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奕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奕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2024年06月11日 00:00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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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7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奕瑞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权益分派公告日前一交易日(2024年6月7日)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4年6月14日)期间,公司可转债将停止转股,2024年6月17日起恢复转股。

  ■

  ●  调整前转股价格:229.82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162.81元/股

  ●  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6月17日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和《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奕瑞转债”发行之后,若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公司”或“奕瑞科技”)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上述条件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173,959股,以此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如在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奕瑞转债”已进入转股期,自2024年4月19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奕瑞转债”累计转股8股,上述事项导致公司股本总数由101,998,932股变动至101,998,940股,调整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173,959股,以此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000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3,649,962.00元(含税),转增40,729,992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42,728,932股(公司总股本以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上述权益分派方案经过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7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将对“奕瑞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由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导致的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的调整方式

  根据《募集说明书》规定,具体的转股价格调整公式如下(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其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相关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届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来制订。

  三、转股价格的调整计算过程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0000股。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01,998,94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173,959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101,824,981股。

  本次差异化分派虚拟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01,824,981×2.00000)÷101,998,940≈1.9966元/股。

  本次差异化分派虚拟分派的转增股本率=(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101,824,981×0.40000)÷101,998,940≈0.3993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

  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229.82元/股,鉴于本次涉及差异化权益分派,上述公式中每股派送现金股利D及转增股本率n分别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转增股本率,P1为调整后转股价。P1=(229.82-1.9966)/(1+0.3993)=162.8103元/股。因A股交易价格最小变动单位0.01 元,按照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实际调整后转股价格为162.81元/股。

  本次可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为162.8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于除权除息日2024年6月17日开始生效。“奕瑞转债”于2024年6月7日停止转股,2024年6月17日起恢复转股。

  四、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奕瑞转债”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联系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0720560-8311

  联系邮箱:ir@iraygroup.com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8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

  ●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2.00000元

  每股转增0.40000股

  ●  相关日期

  ■

  一、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经公司2024年5月24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1.发放年度:2023年年度

  2.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一一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3.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以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不送红股。

  如在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由于“奕瑞转债”新增转股8股,导致公司股本总数由101,998,932股变动至101,998,94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173,959股,本次实际参与分派的股份数由101,824,973股变动至101,824,981股。鉴于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按照分配及转增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2.00000元(含税),每股转增0.4000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203,649,962.00元(含税),拟转增40,729,992股,本次权益分派后预计总股本为142,728,932股(最终转增股数及总股本数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2)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的计算依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公式中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及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司本次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0000股。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01,824,981×2.00000)÷101,998,940≈1.9966元/股(保留四位小数)

  虚拟分派的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101,824,981×0.40000)÷101,998,940≈0.3993(保留四位小数)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前收盘价格-1.9966)÷(1+0.3993)元/股。

  三、相关日期

  ■

  四、分配、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实施办法

  (1)除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转增股本的,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股东持股数,按比例直接计入股东账户。

  2.自行发放对象

  公司股东上海奕原禾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海南合毅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常则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常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发放。

  3.扣税说明

  (1)对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5]101号)及《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关规定,持股期限(指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000元;持股1年以内(含1年)的,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00000元,待其转让股票时,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本公司,本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具体实际税负为:股东的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为10%;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2)对于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有关规定,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后每股人民币1.80000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对于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股东,参照QFII股东执行。

  (3)对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投资者(包括企业和个人)通过“沪股通”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其股息红利将由本公司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按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根据《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 号)的规定,该现金红利将由本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80000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收协定(安排)待遇或其他的税收优惠政策,可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4)对于其他法人股东及机构投资者,公司将不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申报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税前每股人民币2.00000元。

  (5)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来源为股票溢价发行收入所形成的资本公积金,公司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扣税。

  五、股本结构变动表

  公司首发战略配售股份是否已全部上市流通:是

  单位:股

  ■

  六、摊薄每股收益说明

  实施送转股方案后,按新股本总额142,728,932股摊薄计算的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4.26元。

  七、有关咨询办法

  关于本次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如有任何疑问,请按照以下联系方式咨询。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21-50720560-8311

  联系邮箱:ir@iraygroup.com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9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股分配比例及每股转增比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由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调整为2.00000元(含税);

  ● 每股转增比例:由每股转增0.40股调整为每股转增0.40000股;

  ● 本次调整原因: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奕瑞转债”已进入转股期,自2024年4月19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奕瑞转债”累计转股8股,公司股本总数由101,998,932股变动至101,998,940股。公司按照分配及转增总额不变的原则,对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为: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元(含税),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如在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转增)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转增)比例。

  上述权益分派方案已经2024年5月24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奕瑞科技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以及于2024年5月25日披露的《奕瑞科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

  二、调整情况说明

  公司公开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奕瑞转债”已进入转股期,自2024年4月19日起至本公告披露日,“奕瑞转债”累计转股8股,上述事项导致公司股本总数由101,998,932股变动至101,998,94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173,959股,本次实际参与分派的股份数由101,824,973股变动至101,824,981股。鉴于上述总股本变动情况,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按照分配及转增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每股分配比例及转增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确定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为2.00000元(含税),每股转增0.40000股,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1、利润分配

  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原定利润分配总额÷本次实际参与分派的股份数=203,649,946.00÷101,824,981≈2.00000元(含税,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实际利润分配总额=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本次实际参与分派的股份数=2.00000×101,824,981=203,649,962.00元

  2、资本公积转增

  调整后每股转增比例=原定转增总数÷本次实际参与分派的股份数=40,729,989÷101,824,981≈0.40000股(保留小数点后五位)

  实际转增总数=调整后每股转增比例×本次实际参与分派的股份数=0.40000×101,824,981=40,729,992股

  综上所述,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调整为:公司2023年年度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00元(含税),利润分配总额为203,649,962.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差异系每股现金红利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000股,合计转增40,729,992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2,728,932股。(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总数差异系每股转增比例的尾数四舍五入调整所致,公司总股本以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1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6月7日,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丰华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授予数量调整为107.8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97.57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10.23万股,授予价格由178.71元/股调整为88.27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36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数量调整为107.8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97.5688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10.2312万股,授予价格由125.58元/股调整为88.27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基本情况

  1、2021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9月2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章成先生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9月27日至2021年10月7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1年10月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30)。

  4、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1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奕瑞科技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2)。

  5、2021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年10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2年10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等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7、2023年10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于2023年10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等公告。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8、2024年6月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出具了同意的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因该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可转债转股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对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及每股转增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如下: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01,998,94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173,959股,以此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股派发现金红利2.00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每股转增0.4000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203,649,962.00元(含税),转增40,729,992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142,728,932股(公司总股本以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2024年6月11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1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17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24年6月17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24年6月17日。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第一条及第二条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的,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授予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数量的调整方法如下: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例;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数量=77.00×(1+0.40000)=107.8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69.6920×(1+0.40000)=97.5688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3080×(1+0.40000)=10.2312万股。

  3、调整授予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n为每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四)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次调整后的授予价格=(125.58-2.00000)÷(1+0.40000)=88.27元/股。

  4、综上,本次激励计划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数量调整为107.8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97.5688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10.2312万股;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88.27元/股。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此次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授予数量调整为107.8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97.5688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调整为10.2312万股,授予价格由125.58元/股调整为88.27元/股。

  五、律师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方达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调整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以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前提,本次调整的内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1日

  证券代码:688301   证券简称:奕瑞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0

  转债代码:118025   转债简称:奕瑞转债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年6月7日,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6月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TIEER GU(顾铁)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本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调整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 TIEER GU、RICHARD AUFRICHTIG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上海奕瑞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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