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中国改革报
□ 本报记者 成 静
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涌现出一大批广受国内外消费者欢迎的产品质量硬、技术水平高、用户体验好的车型。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958.7万辆和949.5万辆,比上年分别增长35.8%和37.9%,产销量连续9年居全球首位,销量占全部汽车销量的比例为31.6%。如何进一步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健康发展,使人民生活更为便捷?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6月新闻发布会,对我国已经施行的政策和下一步的措施进行了介绍。同时,还对我国大力推进全社会节能降碳,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
新能源汽车产业在开放中求发展
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李超表示,今年以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发展延续了良好态势。前5个月,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392.6万辆和389.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0.7%和32.5%,销量占全部汽车销量的比例为33.9%。
“实践证明,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关键在于顺应客观规律、充分尊重市场竞争、坚持在开放中求发展。”李超说,首先,新发展理念为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提供了引领。近年来,绿色发展理念不断深入人心,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日益成为新的社会风尚,在这样背景下,新能源汽车行业顺应发展潮流,瞄准消费者需求,持续为国内外消费者提供绿色低碳、智能高效、经济便利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形成了需求引领供给、供给创造需求的良性循环。
其次,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为新能源汽车产业提供了广阔发展空间。截至2023年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4.35亿辆,其中汽车3.36亿辆,2019年以来,我国的汽车保有量增加了1.16亿辆。这一规模还在不断增长,其中,新能源汽车占全部汽车销量的比重还在不断提高。2012年~2023年,我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年均复合增速达到82.1%。
再次,充分的市场竞争锻造了新能源汽车产业的竞争力。市场竞争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打造竞争优势,2022年~2023年,我国汽车工业重点企业研发投入分别增长8.8%、16%;充分有序的市场竞争加速企业优胜劣汰,通过“大浪淘沙”,实力雄厚的企业在不断涌现,带动了产业整体发展水平的提升。
“当然,我们还要看到,国内国际‘双循环’推动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共同发展。开放带来进步,封闭导致落后。中国汽车产业在深度参与全球产业分工合作中发展壮大,同时我国也没有把我们超大规模国内市场圈起来让中国企业独享,而是积极欢迎全球汽车企业共享中国超大规模市场红利。2018年,我国取消了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将整车进口平均关税进一步调降至13.8%,其中零部件平均关税仅为6%,2022年我国进一步取消了乘用车外资股比限制。在中国优质营商环境、高素质劳动力、完整产业链供应链等助力下,特斯拉、大众、宝马等车企纷纷在华布局投资建设电动汽车生产。”李超表示,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继续通过政策引导、规范监管等方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充分激发各类经营主体活力,推动汽车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优化重组,提升技术创新和产业链配套能力,加强国际合作,持续推动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大幅催生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求
截至2023年底,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2000万辆,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1552万辆,占比超过76%。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是服务保障民生的重要交通能源融合类基础设施,也是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和产业发展的重要支撑。
李超表示,展望未来,综合各方面情况看,我国消费者对新能源汽车需求还将持续走高,新能源汽车特别是电动汽车仍将保持较快速度增长,这也大幅催生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需求。2023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以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抓好贯彻落实,推动我国充电基础设施快速发展。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充电基础设施总量达992万台,同比增长56%;其中,公共、私人充电设施分别达到305万台、687万台,分别增长46%、61%,我国已建成世界上数量最多、服务范围最广、品种类型最全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
“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需要,进一步推动解决充电基础设施在布局、结构、服务、运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各有关方面,持续深入贯彻落实有关部署,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近期重点抓好4方面工作。”李超介绍说。
一是优化完善网络布局。城际方面,重点是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今年全国计划新增公路服务区充电桩3000个、充电停车位5000个;城市方面,重点是结合城市体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试点等,因地制宜推进社区充电设施建设和改造;县域农村方面,加大力度支持农村地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建设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用示范县和示范乡镇,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在2024年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中组织充换电服务协同下乡。
二是提升运营服务水平。加快国家充电设施监测服务平台建设,完善高速充电基础设施“随手查”信息服务,加大重大节假日高速公路出行充电服务保障力度。持续完善充电基础设施标准体系,推动制定、修订先进充换电技术标准,强化充电设施质量安全监管。
三是加强科技创新引领。加快推广应用智能充电设施,鼓励新技术创新应用。印发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推进车网互动核心技术攻关,探索开展双向充放电应用试点。
四是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加强配电网建设改造,落实并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加大用地、融资等支持力度。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持续加强统筹协调,会同各有关方面加快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绿色出行需要。”李超说。
四方面行动推进节能降碳
在推进完成“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的节能降碳目标方面,李超介绍说,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报请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部署当前节能降碳重点工作。
同时,为深入挖掘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节能降碳潜力,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分领域、分行业专项行动计划,针对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等4个重点行业的首批文件已经印发。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大力推进全社会节能降碳,重点做好4方面工作。
第一,抓好行动方案落实。持续推进节能降碳十大行动,锚定“十四五”能耗强度降低约束性指标,尽最大努力推进各项节能降碳工作。同时,也要强化高质量发展用能保障。
第二,深挖重点行业潜力。钢铁、炼油、合成氨、水泥等行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也是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重点行业。据有关方面初步测算,4个行业能耗和碳排放分别占全国总量的20%和30%左右,而且有15%的粗钢产能、15%的炼油产能、11%的合成氨产能、16%的水泥产能能效尚未达到基准水平,这些行业的节能降碳潜力巨大。“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出台了4个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明确了具体目标和实施路径。与此同时,我们还在抓紧出台电解铝、数据中心、煤电低碳化改造和建设等其他重点行业节能降碳专项行动计划。此外,我们还将深入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效诊断,大力推动节能降碳改造和用能设备更新,持续推进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李超说。
第三,加强政策标准保障。研究修订《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建立节能审查权限动态调整机制。加强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依法依规强化节能监察。深入实施“十四五”百项节能降碳标准提升行动,加快制定、修订一批强制性节能国家标准。
第四,加强先进经验推广。加大力度宣传节能降碳理念、推广先进经验做法,推动用能主体积极落实节能责任、依法履行节能义务,加快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
在此次发布会上,李超还对6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的初裁披露,拟对进口自中国的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的事实发表了评论。她表示,这一调查罔顾事实、漠视规则、预设结果,实际是将调查工作武器化、政治化,打着公平竞争的名义破坏公平竞争,我们对此坚决反对。
“欧盟对自华进口电动汽车加征关税,不仅损害了中国企业合法权益,也将阻碍欧盟企业长远健康发展,还将扰乱和扭曲包括欧盟在内的全球汽车产业链供应链;不仅损害欧盟消费者自身利益、加重欧盟化石能源对外依赖,也将破坏欧盟自身绿色低碳转型进程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大局。中国积极支持各国汽车企业公平参与竞争,维护全球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我们希望欧方深思慎行,尊重基本经济规律和世贸组织规则,听取欧盟产业界呼吁,纠正错误做法,尽快回到开放合作、绿色发展的正道上来。”李超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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