺子”)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联董事兰波先生、杨林广先生回避表决。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3月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2、2021年3月1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同意公司实行本次激励计划。

  3、2021年4月2日至2021年4月12日,公司对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关于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21年4月14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就相关议案回避表决;同时披露了《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1年4月30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1年4月30日作为激励计划的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32名激励对象授予223.6701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1年6月17日,公司完成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向32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23.6701万股,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6月17日。

  7、2022年1月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022年、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并相应修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2022年、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相关条款,除上述内容调整外,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次调整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1月19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调整2022年、2023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8、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71,01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9、2022年5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671,010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10、2022年7月11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11、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4,000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2、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84,000股限制性股票,并披露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5)。

  13、2023年3月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14、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5、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公司监事会出具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1、限售期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1年4月30日,上市日期为2021年6月17日,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限售期于2024年6月16日届满。

  2、满足解除限售期条件的说明

  ■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设定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对象及可解除限售数量

  1、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27人;

  2、可申请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593,229股,占目前公司最新股本总额274,389,759股的0.58%。

  3、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具体情况如下表:

  ■

  注1: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5月24日实施完毕,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95,992,985股扣减1,050股后195,991,93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注2: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表“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已剔除上述离职激励对象的股数。

  4、董事和高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和转让限制:

  激励对象兰波、杨林广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黄敏胜、张磊、李汉明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后,将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一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限售条件是否成就情况及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本次可解除限售激励对象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等的相关规定,同时,根据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27名激励对象本年度满足100%解除限售条件,且公司2021年度业绩满足公司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因此,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人员为27人,解除限售股数为159.3229万股,同意公司办理相应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公司27名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27名激励对象共计159.3229万股限制性股票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事宜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相关规定。

  2、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已届满,相关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解除限售符合《管理办法》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已经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法律意见书》;

  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盐津铺子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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