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年06月19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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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48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6月18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1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6人,其中王冬董事、李海滨董事、王强董事、朱振刚董事、汤湘希独立董事、张红独立董事现场出席会议,刘晋冀董事、李亮董事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分别书面委托王强董事、李海滨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王宗军独立董事因事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张红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冬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定增)尚未完成,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定增方案之日起12个月,即2023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0日)即将到期,会议同意将本次定增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4名关联董事王冬、王强、刘晋冀、朱振刚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定增尚未完成,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2023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0日)即将到期,会议同意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关规定,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公司4名关联董事王冬、王强、刘晋冀、朱振刚回避了表决,5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会议同意聘任潘承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兑现的议案》

  会议听取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代表报告的2023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考核兑现建议,同意根据公司高管人员年薪相关管理办法、经理层经营业绩考核办法以及经理层薪酬分配管理办法,按照以下方式考核兑现2023年度公司高管人员薪酬:高管正职人员2023年度基本年薪标准为35万元,绩效年薪标准为64.51万元;副职人员基本年薪标准为28万元,绩效年薪根据年度考核结果(优秀、称职)确定标准,考核优秀者为正职绩效年薪标准的90%确定,考核称职者为正职绩效年薪标准85%为基础,根据年度考核结果按正职绩效年薪标准5%的额度拉开收入差距;任期激励另行核定。

  因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强2023年度以总经理身份在公司领取报酬,此议案涉及其个人利益,为保证决策的公平、公正性,董事王强对此议案回避了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会议同意修订《国电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批准施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

  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会议同意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批准施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7.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促进公司防范经营风险,提高管理水平,会议同意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批准施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办法》。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建立科学的投资管理体系,进一步规范投资行为,提高质量效益,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会议同意修订《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批准施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决定于2024年7月4日(星期四)下午14:50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本公司办公地国家能源大厦2楼206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 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49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4年6月18日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6月11日以专人送达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其中韦正海监事、罗丹监事现场出席会议,黄敏监事通过网络视频参加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韦正海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举手投票表决,作出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定增)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决策合法合规,能确保本次定增相关工作顺利推进,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本次定增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决策合法合规,能确保本次定增相关工作顺利推进,不会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9日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50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潘承亮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潘承亮先生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相关素质,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潘承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处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情况。

  潘承亮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27-88717231

  传    真:027-88717134

  电子邮箱:12112049@ceic.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

  邮政编码:430066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

  附件

  潘承亮先生简历

  潘承亮,男,汉族,1968年12月出生,湖北广水人,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历任国能长源汉川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长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国电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企业部经理,国能长源能源销售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副总经理,国能长源武汉青山热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公司证券法律部(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审计部主任。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66          证券简称:长源电力        公告编号:2024-051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2024年6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4年7月4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2024年7月4日(星期四)下午2:50;

  (2)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2024年7月4日(星期四)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4日(星期四)下午3:00;

  (3)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4日(星期四)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4)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7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2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关联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国家能源集团)需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具体议案及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同时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楼206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2.提案内容及披露情况

  (1)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本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定增)尚未完成,而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定增方案之日起12个月,即2023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0日)即将到期,会议同意将本次定增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该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鉴于公司本次定增尚未完成,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2023年7月11日至2024年7月10日)即将到期,会议同意将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期限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该议案属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意见。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该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持单位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股权登记日的股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4年7月1日(星期一)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徐东大街63号国家能源大厦2911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方式进行登记。股东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应按本通知附件2的格式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在会前提交公司。

  2.与会股东食宿与交通费自理。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黎;联系电话:027-88717139;电子邮箱:12034009@ceic.com;传真:027-88717134。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国家能源集团长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9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0966,投票简称:长源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无累积投票提案)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时间:2024年7月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 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7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天)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7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1.委托人名称:                                      ,

  持股性质:                  ,数量:              。

  2.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

  3.对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下表格式列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4.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有效期限:           。

  5.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

  注:请在表决结果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结果。同一议案只能标明一处表决结果,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都未标明的视为弃权,标明了两处或三处的视为无效,计入无效票数。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相应栏目中用“√”明确授权委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重新打印均有效。关联股东国家能源集团对议案1.00、2.00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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