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科技”或“公司”)。
● 担保人名称:泰豪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电源”),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13.58亿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无
● 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主要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的担保,均在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担保额度范围内,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4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相关授信额度范围内,泰豪电源拟为公司在上海浦发银行南昌分行不超过1.3亿元、江西银行南昌高新支行不超过7.50亿元、交通银行江西省分行不超过4.78亿元,合计不超过13.58亿元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泰豪电源对此次担保履行了内部决策审议程序,相关担保协议将根据银行最终审批情况,在本次担保额度内按照银行要求进行签署。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泰豪电源为母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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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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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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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规划。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偿债能力,担保风险整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对外合同担保金额208,519.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9.89%。其中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合同担保金额为205,019.00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8.88%。对联营企业福州德塔电源技术有限公司的合同担保金额为3,5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1%。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和违规担保情形。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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