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发行的“诺泰转债”自2024年6月21日起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
公司现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对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诺泰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506号),公司于2023年12月15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340,000 张,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43,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26,248,396.23元。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4〕1号)同意,公司43,4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4年1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转债简称为“诺泰转债”,转债代码为“118046”。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限自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12月21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6月21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年12月14日)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二、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的公司可转债投资者所持本次可转债不能转股的风险
公司为科创板上市公司,参与本次可转债转股的投资者,应当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但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投资者,不能将其所持的可转债转换为公司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三、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诺泰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2023年12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募集说明书》。
联系人:证券部
电话:0571-86297893
邮箱:ir@sinopep.com
特此公告。
江苏诺泰澳赛诺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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