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联社6月17日讯(编辑 童古)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今日发布公告,向环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1102.HK)四名前任董事作出董事不适合性声明及谴责。这四人包括:
1. 前主席兼执行董事李森;
2. 前执行董事钟劲华;
3. 前独立非执行董事李锦元;及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及谴责:
4. 前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周学生。
董事不适合性声明是指联交所认为,李森、钟及李锦元不适合担任该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阶层职务。
损害投资者权益声明是指联交所认为,周若仍留任该公司董事会的董事,会损害投资者的权益。
由2018年至2019年间,李森和周在其他董事会成员不知情下牵涉多宗有问题的交易,包括该公司附属公司订立:属主要及/或关连交易的多份贷款协议,但没有遵守适用的《上市规则》条文;及附属公司对李森之所拥有实体原拖欠周的贷款作担保的安排。
这项安排向李森和周提供个人利益,但完全不符合该公司的利益。其后借款人拖欠债务,该担保因而导致附属公司被展开仲裁程序及被冻结银行账户。
一份2019年8月的报告发现该公司在包括董事会批核、现金及库务管理以及关连交易等方面存在多项内部监控缺失。
2019年至2020年间的进一步不当行为主要涉及李森。
首先,李森并无知会该公司其因涉嫌挪用公款而在内地被检控。他必须向该公司提供这项资料,该公司才能符合《上市规则》第13.51条的披露规定。
其次,于2020年6月,李森的股权以强制执行股份押记的方式转让予债权人。董事会召开会议,商讨应否向公众披露这项资料。李森于此事上明显有利益冲突,但其不但并无放弃投票,反而以主席的身份投下决定性一票,议决该公司不应刊发任何公告。
第三,在2020年6月底及李森被发现遭到检控后,董事会议决暂停其董事职务。李森随即安排该公司刊发未经授权及具误导成份的公告,令该公司须立即採取行动以作补救,包括停牌。
钟及李锦元知道李森在强制执行股份押记方面有利益冲突,但并没处理这个情况,而是盲目跟随李森投票赞成不披露此事。
联交所表示,李森、钟及李锦元均未配合联交所的调查。
VIP课程推荐
APP专享直播
热门推荐
收起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